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 BVLGARIDOLCI 诉 JKvsKing 仲裁案结案 - 仲裁(Arbitration)版 - 北大未名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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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 BVLGARIDOLCI 诉 JKvsKing 仲裁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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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wherever [离线]

 

7.5直达特快

发帖数:1.7万 原创分:11
<只看ta> <ASCIIArt>
41楼

没懂你的第一层,版务组也没有未经同意获取他的信息,更没胁迫他

就是不让发代征帖罢了,又不是什么都不让发

你又在展示你的双标和愚昧了,太丢人了……


版务有没有权力,要看版规,不是看你一把嘴,反对你的“对方不愿意提供这样的证件,你仍然不能说对方身份不符。因为对方有这个权力不提供,而你没法举证,是因为你没这个权力拿到这个信息,而不能说对方身份不符”观点

changhedayi (长翮大翼)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蠢爆了!

我可以给,你不能要!

你能证明站务组未经他的同意获取了这些信息?!或是胁迫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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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南广线直通旅客列车全程停站表 (自2017年1月5日起)

序号车次  运行区段        担当 全程停站

1   G2911 南宁东-深圳北   宁   梧州南 广州南

……

6   G2916 深圳北-南宁东   宁   广州南 梧州南

……

 最后修改于2025-03-28 10:48:14
  • 发表于2025-03-28 10:47:12

huayuankou [离线]

Jah Rastafari

8.0志留纪

发帖数:8507 原创分:7
<只看ta> <ASCIIArt>
42楼

我说的这些只是所有证据的一部分。我不再对此案做其他回应了。

maonster (大为为||eexplorer009||拉马努金)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有验证过这些资料是独立来源,而非来自第三方渠道吗?

签名档

发信人: PKUReply (北京大学网络回复工作帐号), 信区: HSC

标  题: 声明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22年07月11日02:06:41 星期一), 站内信件

针对药学院某同学举报导师的情况,医学部高度重视,学院已成立专项调查组,已完成初

调查。目前,医学部教职工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正开展全面调查,将尽快回应师生关切

该同学的导师已报警,医学部及学院将全力配合警方调查。

发表于2025-03-28 11:30:46

changhedayi [离线]

长翮大翼

4.4高级站友

发帖数:3164 原创分:7
<只看ta> <ASCIIArt>
43楼

我心平气和地回复你:


我是想说:

版务和站务在处理版友的隐私上,当然拥有同等权限。


版友当然可以选择提供自己的隐私信息给版务或者站务:

给前者,是如果版务要求提供信息以验明正身许可发帖;

给后者,是像这次的仲裁,讨个公道。


但,版友当然也可以选择不提供。


我的观点是,驳斥你的这个观点:

“不想提供可以不在鹊桥版发帖”


我是想说,如果版友选择不提供个人隐私,完全可以是出于保护自身隐私的角度。

版规站规并没有赋予版务(站务)强行查证版友隐私的权力:

如果说版规规定了版务有权要求版友提供涉及其隐私的相关信息(比如姓名、学历原件、工作证明单位等)以作查证,那请明示。

我不认为网友会同意这样的规定。


BBS没有实名认证,鹊桥版的版务、站务,其个人当然也不可能有权力去要求这样的信息。

不说别的,版规站规有写如何处理这些信息么?向所有版友公开了么?

“《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3)

第二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 。”


而版务对版友的怀疑,需要版务自己举证(但这次,“并且被仲裁人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仲裁人是代征”)。

版务的举证可以是通过公开信息获得,但如果需要版友提供,版友有权以保护隐私为由拒绝。


这一次的仲裁也是一样:仲裁人当然也可以选择不向仲裁提供个人隐私,那么结果怎样我无从知晓。

我只知道仲裁人提供信息给仲裁,是经过双方同意的。


而如果版务如你所说

“不想提供可以不在鹊桥版发帖”

那么,如果版务对信息真实性的判断需要依据版友进一步提供的信息;而又在得不到这些信息的情况下去封禁版友。

那这就是版务超出了版规站规所规定的权限。


态度不好我说声抱歉吧。确实没啥必要。

fswherever ( )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没懂你的第一层,版务组也没有未经同意获取他的信息,更没胁迫他

就是不让发代征帖罢了,又不是什么都不让发

你又在展示你的双标和愚昧了,太丢人了……


版务有没有权力,要看版规,不是看你一把嘴,反对你的“对方不愿意提供这样的证件,你仍然不能说对方身份不符。因为对方有这个权力不提供,而你没法举证,是因为你没这个权力拿到这个信息,而不能说对方身份不符”观点

签名档

我哋呢班大公仔~

发表于2025-03-28 11:57:40

BlancRedCesc [在线]

Le Professeur

3.4水盆

发帖数:3222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44楼

我也不觉得从公正角度仲裁人靠得住

但你说的这个这个属于恶魔的证明...很难证明一个东西100%不存在,这种时候第三方视角只能优先适用无罪推定

这就是我之前说的,没有触犯法律不代表不是坏蛋,而总有人钻空子,无罪推定有它的局限性

OneShot (DFe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怎么保证不是第三方提供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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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sene Wenger has done it again!

