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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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原文第一段:
下午18:30开始,注意到坐在我对面的X同学在对我打飞机,于是我开始取证。
从19:00到20:10,总共留取5段视频,且每段视频都可以看到X同学隔着裤子摩擦生殖器的行为,该行为持续不断且非常明显。
(根据律师建议,为保护X同学隐私,此处不公开视频及截图,但所有证据在本推文发出同时,已全部同步武汉大学校长信箱)
20:20左右,我与X同学对峙,X同学当面承认事情经过(全程录音),并在我的要求下写了道歉信(但因为留假名,闪烁其词,因此我不认可这是道歉信)
PS:抓住X同学之后,X同学多次提出经济补偿,我断然拒绝。
对峙过程中,身后另一位男性同学站出来表示看到X同学承认的全过程,并表示愿意作证。
签名档
谁说匿名版就一定要匿名?
就不匿名咩~
怎么说呢……
先叠甲:以下内容不反应本人真实看法,只是在自省和归谬途中,得到的一个似是而非的结论,欢迎大家来探讨。
再叠第二件甲:我除了我所引用的受害人的自述没有接受到任何关于这一事件的其他信息。以下所有内容均根据原文第一部分配合上我自己的脑补而来,如果有后续事实打脸,你就当下面这段是:
~~~~~~~~(抛开事实不谈)
说实话,作为一个男孩子,我也不太确定“打飞机”这个词的具体意义,以及是否在所有人群中达成了共识。反正据我理解,此事不一定是把手伸进裤裆进行的那种行为。
根据原文作者描述:“隔着裤裆摩擦”,我倾向于本文的学弟,是翘二郎腿并夹腿摩擦这个动作,我认为此事件里男生手部没有明显动作。~(叠甲:照应上文抛开事实不谈,单看我所理解的描述——武大学生应该不至于在公共场合把手伸进裤裆掏来套去)~
我作为一个男孩子都不理解什么是打飞机,我合理推论作者学姐也不知道什么是打飞机。
虽然万事套性转模板,是一件忽略男女天生生理差异的、很糟糕的行为,但是在合适区间上使用结果也可以参考。正如限制在射影几何里,把点和线进行对偶则命题仍成立,在拓扑中开集和闭集互换,交和并互换,结论一般仍然成立一样。
叠了这么多甲还是不敢说暴论😭😭😭,好怂啊我。主要是我了解这个事件,是来自我朋友圈里的一个很积极开朗刻苦优秀的女同学(四年同班同学,从初中到现在都是同校同学),尽管在朋友圈里并没有对事件表态。 还有另一个我的另一个很优秀的初中同学,在全国前50的优秀高校,直接在朋友圈挂了一个微信群聊截图,并大肆输出她所挂的“小仙男”。 说真的我不理解,为什么我身边温文尔雅,有血有肉的,当初对政治不敏感的女同学为什么也会用粗鄙的言论探讨男女对立的话题。
咳咳咳
我今天凌晨看这个帖的时候,我怎么看都是女生对男生性骚扰……我不理解我是错怪了什么,最后归结到我对“打飞机”这个词认识有误才最终睡着。
按照我内心的道德标准,不论任何性别,当面的言语挑逗,或者背后的言语议论,是典型的性骚扰,除非受害者不这么认为。
不论任何性别,在公共场合光明正大的拍照都不是性骚扰(如果正常着装正常拍照算性骚扰的话,滑坡一下是不是睁着眼睛看也是性骚扰?),
但是不包括对准特定隐私角度偷拍,如裙底,衣服领口正上方,未预料的大风等,对男生也一样,女生先后五次偷拍了一个小时她认为的男生自慰,这为什么不构成性骚扰?这时候谈论心不论迹了?固定证据为什么不能去调监控?
昨晚在树洞有人反驳我说男生一定是动静过大或发出奇怪声响,我认为原文没有提及)另外,那个纸条,是旁座男生可以作证,存在双方对峙以及男方服软道歉这一行为,是堵死了事件闹大之后男方翻供的可能性,类似于那份道歉书的公证人,而不是作证男生动静过大或发出声响影响到自己学习。
在(叠甲)我理解的情况下,夹腿-摩擦作为不针对任何具体人的生理本能,不论任何性别,都不构成性骚扰。按照我的理解,此事发生在桌面以下,属于男方的隐私空间,而不是公共场合,因此也不是流氓行径。
nameAnonym (名未名·燕园流浪娃)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说实话 要是发在匿名版,我也会匿名发表一些我自己无法证伪的暴论……我现在正在想要不要爱惜一下我这个账号)
签名档
谁说匿名版就一定要匿名?
