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山西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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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85
双方发生纠纷后,男方起诉返还婚约财产。一审法院审理查明,男方给付女方的10万元及戒指属彩礼范畴,在法院立案前,女方已将上述彩礼退还至婚介机构,女方持有彩礼的基础事实已不存在,婚介机构多次通知男方领取但被其拒绝,审理期间法院告知男方可以帮助其取回上述款物,男方仍不领取。
monolingual (monolingual)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如果大同这件事不涉及彩礼网友的怒火会小很多,男方家属也没法用这个引导舆论
1. 我看到的信息是:女方要求更多彩礼和房子加名字,男方想生米煮成熟饭少给钱。事发后男方发起民事诉讼要求退钱后女方才退还。这不就是典型的一边谈价钱一边上法院?正常人报警之后难道不是赶紧把钱退了,强奸犯的钱也能收的吗?
2. 彩礼就是物化女性,使男性产生“这不是就是买卖吗?我都给了钱了怎么反咬我一口”的错误认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