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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社相机借用条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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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申请流程
借用人需提前向宣传部负责人申请,并详细说明使用时间、用途和地点。申请需经社团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
借用期限
一次外借最长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需提前说明并获得批准。借用人需按时归还相机,如有延迟,需及时告知并说明原因。
设备检查
借用人需在领取和归还时与社团负责人一起检查相机设备,包括机身、镜头、电池、存储卡等配件是否齐全、完好无损。
使用要求
借用人应妥善保管相机,不得将相机转借他人,需严格按照正常操作规范使用设备。不得将相机暴露于恶劣环境(如极端高温、潮湿、沙尘等)中。
损坏与丢失
借用期间如发生设备损坏或丢失,借用人需及时通知社团负责人,并承担相应维修或赔偿费用。社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维修或赔偿方案。
数据存储
使用完毕后,借用人需妥善处理拍摄内容。未经社团许可,禁止将社团相机拍摄的照片用于个人或商业用途。归还时需清空存储卡或备份内容至指定存储位置。
禁止滥用
借用人不得使用相机拍摄不当内容,或将相机用于与社团活动无关的用途。借用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该成员未来借用设备的资格
联系人
少风:壹伍陆 壹伍肆壹 壹叁捌壹
幸灿:壹捌捌 壹零伍捌 贰捌叁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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