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试问长在PUA女性成为娘家的补给者和婆家的战斗
[复制链接] 浏览该主题帖感谢lz给了一个时间空间分界点。我思考了一下我这里边至少2/3都是1970年前的,我只写混杂似的女人的受害,可能当时特别想表达我想破了这个膜,但我没写宗法制这个毒瘤。地点山前河漫滩洼地的和贫困村的。有个很搞笑的点,小学我读到支教老师支教“山里”孩子,我还在同情他们,包括有个歌叫“山里孩子往外走”,我从来不觉得我是山里,直到我坐上火车看到了一望无际的大平原——原来平原的尽头是地天相接,没有一点凸起的地方。有次黄昏送我去火车站,刚出家门吹的是凉风,走几公里走到省道再拐个弯,风就变成热的了,妈妈说,山上凉快,山下就热了,那一刻我心里一惊,可还是混沌。
epigene (epigene)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楼主写的这个多生子女,好像年代有些早,好像是1945年以前出生的人。1945年以后出生的人,到了上学的年级,已经开始扫盲,正常上学受教育;到了出嫁的年龄,要上班找工作,加上户口本、粮证、粮票、布票、油票、豆腐票、肉票等各种票证的限制,能自己吃饱饭已经很不容易,没有多余的物品可以拿到娘家,除非是真的嫁给实权人物,例如,食品厂厂长、供销社主任、乡长、县长之类的。当然,如果当真嫁给食品厂厂长、供销社主任、乡长、县长之类的,有他们间的社交来往,就算是给穷亲戚些东西,相当于《红楼梦》中的王熙凤接济给刘姥姥,是份恩德。
那个时期,出嫁的女儿其实是不怎么回门的,因为除非自带粮票,否则没她那口饭吃。例如,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中写过外甥到舅舅家,外孙到姥爷家吃饭被嫌弃的事。在1980年代,我妈就要攒好几年的粮票,才能回一次娘家,进家门,要先交粮票和钱,还是吃不上几口饭。常常是我爸爸带我出去买吃的。我在姥姥家吃饭是被姥姥鄙视的。我爸爸如果在我姥姥家吃饭,我妈说他是不懂事,不要脸。到了1990年代,情况也没有显著好转。
如果楼主写的这个多生子女是1970年以后出生的,到她出嫁时,大多数人都进城打工,或者在乡镇企业工作,基本上是小家小户工人阶级的情况。各家的资产划分都比较清晰明确,走亲戚时,拿些水果点心之类的,都是礼尚往来,也不算是“往娘家拉东西”那种。当然,有钱一点儿的人家,如果某个外甥、侄子之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