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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纪律委员会对国关球员洪劭恒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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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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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足纪字【2024】13 号

纪律委员会对国关球员洪劭恒的处罚决定


在2024年5月26日进行的本届“北大杯”男子足球赛甲级决赛国际关系学院足球队(以下简称“国关”)与政府管理学院、历史学系、信息管理系联队(以下简称“政历信”)的比赛中,国关被替换下场的球员洪劭恒对第一助理裁判员进行推搡,裁判员因此将其罚令出场。


2023-2024学年度北京大学学生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根据裁判报告,依据《北京大学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23秋)》:

第三章 第四十条

对比赛官员实施不当行为

(二)实施暴力行为(推搡、肘击、拳击、踢打等)的,给予禁赛或禁止进入体育场至少6个月的处罚,并处罚款300元至当赛季一支运动队全部纪律保证金,特别地:

1. 运动员故意实施暴力行为并损害比赛官员健康的,终身禁赛,并处以当届赛事一支运动队全部比赛纪律保证金的罚款。

2. 故意为其他人实施暴力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不论其他人是否实施了暴力行为,参考第二章第二节部分采取处罚。


纪律委员会认为国关球员洪劭恒的行为属于对比赛官员实施暴力行为,决定对国关球员洪劭恒处以禁赛9个月的处罚,对国际关系学院足球队处以400元的罚款。如果当事任何一方对纪律委员会或组委会的处罚决定提出异议,可在处罚决定下达后的 24 小时内向北大杯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诉。



北京大学学生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

签名档

北京大学足球协会。

是足球让这个世界美好。


 最后修改于2024-06-17 10:29:10
  • 发表于2024-06-17 10: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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