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未名BBS 八区(三角地)管理规定 - 八区区务(Admin8)版 - 北大未名BBS

北大未名BBS 八区(三角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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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未名BBS 八区(三角地)管理规定


一  总则

1,为规范本区版面及区内管理,协调区内关系,方便本站用户使用本区,根据站规及站务委员会授权,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范围为隶属本区的一切公开版面,及D区(未名新区)中链入本区的版面。

3,适用范围内一切用户的权利及义务均以本规定为准。


二  版面

4,本规定所指版面,包括一版的中英文版名、属性、讨论区、文摘区、删除区、精华区、备忘录、秘密备忘录、封禁名单。


5,本规定适用之版面分为以下几类:

   A、一般正式版面;

   B、区务版面;

   C、只读版面;

   D、目录版面;

   E、特殊版面


6,对第5条各类的定义:

   A 一般正式版面:所属分区为8区,无读写限制,且不在下述各项范围之内的版面;

   B 区务版面:Admin8(8区区务)版,以及所在目录为“区务 版务 网友”,用于处理区内事务的版面;

   C 只读版面:隶属本区,由于各种原因,经区务讨论通过,决定限期或不限期限制post权限的版面。

   D 目录版面:隶属本区,版面属性为目录,限制post权限,不限制read权限的版面。

   E 特殊版面:所属分区为8区,无读写限制,由于各种原因,区务声明为特殊版面的版面,特殊版面执行本规定之“特殊版面”部分,不执行其他部分(除非说明包括特殊版面),当前本区特殊版面为Triangle(三角地)版。


7,版面开设:本区版面开设分以下几种情况:

   a、用户申请,区务讨论通过,决定直接开设为正式版面;

   b、区务认为有必要直接开设版面;

   c、用户申请或区务认为有必要将若干相关版面归为同一目录之下,由区务开设目录版面。


   以上c类用户申请开设目录版面程序如下:(无版务时由区务组代为实施)

   1)拟归入同一目录下之各版,每一版之版务组均集体同意归入同一目录;

   2)由拟归入同一目录之各版版务选派一名代表,在Admin8版按格式提交申请;

   3)所涉及之各版版务均需在Admin8版联署,超过3天未联署,按默认计;

   4)区务在所涉各版开设投票箱,由各版用户投票,每一版投票结果,均需超过一半之赞成票,如某一版已提前举行过投票,且内容及格式符合规定,可免除重复投票;

   5)全部投票结束后,由提交申请者按格式整理联署;

   6)以上过程及内容符合规定,则由区务开设目录,并修改相关版面的目录属性。


8,版面只读:只读版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a、转正失败或版面长期无人管理,区务决定关版的版面,自关版公告发布之日起,只读一周;

   b、根据版面性质及规定,周期性开放的版面,在开放周期结束后只读,等待下次开放;

   c、由于特殊原因,经站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授权,对某一或某些版面临时只读,恢复开放视当时的具体情况而定。


9,版面关闭:关闭版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a、转正失败的版面,在关版公告发布一周后关闭;

   b、长期无版务、流量较低的版面,经区务讨论通过,报请站务委员会批准,决定予以关闭,关版公告发布一周后关闭版面;

   c、由于特殊原因,站务委员会讨论通过,授权区务直接关闭版面,是否重开以及何时重开视具体情况而定。


   以上a、b类关闭的版面,关版三个月后,可申请重开,申请程序同第7条之规定。


10,版面合并:版面合并可跨区合并,亦可区内合并。版面合并程序如下:(无版务时由区务组代为实施)

    1)由拟合并各版面之一名版务在Admin8版按格式提交申请;

    2)拟合并各版面全体版务于三日内在Admin8版按格式联署,逾期未表态视作默许;

    3)由拟合并各版面版务在各自版内按格式开设投票箱,需半数以上赞成票;

    4)由申请者整理联署;

    5)区务讨论通过后,保留主版面,其余版面转为只读版面。


11,修改版面属性:修改版面属性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a、修改版面英文或/和中文版名;

   b、修改版面类别;

   c、增加、取消或修改跨区链接;

   d、修改版面计数规则;

   e、修改版面re文规则;

   f、修改版面匿名规则;

   g、修改版面目录属性。


   以上a、b、c类程序如下:

    1)由版务在Admin8版按格式提交申请;

    2)经区务组原则同意后,由区务在该版就有关修改事项开设投票箱,需获得半数以上赞成票;