发表于2025-03-28 14:24:02

BlancRedCesc [在线]

Le Professeur

3.4水盆

发帖数:3222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45楼

仲裁员也不容易...

这案子确实不好受

huayuankou (盏搞)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说的这些只是所有证据的一部分。我不再对此案做其他回应了。

签名档

Arsene Wenger has done it again!

发表于2025-03-28 14:25:45

fswherever [离线]

 

7.5直达特快

发帖数:1.7万 原创分:11
<只看ta> <ASCIIArt>
46楼

我已经说过了,站规规定注册需要实名认证,事实也是这样做的。你是理解不了吗?站务组在必要条件下,当然可以使用实名认证的个人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请不要散布“BBS没有实名认证,鹊桥版的版务、站务,其个人当然也不可能有权力去要求这样的信息”的disinformation,也不要尝试把版务组改成版务、把站务组改成站务来偷换概念。


对于鹊桥版这种特殊版面而言,如果版规规定了发帖人需要在某些情况下备案身份信息,那就没有任何问题。版务组站务组只要没有故意或因过失泄露隐私信息,就没有违法。也不存在你所说的“版友不接受”,不接受可以狗带。

changhedayi (长翮大翼)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心平气和地回复你:

我是想说:

版务和站务在处理版友的隐私上,当然拥有同等权限。

……

 最后修改于2025-03-29 00:18:02
  • 发表于2025-03-29 00:09:28

fswherever [离线]

 

7.5直达特快

发帖数:1.7万 原创分:11
<只看ta> <ASCIIArt>
47楼

很简单的道理。发帖人没有按照版规完成对身份的确认,就无法获得版务组基于版规的保护;按照仲裁相关规定提供个人信息,就能够获得仲裁的保护。

“如果版务对信息真实性的判断需要依据版友进一步提供的信息;而又在得不到这些信息的情况下去封禁版友。那这就是版务超出了版规站规所规定的权限”的观点是基于你的错误假定,我不想再普法了。

changhedayi (长翮大翼)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心平气和地回复你:

我是想说:

版务和站务在处理版友的隐私上,当然拥有同等权限。

……

 最后修改于2025-03-29 00:15:14
  • 发表于2025-03-29 00:13:40

changhedayi [离线]

长翮大翼

4.4高级站友

发帖数:3164 原创分:7
<只看ta> <ASCIIArt>
48楼

fswherever ( )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已经说过了,站规规定注册需要实名认证,事实也是这样做的。你是理解不了吗?站务组在必要条件下,当然可以使用实名认证的个人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

https://bbs.pku.edu.cn/v2/collection-read.php?path=groups%2FGROUP_0%2Frules%2FD812D7D8C%2FM.1334508708.A

第八条:用户个人资料不受侵犯

      用户的个人资料不受侵犯。本站有责任为用户保密。除非依照相应法律及站规程

  序,并获得本站站长书面批准,否则本站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关于用户个人资

  料的查询。

第十四条:站长

      北京大学的法人代表自动成为本站站长。站长可经规定程序委托北京大学有关人

  员代为行使站长权力。

#############

我理解这里的条款是类似学校档案馆,能在特定情况下接受单位或者个人的关于用户个人资料的查询,但档案馆工作人员无权知晓资料内容,只是代为保管。

你认为他们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使用实名认证的个人信息”。

我想打扰一下总监 @Homagod ,问问他的意见:站务组成员可以在什么情况下查询并知晓用户个人资料?

先谢过了。


但,我之前的理解:

BBS没有实名认证,鹊桥版的版务、站务,其个人当然也不可能有权力去要求这样的信息。

不说别的,版规站规有写如何处理这些信息么?向所有版友公开了么?

