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工伤问题
[复制链接] 分享:当事人您好!
感谢您对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信任与支持!我们所有的推论和建议都将建立在您提供的信息之上。针对您的问题,经研究,我们现予以下答复:
1、是否和建筑公司有劳动关系以及是否建筑公司有工伤责任
目前这个存在争议,行政部门和法院的观点有一定的差别,如果诉讼的话,以法院的标准来看,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规定》第3条第1款第4项规定:
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这也就是说在出现工伤责任的情况下,法院虽然不认为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和建筑公司之间并没有建立直接的劳动关系,只是建筑公司分包出去),但是认定用工单位,也就是建筑公司是工伤责任主体,这种情况下,虽然不是用人单位(因而无须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但是仍然需要承担工伤责任。
2、相关的证据问题
我们认为,您应当先寻求工伤认定再进行下一步的行动,因为有工伤认定,则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直接请求建筑公司赔偿,或者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一则可以省去很多的证明争议(因为工伤认定是公文书,证明力非常强),二则有可能可以免去太多的诉讼成本。
证据上,主要是:
(1)在工地的工作证明——证明和包工头有关系;
(2)包工头和建筑公司之间的分包关系的初步证据(证明责任并不在您,只是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
(3)相关受伤的医学证明
至于律师,该案件并非太复杂的案件,律师费往往较高,虽然能够节省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是否能够获取远高于律师费的赔偿仍然不是肯定的,您可以考虑先申请工伤认定,直接向建筑公司索赔,如果建筑公司不予赔偿,需要进行诉讼程序,再决定是否聘任律师。
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
咨询员:801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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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erli (pacerli)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一个朋友的亲戚(A)在工地上做装修工作,与其直接对接的是包工头(B),B接的是C建筑公司的业务。现在A在工地上从高处摔落,造成尾椎骨爆裂性骨折,已被及时送至医院治疗并等待手术。事发后,有律师找到我朋友说,可以帮忙诉讼,要求工地(B、C)赔偿20万,并从中收取4万块的律师费用。想帮朋友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需要收集固定哪些证据吗(雇佣关系需要怎么证明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