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山西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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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34
ta的意思是,学法懂法,利用法律作为工具去下套让ta人付出更大代价,这是能力。
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技不如人就认栽。
这就好比,出门随身带一沓直接从银行取的现金,被欺负了装怂嘴上说"别打了,大哥买包烟消消气",转身就报警抢劫。
更恶毒些的,故意欠薪,语言辱骂,就等被欠薪的忍无可忍,无论是聚众围攻"恶意讨薪",还是动手打了"经理",就可以把被欠薪的送进去了。
法律确实是专业知识,无论善恶都可以用。
orca (orca)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看到有人点火,正常人反应不是马上先上去制止?打个电话真烧起来得威胁楼里多少人性命?你们女拳真是冷血残忍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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