    3)区务发布公告并执行操作。


   以上d、e、f类修改,原则上不接受申请,如有特殊必要性,由区务视具体情况制定临时规则。

   以上g类修改,程序同a、b、c类修改,但需拟加入或退出之目录内其他版面版务联署并多数同意。


12、版规的修订:版务组修订的版规,需在 Admin8 和所在版面经过公示期后生效。公示期从版规发布日起算的7天(以两个版面公示时间较晚的为准,寒暑假期间为14天,具体寒暑假期间由站务组公告发布)。公示应提供修订的规则全文,并高亮所有变更之处。公示结束后版规自动生效。如在公示期内或生效后,区务组认为版规的修订存在问题(包括不符合版面定位、可执行性差、有显著纰漏等),可将版规发回版务,但不做修改。发回后的版规即刻失效,恢复为上一版版规,公示期内的版规即刻停止公示并失效。修订后版规的生效与失效均无溯及力,除非另有说明且获区务组同意。

    在本区规修订前已提交的版规修订申请,仍按原规定执行备案-审批制。不论生效日是否为本规定修订后,所有经备案-审批制通过的版规,可以自生效起半年内,由区务组在 Admin8 和所在版面发布公告撤销修订,撤回动作即刻生效,自动恢复上一版版规。



三  版务

13、版务为一版面的直接管理者。


14、版务的管辖范围为所任版面的讨论区、精华区、文摘区、删除区、备忘录、秘密备忘录、封禁名单。


15、版务的权力包括:对版面文章之删除、恢复、标记或取消标记、收入精华区的操作;对文摘区文章的增加或删除;对精华区结构及内容的修改;对备忘录及秘密备忘录的修改;封禁在版面讨论区发文者的post权;开启及结束投票;制定、修改、解释版规。原则上版务上任的第一个任期不应修改版规,有特殊情况的,需经区务组同意后修改。


16、版务的义务包括:整理版面,使版面文章总数保持在文章数上限以下;维持讨论秩序,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丰富精华区内容,方便用户使用。


17、版务权力的行使受站规、区规及版规的限制,不得滥用职权。


18、版务的产生:申请版务所需条件及申请程序,参见站规·版务管理办法。注:申请文及签到文应发表于Admin8版。区务有权决定是否接受申请。区务有权决定版务是否应接受培训,但原则上有版务经历者不需培训。


19、版务离任:版务离任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a、版务在Admin8版按格式提交辞职申请;

   b、版务任期结束且未申请连任;

   c、版务任满四任,自动离任;

   d、由于受到全站性处罚(全站封禁post权/发信权/msg权/上站权)而撤职;

   e、未请假连续两周不上站;

   f、被弹劾或仲裁,仲裁团判决撤销版务职务;

   g、长期不履行版务义务,或滥用职权、影响恶劣,或存在多次疏忽,经区务讨论通过,报请站务委员会批准撤销版务职务;

   h、因上一任期存在多次疏忽,区务组认为不应连任的;

   i、版面关闭或只读。


   以上a项,区务将在申请提交后执行离任操作,上任或连任1个月内辞职,以撤职论。

   以上b、c、h项,在每次全站版务签到及申请连任统计汇总后执行。

   以上d项,在全站性处罚生效后由区务执行。

   以上e、f项,由区务报请站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以上g项,区务将首先在Admin8版发布警告信,要求版务改正,如两周内无明显改进,将于Admin8版发布拟撤职公告,并说明理由,供全体用户(包括拟撤职版务)公开讨论三天,区务参考讨论意见,做出决定是否撤职;如决定撤职,由区务向站务委员会提交报告,若站务委员会批准,则发布撤职公告并执行操作。


20、版务请假:参见站规·版务管理办法。



四  区务

21、区务的产生及离任:参见《区务管理办法》之规定。


22、区务的权力:

  (1)任命及离任本区版务;

  (2)开设、只读、关闭本区版面;

  (3)更改本区版面属性;

  (4)在本区版面开设及关闭投票箱;

  (5)必要时直接介入版面管理;

  (6)如在版规修订生效后半年内,撤销当前版规修订;

  (7)制定及修改本区区规。


23、区务的义务:

  (1)审核本区各项申请;

  (2)维持区内秩序,协调区内关系;

  (3)审查区内各版版规、审查版规修订后的执行情况;

  (4)根据站情及区情,制定本区发展规划。


24、区务的弹劾及仲裁:参见仲裁团相应管理办法。


25、区务直接介入版面管理:区务不得直接介入版面管理,除非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种或多种:

    (1)版面出现严重违反站规或版规的文章,而版务不在线或屏幕锁定;

