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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房产交易中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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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买受人A(老年人)一直以来希望更换房屋,某房产中介公司B掌握其意愿并长期向其介绍房屋。某年月日,中介公司业务员向A介绍某房源并带看若干次。买受人A主张:B公司其间未提供房源税务情况(不满五不唯一)等书面资料,也没有对税务情况进行口头说明。
A在某次看房时发现部分房顶和卧室内垂直空间布有管道阀门,询问中介业务员得知该房源是管道层。买受人A主张:B的业务员未向A讲解管道层噪音、管道维修入户等负面因素。
最终A对该房源表示满意并愿意签约。签约时,在B公司的组织下,买受人A、出卖人C一同到场签约。但此时,B公司业务员表示合同太长没时间看,请A、C双方边听其讲解边签字,双方遂签字,签约时业务员仍然没有提及该标的不满五不唯一的情况(该签约时的情况出卖人C及案外人D(A原所有房屋的买受人)均可作证)。
A签约完毕后回家阅读合同才发现,合同声明标的物不满五不唯一(交易税费比满五唯一者高),且税费由买受人A负担。
另外,A还在签约后得知管道层的种种缺陷,以及管道层相比普通层市场价偏低的事实。但是,A发现自己买受的标的比同一楼栋同一朝向仅楼层不同的另一房屋同期成交价格还高20万元。
请问买受人A能否请求中介公司B,返还中介费并就隐瞒房屋税务、管道层缺陷等问题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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