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请置顶】法学院学生会选举委员会公告(一)(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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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号)
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的规定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的决定,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主席选举将于2012年4月27日召开的法学院第十七届学
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选举委员会现在成立,负责组织和
监督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主席选举。
法学院学生会自即日起至4月27日止为选举期间,适用学生会章程中有关选举的规定
及学生会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选举委员会委员:
韩瑶瑶 (学生会主席)
张 丹 (学代会常委会主任)
李婧一 (学生会副主席)
李 明 (学生会副主席)
吕嘉莹 (学生会副主席)
选举委员会主任:
张丹
选举委员会设立公共邮箱pkulawxshxj@163.com。
学代会常委会(主任:张丹)接受会员对于选举委员会委员违反选举纪律的匿名举报
。
选举委员会自3月25日22:00至4月1日22:00接受会员参选学生会主席的报名。报名的
会员应当在此期间将填写完毕的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选举委员会公共邮箱,并
将填写完毕的纸质版报名表以及学院教务办公室开具的成绩单送至张丹处。
根据学生会章程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会员有资格参加学生
会主席选举: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校规;
(二)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
(三)从未受到学校处分;
(四)所修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从未不及格;
(五)以往从未被学生会认定为违纪,或被罢免所担任的学生会职务;
选举委员会将根据学生会章程规定在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
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选举委员会
201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