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规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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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 #1
发信人: FRIENDJIAN (FRIENDFAMILY,朋友们的俱乐部已经开版!), 信区:
FRIENDFAMILY
标 题: 版规暂行条例!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05年10月17日11:32:44 星期一), 转信
① 抢整、抢一失败! 封5分钟!(鞭策、提高会员抢整抢一成功率!)
② 抢整、抢一设置不可RE! 封5分钟!
非抢整抢一还设不可RE! 封10分钟!
(版务认为此举严重侵犯其他会员发言权,且造成版务与会员在RE贴上的不平等!)
③ 粗口! 封5分钟! (漱口时间)
非常严重粗口! 封30分钟--1天! (温馨俱乐部,此行为不可宽恕!)
④ 故意销毁证据(抢整抢一失败后自d)! 封1小时!(知道错了还不老实!)
⑤ 攻击mv版务! 封1天,情节严重者取消会员资格!
恶意攻击俱乐部其他成员! 封1--14天!
发泄对其他版面管理或者区务、站务不满,本版不予管理!(不过大家最好不要粗口
:P)
⑥ 严禁未经当事人授权,转载本版文章至其他版面!(譬如JOKE等……) 否则根
据当事人要求予以一定惩戒!(尽量保障会员的发言安全性)
⑦ 允许刷屏,但刷屏却被打断, 封5分钟! 理由同①
⑧ 允许PY ,但明显PY不认真,封5分钟!
⑨ 允许拉人RE贴,帖子不删除,发贴人封5分钟!(弥补对其他会员带来的麻烦)
⑩ 鼓励精华文章,加精一次将准予违反版规一次不受惩罚!(类似于护身符)
暂行条例,将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和俱乐部会员更多意见修订、填补!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