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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BVLGARIDOLCI你心理还健康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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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hedayi [离线]

长翮大翼

4.4高级站友

发帖数:3181 原创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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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IIArt> #63085

我赞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这是我所想知道的“更高的约束”。谢谢分享。


但这不是版规吧?我认为版规没有构成也不应该构成更高的约束,这没问题吧?


至于你后面的发散:

为什么“如果这个前提不成立”,即广大网友不认为他的行为属于人身攻击;你要at我?

我没有表达过对他的言论是否属于人身攻击的看法吧?

我的疑问与回应,也不基于我对人身攻击的判断吧?


那我现在就做点判断:

如果这是“人身攻击”,我看仲裁版里有几个的口吻也不遑多让。

如果以“人身攻击”为依据处罚他,我希望一碗水端平。因为处罚人身攻击,对版务版友都具有效力。

iChuan (带带大师兄||孙笑川||NM$L)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三十九  对于版务的明显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用版务权限对网友开玩笑以及

         对网友进行人身攻击、辱骂、打击报复的,视为失职,情节严重的,视

         为严重失职。若版务利用版务权限来达到私人目的,视为严重失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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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懼隔世種滿的恩怨 愚昧智慧再次呼風雨

殘皓掛上血染的悲壯 靈慾戰勝空虛的深淵

发表于2025-03-24 20: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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