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房东说把他的大理石台面弄花了要求整个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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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复为歉!感谢您对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信任与支持!我们所有的推论和建议都将建立在您提供的信息之上。针对您的问题,经研究,我们现予以下答复:
一、损害赔偿方面:
租赁期间房屋家具损坏的责任承担首先应基于您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来认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假如您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没有具体规定,您按照合同约定正常使用物品的过程中,物品有正常损耗,则租赁人无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是由出租人即房东自行承担。假如租赁物是因租客未按照约定方法使用物品或未妥善保管致使的损害,则租赁人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二、就您已经给付给房东的四千元而言,尚有请求对方返还以维权的空间。由于您事实上无须承担大理石损耗的赔偿责任,则房东并无保存您支付的四千元的法律原因,已经构成《民法典》第985条之下的给付不当得利,您可以尽量保存证据,请求对方返还。
法律依据: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三、就纠纷解决方式而言,您可以选择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时,您可以选择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权,案由应为准合同纠纷之下的不当得利纠纷。不过您须注意,在标的额不大的情况下,若采用诉讼方式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可能相对较高。
同时,若您希望等待租期结束后进行一并清算,需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经过并不必然导致您败诉,但对方可能以此作为抗辩事由。通常的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是3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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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
2023年7月17日
jianshe (jianshezuguo)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没裂缝的情况下要求换一块 我觉得是正常的自然老化损伤 就是台面颜色变浅了 他现在要我整体更换 我觉得不合理 这个有什么相应的法律说法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