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haji 申请 Boy 版务 - 七区区务(Admin7)版 - 北大未名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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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haji 申请 Boy 版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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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wherever [离线]

 

7.5直达特快

发帖数:1.6万 原创分:11
<ASCIIArt> 41楼

你说得对,但比较难

“诚征站务版务”的帖子一般都是没有合意的人选(不管是自己申请的还是拉人头来的)时才会发的


Perron (Perron)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其实我希望的「差异化」不过是在版上发帖公开招募版务,让不是版务/前版务社交圈子里的想从事版务工作的人可以没有什么顾虑地加入进来,这样版务群体相比「拉人」这种方式,就更丰富多元一些。

签名档

富强民主文明复兴富强民主文明复兴富强民主文明复兴

 最后修改于2023-09-18 12:47:46
  • 发表于2023-09-18 12:46:57

fswherever [离线]

 

7.5直达特快

发帖数:1.6万 原创分:11
<ASCIIArt> 42楼

对相关话题有兴趣的网友都能相对自由地讨论和表达

提这句话的言下之意,是有的讨论被限制了?

Perron (Perron)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那版务和他圈子里的朋友们自己玩就行了,就把版面当他们社交圈子的后花园。同质化越来越严重,群体就会越来越小,最后就跟俱乐部差不多

但BBS的版面还是要有一定的公共性的,让对相关话题有兴趣的网友都能相对自由地讨论和表达,这也是BBS版面和他们那些这个小群那个小群不一样的地方

版务之间确实应该有共识,但如果希望这个版能面向更大的群体(比如很多版务在抱怨有时候帖子少啊,为什么都是研究生在玩而没有本科生之类的问题)那我觉得倡导一个更加多元和宽松的环境是有必要的

签名档

富强民主文明复兴富强民主文明复兴富强民主文明复兴

发表于2023-09-18 12:56:06

Perron [离线]

Perron

该用户不存在
<ASCIIArt> 43楼

之前有一个讨论形婚的帖子,前版务跟别人吵架,结果现任版务跑来下场撕,拉偏架,在对方没有明确违法版规的时候就用「违者按照版规x.x处理」威胁。我觉得这是正常的讨论,但现版务和前版务抱成一团(原贴在我个人文集里)

fswherever ( )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提这句话的言下之意,是有的讨论被限制了?

发表于2023-09-18 12:59:53

fswherever [离线]

 

7.5直达特快

发帖数:1.6万 原创分:11
<ASCIIArt> 44楼

看了下,没太看出来怎么拉偏架,版面讨论要讲道理嘛,一方都说我不讲道理我要来吵架了,版务难道不干预难道等着最后演变成吵架么

版务组可以不容忍吵架,或者哪怕容忍吵架也可以,但最好还是不要出现一半人容忍吵架另一半人不容忍吵架的情况……

Perron (Perron)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之前有一个讨论形婚的帖子,前版务跟别人吵架,结果现任版务跑来下场撕,拉偏架,在对方没有明确违法版规的时候就用「违者按照版规x.x处理」威胁。我觉得这是正常的讨论,但现版务和前版务抱成一团(原贴在我个人文集里)

签名档

抢钱为宗旨,待旅客如孙子

抢钱也是服务,孙子也是亲人

              ——广铁集团 启

发表于2023-09-18 13:14:49

Perron [离线]

Perron

该用户不存在
<ASCIIArt> 45楼

这我觉得就跟拿捏尺度有关系了,也就是版务的自由裁量权。如果拿捏得紧一些,那么我觉得原帖中前版务ccmesongshu说“你现在声明你的性别和性取向认同 如果你不是顺直我马上道歉”这种话也不算什么理性讨论……,如果按我的想法,拿捏得宽一些,那么Postel的相关表述也应该是在言论自由允许的范围内。关键是现任版务的自由裁量尺度,恰好容许了前版务而对Postel比较严苛。(当然,这也是他的权利,毕竟目前版规还没有更详细的规定来约束版务的权力

fswherever ( )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看了下,没太看出来怎么拉偏架,版面讨论要讲道理嘛,一方都说我不讲道理我要来吵架了,版务难道不干预难道等着最后演变成吵架么

版务组可以不容忍吵架,或者哪怕容忍吵架也可以,但最好还是不要出现一半人容忍吵架另一半人不容忍吵架的情况……

发表于2023-09-18 14:12:47

QCSpring [离线]

4.7主序星

发帖数:847 原创分:0
<ASCIIArt> 46楼

已开启投票,请在标题前加上[申请]

haji (LotusCorniculatusL)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1.        申请

英文版名:Boy

中文标题:男孩子

……

发表于2023-09-18 19:45:52
楼主

haji [离线]

LotusCorniculatusL

3.7侏罗纪

发帖数:912 原创分:1
<ASCIIArt> 47楼

已经修改了,谢谢您

QCSpring (涣有丘)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已开启投票,请在标题前加上[申请]

发表于2023-09-18 20:57:55

fswherever [离线]

 

7.5直达特快

发帖数:1.6万 原创分:11
<ASCIIArt> 48楼

你少在这贼喊捉贼了

PrunusMume (PrunusMume)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怎么感觉像小型邪教?