——确实是有误。


你说:

请不要散布“BBS没有实名认证,鹊桥版的版务、站务,其个人当然也不可能有权力去要求这样的信息”的disinformation,也不要尝试把版务组改成版务、把站务组改成站务来偷换概念。


对于鹊桥版这种特殊版面而言,如果版规规定了发帖人需要在某些情况下备案身份信息,那就没有任何问题。版务组站务组只要没有故意或因过失泄露隐私信息,就没有违法。也不存在你所说的“版友不接受”,不接受可以狗带。

你说:

“如果版规规定了发帖人需要在某些情况下备案身份信息”

“发帖人没有按照版规完成对身份的确认,就无法获得版务组基于版规的保护;按照仲裁相关规定提供个人信息,就能够获得仲裁的保护。”

那我现在就问你:

现在哪一条版规规定了要“备案身份信息”?哪一条版规要求发帖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学历等,在这次仲裁中提到的个人信息)需要被“确认”?

你口中的规定,与上面的第八条不冲突么?版务能不经“依照相应法律及站规程序”,不经“本站站长书面批准”,就要求确认身份?版务又有什么资格以什么理由来获得站长的书面批准,依据什么法律赋予他的权力?


结合这次的案例:

仲裁人:我的贴文内容完全合规:标题前缀:【征老婆 for mm】符合自征贴【For MM】格式(版规 5.1);学历说明:已明确 “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

版规:5、属于自征贴,但不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5.1 标题前缀必须为【For GG】或【For MM】(不区分大小写);    5.2 必须明确说明发帖人的哪一段学历与北、清、人相关,或者如何合法取得bbs账号。


版规要求“备案身份信息”?并要求进行确认了么?——你不要跟我玩文字游戏,说这里,“明确说明……学历与北、清、人相关”,就是你说的备案身份信息,就是“对身份的确认”,这没啥意义。

仲裁人是不是按照要求“已明确 “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了?

你所要求的“对身份的确认”和“备案身份信息”,是不是与第八条总纲相冲突?鹊桥版版务哪儿来那么大的权限?!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我很不理解:为什么你觉得“如果版规规定了发帖人需要在某些情况下备案身份信息”,"那就没有任何问题"。

你应该首先想想你这假想的“如果”,合不合理;定这个“如果”规定的人有没有这个权限。

如果你想到这一点,你就会明白你所臆想的版规:

“如果版规规定了发帖人需要在某些情况下备案身份信息”

“发帖人没有按照版规完成对身份的确认,就无法获得版务组基于版规的保护;

根本站不住脚:你凭什么认为这些在学校不在学校在国内不在国内有工作没有工作连号是怎么得来的都存疑的,版务(我不是针对现任版务);可以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的授权,不经北京大学的法人(站长)的书面批准,去获得版友的实名信息,并进行确认?


我现在申请鹊桥版务,需要提供实名信息么?需要提供用以被证明我身份的信息材料么?——不可能

我如果是鹊桥版版务,我要求版友提供这些信息和材料,否则不让人发帖,这可能么?——也不可能

所以版规不会有这样规定,所以没有哪个版务能不经我的同意获得我的实名信息,也不能因为我拒绝提供该信息而不让我发帖。


你一直问我:“你是理解不了吗?”

我现在就告诉你我理解不了什么:

你是真的那么不在意你的隐私信息?这真的令我很诧异。这也是我愿意花时间给你普法的原因,出于怜悯和同情。

还是说,你对权力有了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和迷恋?奴颜婢膝和滥用职权一般是一体两面,两者倒都是挺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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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懼隔世種滿的恩怨 愚昧智慧再次呼風雨

殘皓掛上血染的悲壯 靈慾戰勝空虛的深淵

 最后修改于2025-03-29 08:11:21
  • 发表于2025-03-29 01:42:08

changhedayi [离线]

长翮大翼

4.4高级站友

发帖数:3164 原创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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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是我求仁得仁。

我确实是没想到这年头真的有人不想当人去当狗,还乐乐呵呵拉帮结伙成群结队不要狗粮只啃人骨头。

PrunusMume ( )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差不多得了,一嘴毛

本站网友deserve,认知错乱瞧不起人家外校的,别说隐私了,不要的东西那可多了

求仁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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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哋呢班大公仔~

发表于2025-03-29 04:37:25

fswherever [离线]

 

7.5直达特快

发帖数:1.7万 原创分:11
<只看ta> <ASCIIArt>
50楼

你确实对站规一知半解,却自以为了解一切。这最为可笑。


你提到的站规,规定了站外机构查询账户个人信息的流程。请问,其他情况下,“站务组成员可以在什么情况下查询并知晓用户个人资料?”你找到规定了吗?