    (2)版面出现严重人身攻击或争吵,已经扰乱了正常的讨论秩序,侵犯了用户合法权益,导致用户向区务投诉,而版务不在线或屏幕锁定;

    (3)区内出现严重一文多发行为;

    (4)出现(1)(2)款问题,版务在线,区务要求版务处理,版务不采取行动时;

    (5)出现(1)(2)款问题的帖子发布时间已超过12小时;

    (6)版务因不便处理,通过站外方式委托区务处理的;

    (7)版面暂无版务时。


26、区务直接介入版面管理的手段:删除相应文章,封禁违规者的post权,情况严重者提请站务予以全站性处罚。对于26条(1)至(5)款作出的封禁应设为手动,由版务决定具体封禁时间。


27、区务对于开版申请、版务申请及调整版面属性申请有否决权,否决须给出理由。


28、区务操作时间限制:正常工作时期,区务各项操作时限如下:

    (1)开版申请:申请人整理联署且格式及内容无误后一周内;

    (2)版务申请:申请人整理联署且格式及内容无误后三日内;

    (3)辞职申请:申请人整理联署且格式及内容无误后三日内;

    (4)版面属性变更申请:申请人整理联署且格式及内容无误后一周内;

    (5)关版处理:关版公告发出后三日内;

    (6)只读版面:只读公告发出后三日内;

    (7)版务撤职:撤职公告发出后三日内。


29、区务内部关系协调:当区务多于一名时,凡需区务讨论通过之事项,均需区务之间达成一致意见或多数意见,方可以区务组名义发布公告;不需讨论的区内事务,由区务内部分工,各司其职;直接介入版面管理,根据具体情况可由一名区务直接处理,但需事后知会其他区务。


30、区务与分区主管站务关系协调:分区主管站务自动成为区务组成员,具体分工由区务组内部协调。


五  版面争议调解办法

31、当用户与版务就版面管理问题发生争议时,可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Admin8版提请区务调解。


32、版面管理问题引发的争议指:

   (1)就封禁发文权的不同意见;

   (2)就版面文章删除的不同意见;

   (3)就版务对文章设置不可回复的不同意见;

   (4)就版务接到投诉后处理行为的不同意见。


33、当事人包括:

   (1)一名或多名认为自己的权利在版面受到版务侵害的用户;

   (2)所涉及版面的一名、多名或全部版务。


34、提请区务调解需在Admin8版发文,格式为:标题:就Boardname版版面争议提请调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请人id,被提请人id,版面争议事由,提请要求。相关证据可加于提请文中或单独行文提交。


35、对于符合格式的调解提请,区务当在提请文发表后1日内立案。


36、区务在调解过程中,有权采取在相应版面保留证据的手段。


37、区务在调解过程中,应与当事人双方公开或不公开交流,以获取全面信息。


38、掌握证据并与当事人双方充分交流之后,区务应在符合站规、区规、版规的前提下,以化解争端、缓解矛盾为目的,给出调解意见。调解意见应于立案后三日内做出。


39、调解意见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版务追加、解除或修改封禁;(2)要求版务恢复或删除文章;(3)认定用户行为违反版规;(4)认定版务存在失职或疏忽行为。


40、调解意见不具有强制性,若32条第(1)类当事人对调解意见不满,可就原争议事项向仲裁团提请仲裁;若34条第(2)类当事人对调解意见(1)~(3)不满,可不执行调解意见,对调解意见(4)不满,可向站务委员会投诉。


41、特殊版面及区务担任版务或暂代版务的版面不执行本办法。


六  特殊版面管理办法

42、特殊版面定义为:本区公共版面,因特殊原因,其管理办法异于本区通行办法,经区务公告,可成为特殊版面。


43、特殊版面分为:(1)永久特殊版面;(2)临时特殊版面。


44、42条第(2)类,其期限应于公告时予以说明。


45、特殊版面管理须遵守本规定之13至20条。



七  区规修订办法

46、区规之制定及修订由区务(组)操作执行,报经站务委员会批准。


47、一名本区版务发起,一周内征集十五名本区版务有效联署,可提案要求修订区规。区规修正案发起文须详细阐述要求修改之条目、修改理由及建议修改办法,有效联署指赞成该发起文并阐述合理之赞成理由。区务(组)须在一周内对符合要求之提案给出明确翔实合理的答复。


八  附则

48、区务(组)在不违反站规的情况下保留区规之解释权,站务委员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49、本规定报请站务委员会讨论,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八区区务组

                                                               2022年05月25日

发表于2022-05-25 11: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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