本站的脏乱差真是无差别在所有角落辐射

发表于2023-09-19 11:32:39

baleo [在线]

拉雷

5.2剑侠

发帖数:1.1万 原创分:0
<ASCIIArt> 49楼

这个群里成员基本都是同性恋吗

Perron (Perron)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应该是很早就在包含有历届版务的 “版务群” 里观摩学习,早早进行培养,等老版务一卸任就可以申请了

发表于2023-09-19 13:52:55

kuzhulee [离线]

爱吃的小道长

该用户不存在
<ASCIIArt> 50楼

支持,我也想申版务orz

haji (LotusCorniculatusL)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1.        申请

英文版名:Boy

中文标题:男孩子

……

签名档

这风颠汉来这里捋虎须!

发表于2023-09-19 15:16:00

catalyze [离线]

临渊回眸

5.9未名湖

发帖数:1267 原创分:0
<ASCIIArt> 51楼

欢迎

kuzhulee (爱吃的小道长)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支持,我也想申版务orz

签名档

人最大的痛苦就是说一些自己都不相信的话。

发表于2023-09-19 15:44:31

fswherever [离线]

 

7.5直达特快

发帖数:1.6万 原创分:11
<ASCIIArt> 52楼

想赚钱想疯了你

PrunusMume (PrunusMume)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不是要删号吗?

换个号吧,苦主啥的。。。换个喜庆点的好

你问问你前同事能不能找青研要点钱雇个学生助理把自删账号权限这个逻辑revise一下

签名档

富强民主文明复兴富强民主文明复兴富强民主文明复兴

发表于2023-09-19 16:50:22

Lithium [离线]

Lithium

3.4主序星

发帖数:497 原创分:0
<ASCIIArt> 53楼

来!

kuzhulee (爱吃的小道长)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支持,我也想申版务orz

发表于2023-09-19 19:50:22

Ckyipo [离线]

何谓

7.3揣兔

发帖数:2524 原创分:2
<ASCIIArt> 54楼

贵版真是令人羡慕的人丁兴旺(抱紧自己)


来蹭蹭热乎

haji (LotusCorniculatusL)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1.        申请

英文版名:Boy

中文标题:男孩子

……

 最后修改于2023-09-19 21:15:39
  • 发表于2023-09-19 21:15:25

ccmesongshu [离线]

松鼠

5.3土拨鼠

发帖数:2541 原创分:6
<ASCIIArt> 55楼

@Perron


既然您已经明确是在针对我,那我就给您正面的,大概也是最后一次的回复。


您说boy版前任版务间接参与了目前版面的管理,这点我完全承认。包括我在内的许多前版务都会在版务群对版面的事务发表意见,包括但不限于提醒现任版务版面上可能存在违规帖子,以及为帖子的处理提出意见建议。但是您如果认为现任版务对前版务言听计从,甚至使用“垂帘听政”这种表述,那就完全是误解了。我们经常对具体事务的处理产生分歧甚至争执,有许多问题最终也没有达成一致。如果您特别需要一个例子的话,之前在boy版某版友对我的帖子回复“多读书少作恶就不会犯这种错误”,我认为这属于人身攻击并向时任版务举报,但时任版务拒绝作出任何处理。我尊重时任版务的决定但对此保留意见。如果前版务对现任版务的处理不满,能做的只有使用站内信方式提出处理申请,并交由现任版务投票处理。(前述例子的处理过程中时任版务确实给了我这样的建议。)如果前版务对这一处理结果仍然不满,能做的也只有提起仲裁或是弹劾。(这一点我也不是没有考虑过。)

退一步说,即便现任版务对某位前版务言听计从,只要版务操作不违规就不违反本站的任何规定。如果您认为版务的任何操作有问题,且您有权利的话(我的意思是您不能在未被授权的情况下替别人提仲裁),您完全也可以去提仲裁(反对不公平对待也是一种仲裁诉求)或弹劾。如果您对我的实习仲裁身份有疑虑,那完全可以要求我回避,相信仲裁团不会驳回您的回避申请。当然,我认为我建议的版务操作都是正当且公平的,否则我也不会去提。


