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光华对北大杯红牌判罚的申诉
[复制链接] 分享:尊敬的北京大学学生会、北京大学学生足球协会、北大杯仲裁委员会:
您好!这里是光华足球队(以下简称光华)。
在2024年3月24日进行的男足北大杯甲级D组第二轮小组赛光华vs环社的比赛中,第59分钟环社出现反击机会,我队75号守门员叶郑刚与对方接球队员在大禁区外底线靠角旗处争球时不慎造成对方接球队员倒地,当值主裁判随即对我队75号守门员出示红牌罚令出场,赛后记录表显示主裁判本次判罚的原因为“DOGSO(破坏明显进球得分机会)”。光华认为此判罚完全不符合比赛中的真实情况,现就此判罚向北大杯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希望仲裁委员会能对我队申诉做出审理,若仲裁委员会认定申诉合理,望撤销对我队75号守门员的红牌判罚。
根据比赛规则,裁判员在做出DOGSO判罚之前还需考虑以下因素:
1)犯规地点与球门间的距离 2)比赛进行时球的大致运行方向 3)得到或保持对球的控制的可能性 4)防守球员的数量。我队认为凭这四条判断,红牌的判罚极其不合理,下做详细说明:
第一,犯规地点在大禁区外靠近底线一侧,距球门有30米左右的距离。即使守门员未犯规,这样远距离的拿球无法对我方球门造成直接威胁,进球机会不绝对。
第二,犯规发生前环社后场队员斜向长传,足球并非飞向球门而是飞向底线,并未造成直接的进攻威胁。
第三,对方球员在被我方门将犯规前并未触球,也并未掌握对球的控制。即便我方门将没有犯规,对方球员在拿到球后也要经过停球、转身的调整,且攻门角度极其狭小,几乎不存在直接攻门、威胁我方球门的可能。
第四,在门将出击形成犯规之前,我方两名中后卫同时回追,犯规时回追后卫位置离球门很近,门前并非空门。
由此可见,我方门将的犯规并非是对“绝对进球机会”的犯规,不符合以上四条规则对于因DOGSO原因出示红牌的根据。而在赛后与当值主裁沟通时,对方主裁也承认自己的当场判断和对规则的理解有所偏差。
综上所述,我队对当值裁判组将我队75号球员罚令出场的判罚提出申诉,希望北大杯仲裁委员会可以尽快对我队申诉进行审理和答复,辛苦相关工作人员!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