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
[复制链接] 分享:案发当晚被害人母亲与席某某通话时,问席某某“但是你把某某强暴了,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东西,是吧?”席某某回答“哦哦,对对。”
行车记录仪中的音频:席某某与被害人母亲谈话时称“我既敢做就敢担这个事情,我从来也没说我没做”
资料来源:审判长回答记者问
niuxg (dangdangdang)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口供这种东西,一个没经验的年轻人面对经验丰富的警察,警察想要什么口供诱导不出来阿。
说白了,大家为什么觉得不公,是因为大家把自己代入到那个场景下面,觉得大概率自己也跑不了。男女双方拉拉扯扯,拽回房间这种,其实情侣吵架很常见。都成强奸的证据,大多数男人都跑不了。
男方说他听的是“强抱”,网上有个律师说的好,刑事案件的准则是重证据,轻口供,可是这个案件里,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把男的直接定强奸。那回头有人喝醉了吹牛,说他干了啥,要是被录下来,是不是可以当证据了。
cashflow (futurecashflow)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案发当晚被害人母亲与席某某通话时,问席某某“但是你把某某强暴了,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东西,是吧?”席某某回答“哦哦,对对。”
行车记录仪中的音频:席某某与被害人母亲谈话时称“我既敢做就敢担这个事情,我从来也没说我没做”
资料来源:审判长回答记者问
案发时,席某某向被害人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不顾被害人反抗,将其衣服脱掉,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间,被害人一只手被席某某抓住,用另一只手推挡席某某,反抗过程中将榻榻米上的窗帘拉下。事后,被害人即跑至卫生间冲洗,情绪激动急欲回家,席某某控制被害人的手机并将被害人反锁于屋内后自行下楼取车。席某某返回后,被害人用点燃的卫生纸烧榻榻米边的柜脚,用打火机点燃客厅窗帘,席某某取水灭火时,被害人趁机跑出房间从步梯下至13层呼救,席某某追至13层抓住被害人的手臂将其拖入电梯,电梯到14层后,被害人坐在电梯内用脚蹬电梯轿厢予以反抗,被席某某强行拖出电梯拽回室内。之后席某某应被害人再次要求,开车送其回家,途中被害人母亲给被害人打电话时,席某某才将手机交还,被害人拿到手机即向其母哭诉遭席某某强暴,并于当晚打110电话报警。
资料来源:审判长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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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如此激烈的冲突后,把“强暴”听成“强抱”?
niuxg (dangdangdang)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男方说他听的是“强抱”,网上有个律师说的好,刑事案件的准则是重证据,轻口供,可是这个案件里,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把男的直接定强奸。那回头有人喝醉了吹牛,说他干了啥,要是被录下来,是不是可以当证据了。
笑死了哥们
第一,你自己直接报警也不会被判强奸
第二,原来你一被女的威胁就会乖乖地在庭上承认自己确实做了(就算只是射精射到了胳膊上)
你的发言充分地呈现了一个把无聊的谐音梗当幽默满口讲着自以为是的“人生经验”普通且自信的中年男人的用户画像
haoliangpku (电动酸黄瓜)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只需要女方有言语威胁,从而激怒男方的情节存在即可,不给钱我就报警
人的行为不是规范化的,任何可能性都会有,你这是被涩会主义腌入味了吧?有个人因为邻居跟他八字不合影响他前途就把他杀了,让你想你能想到他的作案动机吗?
你看你又暴露了你的公式化大脑,你的发言也充分展示了对社会不懂装懂的形象
1,你怎么知道我报警不会被判强奸?进派出所这种说不清的事少说要先拘留吧?工作怎么办?名声怎么办?警察是你爹?
2,如果你说这个案子的录音,女方母亲问男方的“强暴”,男方在那个时刻也可能自己理解成了“暴力行为”,而没有想到“强奸”
FrenzyBamboo (国家一级保护废物)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笑死了哥们
第一,你自己直接报警也不会被判强奸
第二,原来你一被女的威胁就会乖乖地在庭上承认自己确实做了(就算只是射精射到了胳膊上)
……
签名档
几内亚主体文学思想研究会会长
贵校学生根本不可能理解这种地方的人(包括男女)到底在想什么,这是一个封建时代的故事而不是现代故事,女方坚持婚后性行为,用处女身兑换彩礼+房子加名等价值,男方试图“生米煮成熟饭”来降低付出拒付尾款,基于这个事实做出的判决,纠结这个物证那个口供的,司法实践是那么运作的吗?你法我笑懂不懂啊
RUCGYHKEN (流星赶月)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穷乡僻壤出的几个刁民也值得贵站讨论这么多层楼,真是有点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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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北大未名BBS微信小程序 (http://t.cn/A67L9L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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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只在证明力不同,能否单独作为定案根据,而不是说定案必须要有直接证据,大量的间接证据相互印证也可以定案
你非要这么说,不知道你是否认同辛普森杀妻案的判决,如果认同的话也没有在本帖讨论的必要,因为这是基本价值观的不同,双方很难互相说服
niuxg (dangdangdang)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男方说他听的是“强抱”,网上有个律师说的好,刑事案件的准则是重证据,轻口供,可是这个案件里,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把男的直接定强奸。那回头有人喝醉了吹牛,说他干了啥,要是被录下来,是不是可以当证据了。
签名档
来自北大未名BBS微信小程序 (http://t.cn/A67L9L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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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体内没有男方dna和jy,这个不能证明男方没性行为,而且这个女方事后还洗澡了,取证就更难了,天时地利,这个时候只要一口咬死没做,就完事了。这男方不但口供里承认了,一审的团队也是围绕“男方做了,但女方同意了”作为辩证观点,二审才改成了“男方压根就没做”。
lurenyi (往事尽付东流水)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问题是搞了一堆物证说明没有发生性行为, "性行为"应该是有明确物理上的定义, 口供也能用来证明性行为的发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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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院士,抽象学家,北京大学抽象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6324首席科学家,在《Abstraction》等知名期刊发表SCI论文100余篇,科研团队有李赣、丁真、关瑞生、刘波等著名学者。
太好笑了懂哥又双叒叕懂了
1. 你怎么知道报警就一定会被判强奸?你是警察的儿子?既然你那么顾及名声,那么你为什么会在有陌生女性的房间里打飞机?为什么不锁门?如果你和该女性很熟,该女性为何又会出言不逊威胁你?
2.我说的可不是录音,我说的是他自己的口供
您的发言充分暴露有些男人到了中年大脑会变成凝固的固体
haoliangpku (电动酸黄瓜)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看你又暴露了你的公式化大脑,你的发言也充分展示了对社会不懂装懂的形象
1,你怎么知道我报警不会被判强奸?进派出所这种说不清的事少说要先拘留吧?工作怎么办?名声怎么办?警察是你爹?
2,如果你说这个案子的录音,女方母亲问男方的“强暴”,男方在那个时刻也可能自己理解成了“暴力行为”,而没有想到“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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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北大未名BBS微信小程序 (http://t.cn/A67L9L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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