您说boy版前任版务参与了新版务的推荐,这点我也完全承认。在我之后的部分boy版版务的确由我推荐,其中确实包括部分来自和我相同院系的同学。其他的版务也多是由其他现任或是前任版务推荐。如果您特别关心的话,目前的两位在任版务和投票中的版务都不是由我推荐的,被推荐前我也和他们不熟悉。(当然,现在我们通过boy版成为了朋友,但是您没有理由禁止别人交朋友。)与上个问题类似,我或者其他版务推荐各种通过渠道(包括许多通过版面)认识的人成为继任者不存在任何问题,只要他们通过了正当的版务申请途径。

孔子有言,“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祁黄羊可谓公矣。” 我举荐一两个同院系同学作为继任版务,算是内举不避亲;据我了解,也有版务在与您关系交恶之后邀请您参选版务(您拒绝了),这也算是外举不避仇吧。我认为祁黄羊的做法是正确的,您可以不喜欢,但我坚持认为这不是一种错误。我认为我举荐的都是有版面管理和活动组织能力的同学,如果您对此不认可,也可以去提弹劾,或者在投票、质询过程中发表意见。


最后,我希望指出的是,您曾经在私信中明确表示理解我向您表明的版面相关问题的立场,没有针对我个人的不满,而且表达了对我为您进行解释的感谢。之后,您在没有任何解释说明的情况下单方面拉黑了我的所有与您交流的渠道,并在各种版面重复多次进行不友善的暗示性表态,尽管您在版面发言中做出了表面上乐于沟通的姿态。

我对您的前后不一、表里不一表示遗憾,并希望其他参与讨论的站友留意您未来可能被 @Perron 站友拉黑及进行不友善暗示的风险。


总结:

我认识到您认为我的许多做法不正确,但我的做法并不违反任何规定,我无法同意您的看法。

如果您表达的是对我行为的建议,那我已经了解您的观点,并不接受您的建议。

如果您重复多次的阴阳怪气只是为了表达个人的不满情绪,那您有您在版面各项规定限制下的充分自由。

如果您希望我了解您对我的反感,那我对此已经充分了解,并同样表达我对您的强烈反感。


祝生活愉快。

haji (LotusCorniculatusL)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1.        申请

英文版名:Boy

中文标题:男孩子

……

签名档

不痛快就去找太医,朕又不会治病。

 最后修改于2023-09-21 05:15:31
  • 发表于2023-09-21 01:39:58

Perron [离线]

Perron

该用户不存在
<ASCIIArt> 56楼

谢谢您的回应!

很高兴您愿意承认“boy版前任版务间接参与了目前版面的管理”、“boy版前任版务参与了新版务的推荐”这两个事实,并且将这两个事实以公开的方式告知所有版友。但我依旧不认为版面管理和新版务的产生应该以这样的方式进行。


以我对站规、区规和版规的不全面了解,我认为BBS的各级规定均未授予已卸任版务比未参与过版面管理的普通版友更多的版面管理权限。我认为您及其他前任版务如果对版面管理有任何意见,都应像我一样(以已卸任的 Lithium 前版务的标准:)在 Admin7 版或 Boy版(他后续认为这是不适宜的)发帖进行讨论,或者(我认为是合理的,但Lithium前版务不认可:)跟版务通过站内信等方式私信沟通,或者提起仲裁,而并非先在包含所有前任版务和现任版务(以及未来将接任的版务)的所谓 “版务群“ 进行讨论,当讨论没有共识时再和普通版友一样走规定的流程。我深知从事纷繁复杂的版务工作需要借鉴历任版务的经验,所以我并不认为前任版务应该完全不介入版面管理工作,我只是认为如果现任版务需要这样的帮助时,这种介入的途径应该跟每一位普通版友相同。我知道历任版务之间感情深厚,我已经向版务提出了将仅用于版面管理的“版面管理群”和卸任版务联系感情的“养老院”进行区隔的建议,以供版务参考采纳。


关于新版务的产生,我不认为由前任/现任版务向现任版务推荐新版务人选是不合规的(因为我认为任何版友都有权向在任版务推荐),但我认为从版面整体发展的角度来看,不应该继续采取“前任/现任版务主动拉人”这样的模式,这种模式可以更好地改进。在我最近发的帖子中,我已经表明了我的观点,并提出了我的建议以供在任版务参考。


以上,是我对您关于版面管理的两点回应。


我一贯乐于跟在任的版面管理者沟通我关于版面管理的想法和意见,我跟 Lithium 前版务(在他在任时)、KennethPKU版务,以及silicona版务都进行过深入的沟通交流。我也很乐于跟多数不是在任版务的版友进行讨论,分享观点和看法。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乐于跟口气上以版面管理者自居的卸任多年的前任版务进行沟通(虽然我现在正在不得不这样做)。