这不用劳烦总监,他能说的也不多。我来告诉你有什么特殊情况。

只举两个例子。第一,收到虚假注册信息的举报时,这难道不需要有人查询吗?这在性质上属于本站(而不是其他机构)在查询,无需站长授权流程,但有别的流程。

第二,申请站务时(及特定重要职务的时候)需要重新备案实名信息,备案内容应当与后台信息进行核对。别忘了,这不是机器来做的,必须有人来做。

不过,据我所知,所有版务、所有区务和绝大多数站务是无法接触后台实名信息的。


当然,你可能问,以现有技术实力,能做到万无一失的准确核对吗?那我的回答是不能,正如银行看似执行了双人当面验证机制,实际却不乏他人代取款的案例。但这不是取消机制的理由。

changhedayi (长翮大翼)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

https://bbs.pku.edu.cn/v2/collection-read.php?path=groups%2FGROUP_0%2Frules%2FD812D7D8C%2FM.1334508708.A

第八条:用户个人资料不受侵犯

……

 最后修改于2025-03-29 13:11:13
  • 发表于2025-03-29 12:36:07

fswherever [离线]

 

7.5直达特快

发帖数:1.7万 原创分:11
<只看ta> <ASCIIArt>
51楼

事实上,我和你的对话从来不能反映我对权力有什么追求、迷恋,而只不过是我能够理解工作流程,再者就是你的迷之自信和拒绝真相。


你能说出“现在申请鹊桥版务,需要提供实名信息么?需要提供用以被证明我身份的信息材料么?——不可能”“我如果是鹊桥版版务,我要求版友提供这些信息和材料,否则不让人发帖,这可能么?——也不可能”这样的话,足显无知。你不仅是今天才重新意识到本站原来是有实名验证的,而且你对本站相关制度的了解远远不及你自以为的程度。


前者是对本站管理流程的不了解。可以告诉你,将鹊桥版版务纳入需要实名核验的职务列表,那不费吹灰之力。


后者是对征婚市场的不了解。在5202年,随便一个征婚微信公众号平台都需要提供个人信息到公众号后台,匿名征婚早已不符合时代大势。至于你把后者和前者挂钩,那我倒要反问你,公众号号主是否向腾讯备案个人信息,对你我有意义吗?我还想说的是,部分类型帖子的发帖人要提前备案个人信息,这一要求在8区涉及资金交易的讨论版面,行之有年。从制度和实践都不存在障碍。

changhedayi (长翮大翼)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

https://bbs.pku.edu.cn/v2/collection-read.php?path=groups%2FGROUP_0%2Frules%2FD812D7D8C%2FM.1334508708.A

第八条:用户个人资料不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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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5-03-29 12:59:26

changhedayi [离线]

长翮大翼

4.4高级站友

发帖数:3164 原创分:7
<只看ta> <ASCIIArt>
52楼

“当然了,据我所知,所有版务、所有区务和绝大多数站务是无法接触后台实名信息的。”


“如果版规规定了发帖人需要在某些情况下备案身份信息,那就没有任何问题。”


是什么样的脑回路能同时做出这两个结论?

你知道版务没法接触“后台实名信息的”;那是什么样的脑残版规能规定“发帖人需要在某些情况下备案身份信息”给版务验证?

fswherever ( )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确实对站规一知半解,却自以为了解一切。这最为可笑。

你提到的站规,规定了站外机构查询账户个人信息的流程。请问,其他情况下,“站务组成员可以在什么情况下查询并知晓用户个人资料?”你找到规定了吗?

这不用劳烦总监,他能说的也不多。我来告诉你有什么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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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须菩提,于意云何?

曰:我師何太痴耶!

发表于2025-03-29 13:02:33

changhedayi [离线]

长翮大翼

4.4高级站友

发帖数:3164 原创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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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楼

“后者是对征婚市场的不了解。在5202年,随便一个征婚微信公众号平台都需要提供个人信息到公众号后台,匿名征婚早已不符合时代大势。至于你把后者和前者挂钩,那我倒要反问你,公众号号主是否向腾讯备案个人信息,对你我有意义吗?”


“任凭你爱排场的学者们怎样铺张,修史时候设些什么“汉族发祥时代”“汉族发达时代”“汉族中兴时代”的好题目,好意诚然是可感的,但措辞太绕湾子了。有更其直捷了当的说法在这里——

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你继续做吧。

我无话可说。

BBS有你,三生有幸。

fswherever ( )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事实上,我和你的对话从来不能反映我对权力有什么追求、迷恋,而只不过是我能够理解工作流程,再者就是你的迷之自信和拒绝真相。

你能说出“现在申请鹊桥版务,需要提供实名信息么?需要提供用以被证明我身份的信息材料么?——不可能”“我如果是鹊桥版版务,我要求版友提供这些信息和材料,否则不让人发帖,这可能么?——也不可能”这样的话,足显无知。你不仅是今天才重新意识到本站原来是有实名验证的,而且你对本站相关制度的了解远远不及你自以为的程度。

前者是对本站管理流程的不了解。可以告诉你,将鹊桥版版务纳入需要实名核验的职务列表,那不费吹灰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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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tbacks are unavoidable, but giving up is unforgivable.