就不匿名咩~
核心是事主说的:
“注意到坐在我对面的X同学在对我打飞机”
中的“对我”吧。
如果能明确感受到并证明对方是冲着自己进行的自渎行为,我觉得那是性骚扰。最少也是公共场合的不当、猥亵行为。
“隔着裤子摩擦生殖器的行为”,也有可能是用手。
事主偷拍该男,用于取证,我觉得可以说得过去,至少可以用于事后第三方调查取证的对峙:谁有错在先,谁是在取证……
你的怀疑“女生先后五次偷拍了一个小时她认为的男生自慰”,是基于认为女主是在带有满足个人窥阴欲望下的偷拍。
但这极有可能不是事情的全貌,或者说女主最多也只能算是没有用最尽善尽美的手段维权取证。
如果事实如女主所说,那她的行为离性骚扰还是有非常大的差距的。
倒是纸质道歉信上当事人自己提到“拍了姐姐”,但当事人就此没有提及,我有些疑惑。
我觉得你我的疑惑,主要是基于目前得到的信息的不完备,因而给了包括我在内的读者很大的猜想空间。
而这些猜想,作用又反作用于自己的立场。
悖论在于:
当事者提供信息又不能提供信息的全貌;那自然获得支持又不能获得应得的全部支持。
法律是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不是吃瓜者的。这件事万一不了了之,我也不会意外或对任意一方有阴谋论的揣测。
吃瓜者的知情权远不如当事人的隐私权重要,而当事人谁的隐私权更重要;(如果发生的)不了了之或是冷处理或是不公布处理结果是伤害了谁的权益,个人有个人的立场和基于有限信息的判断。我和我的观点没那么正确或重要,任何的体制、规则也都没那么好。
在生活中洁身自好;在网上谨言、慎入不必要的争论。
这是我目前对这类事情的态度。
nameAnonym (名未名·燕园流浪娃)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怎么说呢……
先叠甲:以下内容不反应本人真实看法,只是在自省和归谬途中,得到的一个似是而非的结论,欢迎大家来探讨。
再叠第二件甲:我除了我所引用的受害人的自述没有接受到任何关于这一事件的其他信息。以下所有内容均根据原文第一部分配合上我自己的脑补而来,如果有后续事实打脸,你就当下面这段是:
……
签名档
我哋呢班大公仔~
我也来斗胆发表一下暴论(现在网上说话真的会害怕):说实话,理解这位女生的愤怒和维权情绪,但是难以理解后续赶尽杀绝的维权表现。
1. 确实难以理解这位女生不给自己个人信息的行为,在我看来太奇葩了,如果她确实需要第三方来替他主持公道,那第三方当然需要知道当事双方的个人信息、才能继续推进调查不是吗,隐瞒个人信息只会降低自己的可信度。
2. 不能理解“这位女生不能理解学院需要额外调查”的心理。作为学院要处理学生,当然需要独立调查结果,怎么可能听一方之言就直接处理学生?换言之,你怎么证明你的证据都是真实有效的、视频都没有剪辑过,且完整地还原了真实情况?要知道【要断章取义】是摘选自【不要断章取义】。
3. 不能理解这位女生把“诉诸官方解决”限定为学校和学院,我的第一反应是:学院不给解决为什么不直接报警?不报警的原因可能是a.知道自己证据不足,所以不敢报警;b.认为自己证据充分,但是认为法律不会给自己满意的处罚,而自己需要超出法律的额外处罚才能满意;c.我就是任性我就是不报警、我就是喜欢小作文。无论哪种可能性我都不能理解。
4.不能理解这位女生这么穷追猛打的意义。【叠甲:这段话比较圣母,但是不针对性别,无论需要被处理的是男性还是女性我都保持这个观点】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处罚这位男生的意义1.警戒这位男生2.警戒他人3.提醒他人(“他人”无关性别)。那么是不是一定要把这位男生取消4年培优、保研、并且公开通报、不允许入党,才能达到此效果呢?我【个人】认为过于严重(再次叠甲:仅代表个人看法,但我相信有我一个这么想,就至少有一群人这么想,毕竟我也不是什么特殊人类)。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位女生是否可以考虑对对方的处罚要求过重?(再次叠甲:女生要提出什么处理请求,是她个人权利)
最后叠甲:以上4条不理解,均建立在个人认为这位女生的表述可信,且证据真实的基础上。但是确实也存在可能性是女生的表述不全面真实、事件发生反转的可能。
