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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qzyq [离线]
小懒
3.6中级站友
那你非要拿那种孽缘 怨偶举例子我也是没办法,毕竟结婚还是要带眼识人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一对一忠诚于对方的人生伴侣 和 法律认定的财产风险责任共享的法人代表
这俩之间是既不充分也不必要甚至在很多情况下负相关的关系
——所以除非你是追求利益共享大于50%组分的人,不存在“总比没有强啊”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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