Re: 25届校招入职成都国企试用期被裁,如何维权
[复制链接] 浏览该主题帖我提出证明不胜任的举证,对方拿月度考评表来作为证据,但有如下问题:
(1)8,9,10三个月的月度任务计划并没有在月初就告知我,而是导师口头给我安排任务,做完一个就做下一个,我并不知晓本月明确的任务计划,只知道按导师要求推进即可。在月末员工进行月度总结和自评并邮件提交,导师也没有在上面写任何评价。11,12月的月度计划,确实在月初时收到了,但我并没有签字,只是看一看,也未被告知该计划完成情况与转正考核的相关性。
(2)11月月末时,上级突然要求提交每月计划表及考核结果,此时导师突然让我将之前写的8,9,10月月度自评发给他,他补写评价后并要求我签字,表明我认可该考评结果(除工作态度为“达标”外,其余项均为“待改进”),日期及署名均为11月末。
(3)以上所谓考评的纸质材料签字后就上交了。我现在要求查看,领导只给我看电子版且上面没有日期及实名。其余任何关于我转正相关的书面材料,HR均以内部资料为由拒绝我查看,并声称口头通知就是正式通知,我唯一能得到的书面材料,是在我选择被动解除的条件下,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书》及《离职证明》,在办理手续之前不会拿到其他书面材料。
(4)试用期全程没有对我调岗(中间确实换过一次项目组,但那是整体架构调整,我也没有改变科室,也无人告知我是因为何种原因对我改变)。在11月末我看到导师评价之前,几个月内没有得到任何关于我工作不好的反馈。最近在通知我试用期不合格时,我提出调岗,部门及人力均不接受。
bdbowen (bdbowen)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记得大致印象,单位的解聘一般有比较严的前置流程,例如单位要举证你的能力不胜任、单位要提前通知调岗,调岗多久仍然不胜任的才可以合法解聘,否则就要履行赔偿。具体可以去看看劳动法,里面关于单位单方解聘是有很长的前置的,一般泛体制内的都不会这样。你较真走仲裁的话最后都会赔钱,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催你主动提离职。
建议的话,一方面是好好沟通看能不能转岗去其他专业性没那么强的岗位,去别的岗位继续工作;另外一方面就是着手找工作和收集证据准备仲裁(证据包括他们给你穿小鞋、你有根据合约按时工作、出勤、交付工作内容,录音(安卓机在对话的时候可以后台录音)、出勤记录、聊天记录、往来邮件、交付工作内容等)。
最后说难听一点的话,赖着不走的话这个地方也不太容得下你了,就算最后继续聘用可能也就是给你一份底薪混日子过,也不见得有前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