nameAnonym (名未名·燕园流浪娃)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https://mp.weixin.qq.com/s/Cxcc1eciR-MA7MRNv3mbvA
摘自原文第一段:
下午18:30开始,注意到坐在我对面的X同学在对我打飞机,于是我开始取证。
从19:00到20:10,总共留取5段视频,且每段视频都可以看到X同学隔着裤子摩擦生殖器的行为,该行为持续不断且非常明显。
(根据律师建议,为保护X同学隐私,此处不公开视频及截图,但所有证据在本推文发出同时,已全部同步武汉大学校长信箱)
20:20左右,我与X同学对峙,X同学当面承认事情经过(全程录音),并在我的要求下写了道歉信(但因为留假名,闪烁其词,因此我不认可这是道歉信)
PS:抓住X同学之后,X同学多次提出经济补偿,我断然拒绝。
对峙过程中,身后另一位男性同学站出来表示看到X同学承认的全过程,并表示愿意作证。
其实我也觉得“不算什么”,在我这真正“算什么”的事情,至少是产生了严重的人身伤害、精神伤害。从这位女生的表现来看,她就是被恶心到了,此事件的严重程度跟“走马路上踩到狗屎”是一个级别。而“走马路上踩到狗屎”,我觉得就是“不算什么”。
而你质疑的为什么学院不大大方方处理,我个人认为是,走马路上踩到狗屎,把这条狗臭骂一顿、再送一双新鞋即可,但是如果诉求是要把这条狗毒打一顿,就不一定能得到满足了。
另:如果您想要回复我,请注意文明用词,不可爆粗口,否则我不会回复,谢谢。
JKvsKing (UccU)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不算什么”,如果真不算什么,干嘛不大大方方地处理掉完事,还在这反复遮掩拖延?
以及在图书馆对着别人打飞机,不管别人是男女,这tm都是“不算什么”,令人震撼。
一个小小的疑问,为什么女方对男方家庭情况如此了解?
Inn (逆旅客)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也来斗胆发表一下暴论(现在网上说话真的会害怕):说实话,理解这位女生的愤怒和维权情绪,但是难以理解后续赶尽杀绝的维权表现。
1. 确实难以理解这位女生不给自己个人信息的行为,在我看来太奇葩了,如果她确实需要第三方来替他主持公道,那第三方当然需要知道当事双方的个人信息、才能继续推进调查不是吗,隐瞒个人信息只会降低自己的可信度。
2. 不能理解“这位女生不能理解学院需要额外调查”的心理。作为学院要处理学生,当然需要独立调查结果,怎么可能听一方之言就直接处理学生?换言之,你怎么证明你的证据都是真实有效的、视频都没有剪辑过,且完整地还原了真实情况?要知道【要断章取义】是摘选自【不要断章取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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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引文所述,什么男的能打飞机将近两个小时啊。。。
这都快要钻木取火了
nameAnonym (名未名·燕园流浪娃)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https://mp.weixin.qq.com/s/Cxcc1eciR-MA7MRNv3mbvA
摘自原文第一段:
下午18:30开始,注意到坐在我对面的X同学在对我打飞机,于是我开始取证。
从19:00到20:10,总共留取5段视频,且每段视频都可以看到X同学隔着裤子摩擦生殖器的行为,该行为持续不断且非常明显。
(根据律师建议,为保护X同学隐私,此处不公开视频及截图,但所有证据在本推文发出同时,已全部同步武汉大学校长信箱)
20:20左右,我与X同学对峙,X同学当面承认事情经过(全程录音),并在我的要求下写了道歉信(但因为留假名,闪烁其词,因此我不认可这是道歉信)
PS:抓住X同学之后,X同学多次提出经济补偿,我断然拒绝。
对峙过程中,身后另一位男性同学站出来表示看到X同学承认的全过程,并表示愿意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