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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离线]
无崖子
我对象还说孩子如果跟我姓了他一点不养呢
就当放屁
有用就把它当个工具用,没必要求心灵伴侣
Anonymous (我是匿名天使)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本能的觉得不适,我觉得闯红灯受伤已经算惩罚了,那种外卖小哥出车祸的也很惨,不遵守交规一定不对,但是没到为他们s伤喝彩的地步。但是对象觉得没必要怜悯他们,是不为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一点都不无辜。
到底应该怎么看?我现在搞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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