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在公司厕所摔倒致股骨颈骨折,求助
[复制链接] 分享:目前人在深圳某世界500强公司上班,大约两周前在公司的厕所,因为打扫卫生的阿姨刚刚打扫完,迈左脚第一步的时候就直接滑倒了,致右腿股骨颈骨折。
前段时间一直在做术前牵引、手术治疗、术后消肿,一直无心关注关于工伤赔偿的部分。
目前的状态是:公司代为办理工伤鉴定以及后续伤残鉴定,住院期间的各种医药费目前都是公司出面支付的,同事、领导也多次前来探视和购买探视水果牛奶等。
由于本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希望求助于版上的大神。
目前本人的状态为:手术已经完成、医生建议出院后6个月仍然不能下地、下地前需要人陪护料理、一年后根据恢复情况可能进行股骨头坏死后的置换手术或者取出钢钉钢板。
主要有以下问题,也希望有好心人能帮忙科普
1.比较担心出院后工伤假时间太长,会不会影响/丢工作
2.后续复查费用、取钉手术费用/股骨头置换费用应该如何处理
3.相关的工伤赔偿能够申请到哪些,有哪些注意事项
情况严重嘛?
Kurt (黑白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目前人在深圳某世界500强公司上班,大约两周前在公司的厕所,因为打扫卫生的阿姨刚刚打扫完,迈左脚第一步的时候就直接滑倒了,致右腿股骨颈骨折。
前段时间一直在做术前牵引、手术治疗、术后消肿,一直无心关注关于工伤赔偿的部分。
目前的状态是:公司代为办理工伤鉴定以及后续伤残鉴定,住院期间的各种医药费目前都是公司出面支付的,同事、领导也多次前来探视和购买探视水果牛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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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大家,关于,后续(万一)出现股骨头坏死,以及目前的状态,如何至少争取自己的最基本权益(后续医疗金、赔偿等)
Kurt (黑白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目前人在深圳某世界500强公司上班,大约两周前在公司的厕所,因为打扫卫生的阿姨刚刚打扫完,迈左脚第一步的时候就直接滑倒了,致右腿股骨颈骨折。
前段时间一直在做术前牵引、手术治疗、术后消肿,一直无心关注关于工伤赔偿的部分。
目前的状态是:公司代为办理工伤鉴定以及后续伤残鉴定,住院期间的各种医药费目前都是公司出面支付的,同事、领导也多次前来探视和购买探视水果牛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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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您好:
感谢您对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信任与支持!我们所有的推论和建议都将建立在您提供的信息之上。针对您的问题,经研究,我们现予以下答复:
一、工伤假时间太长,会不会影响/丢工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情况下,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您的工伤假时长符合法律规定和治疗需要,您不必担心因工伤假时间太长失去工作。
另外,工伤假期间,您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应包括全部工资收入项目)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您的工资收入也不会受工伤假影响。
如果您的伤情需要长时间恢复,建议您及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公司的具体政策,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您可以咨询医生获取详细的恢复时间预估,以便与公司协商合理的停工留薪期。
【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后续复查费用、取钉手术费用/股骨头置换费用如何处理
您所说的“后续复查费用、取钉手术费用/股骨头置换费用”属于工伤二次医疗费用。在您的伤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后(注:工伤认定的详细流程见文末附录),如果您的公司按规定为您缴纳了工伤保险,则经公司向人社局申请,您的工伤医疗费用(含工伤二次医疗费用)如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将由工伤保险赔付。
如果公司没有为您缴纳工伤保险,您可以与公司协商,由单位承担您的伤医疗费用(含工伤二次医疗费用),协商不成可提起劳动仲裁。当然,考虑到您所在的是深圳某世界500强公司,公司没有为您缴纳社保的概率非常小。
【相关法规】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相关的工伤赔偿能够申请到哪些,有哪些注意事项
右腿股骨颈骨折的伤残等级可能会根据具体的伤情和治疗后的恢复情况而有所不同,而伤残等级将直接影响您所能申请到的工伤赔偿。一般情况下,股骨颈骨折的伤残等级会被认定为7-10级,您原则上能申请到以下赔偿: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者住院治疗、康复的,可获得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广东省的补助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按照50元/天的标准执行。
3.到外地就医的交通费和食宿费:工伤劳动者经批准到地级以上市以外就医的,可获得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4.安装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工伤劳动者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必须配置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或者辅助器具需要维修、更换的,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康复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伤残职工相应的补助金。
六级伤残:本人月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月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月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月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月工资×7。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到十级的劳动者,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六级伤残:本人月工资×8;
七级伤残:本人月工资×6;
八级伤残:本人月工资×4;
九级伤残:本人月工资×2;
十级伤残:本人月工资×1。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
1.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假期间的工资):劳动者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标准: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按劳动者工伤前12个月的包含加班工资在内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确定。
2. 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工伤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劳动者支付护理费。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到十级的劳动者,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级伤残:本人月工资×40;
七级伤残:本人月工资×25;
八级伤残:本人月工资×15;
九级伤残:本人月工资×8;
十级伤残:本人月工资×4
在申请工伤赔偿时,对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确保所有医疗费用的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齐全,以便后续报销。
2.与公司保持沟通,了解公司对于工伤员工的支持政策和流程。
3.了解深圳市工伤保险政策的最新动态,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失。
4.您提到“公司代为办理工伤鉴定以及后续伤残鉴定”,其中“工伤鉴定”指的是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指的是劳动能力鉴定,这两个认定(鉴定)结果对申请工伤保险赔付有重要影响,建议您持续关注。
5.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或工伤保险赔付结果不满,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附:申请工伤保险赔付的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30天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2.提交材料: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或聘用合同、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3.审核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15天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4.工伤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必要时会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以确认工伤事实。
5.工伤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的规定时间内(通常为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6.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
7.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职工或其近亲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8.赔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进行赔付。
9.不服决定的申诉:如果对工伤认定或赔付决定不服,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是针对您的描述所提供的法律意见,在此需要说明,因为我们所了解的信息有限,只能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事实推断,基于推断阐述我们的意见。如果有一些不符合案件事实的情形,请您谅解。希望我们的建议能够帮助到您!
祝好!
咨询员编号:833
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
2024年 3月 12日
Kurt (黑白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目前人在深圳某世界500强公司上班,大约两周前在公司的厕所,因为打扫卫生的阿姨刚刚打扫完,迈左脚第一步的时候就直接滑倒了,致右腿股骨颈骨折。
前段时间一直在做术前牵引、手术治疗、术后消肿,一直无心关注关于工伤赔偿的部分。
目前的状态是:公司代为办理工伤鉴定以及后续伤残鉴定,住院期间的各种医药费目前都是公司出面支付的,同事、领导也多次前来探视和购买探视水果牛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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