发表于2025-03-29 13:10:10

fswherever [离线]

 

7.5直达特快

发帖数:1.7万 原创分:11
<只看ta> <ASCIIArt>
54楼

备案身份信息和后台身份信息是两件事


我对你的措辞一直是准确的,不知你这一天天张冠李戴的意欲何为?


我要是说你故意偷换概念、扰乱视听吧,我的下限岂不是被你拉低了

changhedayi (长翮大翼)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当然了,据我所知,所有版务、所有区务和绝大多数站务是无法接触后台实名信息的。”

“如果版规规定了发帖人需要在某些情况下备案身份信息,那就没有任何问题。”

是什么样的脑回路能同时做出这两个结论?

……

 最后修改于2025-03-29 13:16:54
  • 发表于2025-03-29 13:13:18

fswherever [离线]

 

7.5直达特快

发帖数:1.7万 原创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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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楼

你看看你,道理是讲不过的,东拉西扯是贯彻始终的

changhedayi (长翮大翼)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后者是对征婚市场的不了解。在5202年,随便一个征婚微信公众号平台都需要提供个人信息到公众号后台,匿名征婚早已不符合时代大势。至于你把后者和前者挂钩,那我倒要反问你,公众号号主是否向腾讯备案个人信息,对你我有意义吗?”

“任凭你爱排场的学者们怎样铺张,修史时候设些什么“汉族发祥时代”“汉族发达时代”“汉族中兴时代”的好题目,好意诚然是可感的,但措辞太绕湾子了。有更其直捷了当的说法在这里——

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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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25-03-29 13:14:31

changhedayi [离线]

长翮大翼

4.4高级站友

发帖数:3164 原创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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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楼

啊对对对。

茴香豆茴字草头下的回有几种写法呗。

你太棒了。

fswherever ( )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备案身份信息和后台身份信息是两件事


我对你的措辞一直是准确的,不知你这一天天张冠李戴的意欲何为?


我要是说你故意偷换概念、扰乱视听吧,我的下限岂不是被你拉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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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掉幻想,准备斗争。

发表于2025-03-29 13:17:54

fswherever [离线]

 

7.5直达特快

发帖数:1.7万 原创分:11
<只看ta> <ASCIIArt>
57楼

你这么喜欢谈奴隶,是不是最近想做奴啊,有机会帮你介绍

changhedayi (长翮大翼)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后者是对征婚市场的不了解。在5202年,随便一个征婚微信公众号平台都需要提供个人信息到公众号后台,匿名征婚早已不符合时代大势。至于你把后者和前者挂钩,那我倒要反问你,公众号号主是否向腾讯备案个人信息,对你我有意义吗?”

“任凭你爱排场的学者们怎样铺张,修史时候设些什么“汉族发祥时代”“汉族发达时代”“汉族中兴时代”的好题目,好意诚然是可感的,但措辞太绕湾子了。有更其直捷了当的说法在这里——

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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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25-03-29 13:18:26

fswherever [离线]

 

7.5直达特快

发帖数:1.7万 原创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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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楼

谢谢,有好机会一定帮你介绍

changhedayi (长翮大翼)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啊对对对。

茴香豆茴字草头下的回有几种写法呗。

你太棒了。

签名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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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25-03-29 13:19:00

changhedayi [离线]

长翮大翼

4.4高级站友

发帖数:3164 原创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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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楼

机会你自己留着吧,记得把你的实名信息更新一下,别让大爷们翻不着你的牌子,那你不就亏了。

其实倒也不用担心,没人跟你抢生意,谁能做奴隶比你做得稳。

fswherever ( )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这么喜欢谈奴隶,是不是最近想做奴啊,有机会帮你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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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really need to make progress!

 最后修改于2025-03-29 13:43:01
  • 发表于2025-03-29 13:20:33

changhedayi [离线]

长翮大翼

4.4高级站友

发帖数:3164 原创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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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楼

好机会你自己留着吧。

也不用谢,你学会了,就去拿几颗茴香豆展示才艺,表演给人看回字怎么写。

fswherever ( )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谢谢,有好机会一定帮你介绍

签名档

我哋呢班大公仔~

 最后修改于2025-03-29 13:41:22
  • 发表于2025-03-29 13: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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