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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jin [离线]
早早早
4.0知府
每一个离谱规定背后,一定有一个更离谱的原因
Hearter (Hearte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刚刚在图书馆内接到工作人员提醒,不能拍摄馆内设施,拍摄馆内设施需要先去宣传部开批条,图书馆接批条后才能允许拍照录像。
不是我说,宣传部是不是管得太宽了?我拍照的地方一没读者打扰不到别人,二没珍贵古籍破坏不了藏书,有啥可限制的?图书馆的窗台子、门框子是怕闪光灯的文物还是见不得人的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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