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分享文献原文是否有风险 - 北大法律援助协会(LAAPKU)版 - 北大未名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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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分享文献原文是否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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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eiyangium [离线]

生建办主任助理|柯带宜居办主任|副团级

8.6超新星

发帖数:1.8万 原创分:14
<ASCIIArt> 1楼

李明炜教授供职于北京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他是中国神奇动物学会宝可梦分会理事,并担任了宝可梦生态与野外分布工作组的秘书长。他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维护一个“Pokemon in China”的邮件列表,该列表有国内外学者五十余人订阅。李教授每一两周会在邮件列表中分享中国宝可梦生态学的最新研究进展,受到国内外同行的热烈欢迎。

这一天,他收到印度拉吉夫·甘地理工学院教授Anjali Sharma的邮件。Sharma教授说,李教授分享的进展振奋人心,让国际同行十分钦佩。但是很多论文都不是开放获取的,而是需要付费。Sharma教授希望以后的邮件列表能够把非开放获取的PDF原文一并附上,这样才能实现促进学术交流的目的。

李教授十分感动,于是他在新的一封邮件中,附上了最新一期the Journal of Ecological Studies and Conservation上发表的,岷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者发表的论文Assessing the Impact of Human Activity on the Distribution of Wild Pokémon in Sichuan Province, China的PDF全文。

李教授以前的学生张婷婷也是这个邮件列表的订阅者。她收到邮件后,给李教授发去了微信,提醒他这个期刊是Greenwood出版社的非开放获取刊物,如果把PDF分享到邮件组中,不知道会不会有别有用心的坏人向出版社检举李教授的行为。李教授很委屈,他觉得他这是在学术交流过程中的合理使用,且邮件组中的订阅者都是他的合作者、同行和学生,哪有人会这么无聊。


请问李教授的行为是否合理?可能会造成怎样的法律后果?他在运营邮件列表的过程中如何规避相关法律风险?非常感谢!


(相关名字由大语言模型生成,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签名档

Baandarin: 我老板的老板是叶安培老师。

peiyangium: 那您就是叶老师的兔狲了!

Baandarin: 叶老师名字起得好,一看就是学物理的命。

peiyangium: 但是有一个植物学的姓。

RaphaelShen: 植物电生理!

 最后修改于2023-04-29 23:45:19
  • 发表于2023-04-29 23:43:33

LeahLi [离线]

Leah

该用户不存在
<ASCIIArt> 2楼

当事人您好:

感谢您对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信任!以下分析与推断均仅基于您的单方陈述,若有错误之处,敬请谅解。

 

本案中李教授未经出版社允许,转发出版社的非开放获取刊物,可能侵犯了出版社的著作权。

但是李教授的转发行为可能因为构成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而免除责任。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至于李教授的行为是否构成“少量复制”、“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以及“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存在学理争议:

如果认为出版社的目标市场为学校或科研机构,李教授的行为可能使得相关科研人员无需购买正版作品就可以获取相关论文,导致学校和科研机构不再购买正版作品,产生了市场替代效果,实质性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可能被不认为是合理使用,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如果认为李教授仅面向封闭的、固定的、少量的邮件列表用户转发少量文章,其目的仅是学术交流分享,可能被认为是“少量复制”。由于邮件列表均是与李教授有关的科研人员,其工作单位可能已经购买了相关出版社的作品,李教授的行为不会损害出版社的市场利益。因此,李教授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认为是合理使用,可以免除相关责任。

采何种观点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进行判断。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祝好!

若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络我们:

咨询室地址:北京大学凯原楼 B101 室

咨询室电话:010-62744063

咨询邮箱:pkulaazixun@yeah.net

咨询员编号:767、768、769、770

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


peiyangium (生建办主任助理|柯带宜居办主任|副团级)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李明炜教授供职于北京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他是中国神奇动物学会宝可梦分会理事,并担任了宝可梦生态与野外分布工作组的秘书长。他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维护一个“Pokemon in China”的邮件列表,该列表有国内外学者五十余人订阅。李教授每一两周会在邮件列表中分享中国宝可梦生态学的最新研究进展,受到国内外同行的热烈欢迎。

这一天,他收到印度拉吉夫·甘地理工学院教授Anjali Sharma的邮件。Sharma教授说,李教授分享的进展振奋人心,让国际同行十分钦佩。但是很多论文都不是开放获取的,而是需要付费。Sharma教授希望以后的邮件列表能够把非开放获取的PDF原文一并附上,这样才能实现促进学术交流的目的。

李教授十分感动,于是他在新的一封邮件中,附上了最新一期the Journal of Ecological Studies and Conservation上发表的,岷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者发表的论文Assessing the Impact of Human Activity on the Distribution of Wild Pokémon in Sichuan Province, China的PDF全文。

……

发表于2023-05-17 11:23:17
楼主

peiyangium [离线]

生建办主任助理|柯带宜居办主任|副团级

8.6超新星

发帖数:1.8万 原创分:14
<ASCIIArt> 3楼

非常专业清晰!替李教授表达他由衷的感谢!

LeahLi (Leah)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当事人您好:

感谢您对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信任!以下分析与推断均仅基于您的单方陈述,若有错误之处,敬请谅解。

 

……

签名档

发信人: afan (转眼成大叔||冷暖自知), 信区: WMReview

标  题: Re: [申请] peiyangium 申请加入未名起居注工作组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14年11月14日09:42:40 星期五), 转信


……

你真是贵院逗逼界的领袖啊

发表于2023-05-17 18: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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