关于跟您的上一次讨论,事实上我并不认为那是令我愉快的讨论:您多次使用了“我们”这个主语,我不知道您提到的“我们”具体指代了哪群人,这些人为什么有权力(而其他版友没有这个权力)做这些事情。我在那次沟通中也明确表示了我不需要您对您当时的行为进行解释,我只关心时任版务为什么会允许您当时的行为。我当时对您并无不满,我表达感谢只是觉得您为了一件我不关心的事情打了很多字很辛苦。


我之所以会切断所有跟您的联系,这与版面事务无关,这只是因为从某个时候起,您在您的所有社交平台上发布的内容都开始令我感到生理性不适,不适到我认为无需向您说明这一点。我想作为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人,我有权利跟极个别令我极其厌恶的人主动减少,甚至彻底切断联系,正如其他的几位“前版务”对待我一样。


接下来,说点最后的话:

我其实考虑过在 Lithium 卸任后申请版务,但新的版务申请人在Lithium卸任的前一天递交了版务申请,如果我现在申请版务且当选了,将会造成四个版务同时在任,虽然在处理具体事务时(比如预定版聚场地、征订采购版衫等)会有更多的人手,但在版务表决投票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2-2的情况。所以我没有选择申请版务。


近几日我已经把我了解到的“Boy版是如何运作” (包括但不仅限于我们达成共识的“boy版前任版务间接参与了目前版面的管理”、“boy版前任版务参与了新版务的推荐”)和“我认为Boy版这样运作会更好”告诉了大家,我希望在任版务和广大版友能够理解我不并是无事生非无理取闹,为实际管理版面的管理团队添堵,我是为创造一个更好的交流平台来提供建议和意见(尽管我承认我采取的方式比较激进,引起了一些版友的不满,我在此道歉!)。不管大家是否认同我的观点和方案,我希望大家不要怀疑我的动机。


这是我最后一次跟您进行沟通,我希望我已经把我的想法和态度表述清楚了,请您知悉,您无需进行回应。


这也是我关于Boy版的最后一次发言,很感谢Boy版让19岁的我第一次鼓起勇气认识到自己不是怪物,让20岁的我看到优秀的同类并逐渐接纳自己,让21岁的我相信少数群体的爱情,渴望爱情,同时也让我选择来到自由包容的北大,让22岁的我第一次勇敢尝试恋爱,并开始结交同类朋友,让23岁的我带着我心爱的男友勇敢骄傲地在版聚时站在众人面前,让24岁的我收获友谊,不惧未来……我深爱着Boy版,所以我希望它更好


这也是本账号在BBS的最后一次发言,这个账号会在明天被注销。我可能给很多人带来了许多在他们看来不必要的麻烦,我对此诚恳地致歉!我再也不会给你们添乱了。那些我想做的事情,我坚持的事情,我觉得可以到此为止了,各位有缘再见!

ccmesongshu (松鼠)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Perron

既然您已经明确是在针对我,那我就给您正面的,大概也是最后一次的回复。

您说boy版前任版务间接参与了目前版面的管理,这点我完全承认。包括我在内的许多前版务都会在版务群对版面的事务发表意见,包括但不限于提醒现任版务版面上可能存在违规帖子,以及为帖子的处理提出意见建议。但是您如果认为现任版务对前版务言听计从,甚至使用“垂帘听政”这种表述,那就完全是误解了。我们经常对具体事务的处理产生分歧甚至争执,有许多问题最终也没有达成一致。如果您特别需要一个例子的话,之前在boy版某版友对我的帖子回复“多读书少作恶就不会犯这种错误”,我认为这属于人身攻击并向时任版务举报,但时任版务拒绝作出任何处理。我尊重时任版务的决定但对此保留意见。如果前版务对现任版务的处理不满,能做的只有使用站内信方式提出处理申请,并交由现任版务投票处理。(前述例子的处理过程中时任版务确实给了我这样的建议。)如果前版务对这一处理结果仍然不满,能做的也只有提起仲裁或是弹劾。(这一点我也不是没有考虑过。)

……

发表于2023-09-21 14:56:27

Lithium [离线]

Lithium

3.4主序星

发帖数:497 原创分:0
<ASCIIArt> 57楼

非常抱歉在 @haji 的申请帖下通过这种方式对 @Perron 版友提及的相关问题进行答复。原本 @Perron 版友的意见仅针对版面管理模式和版务更迭体制,按照 @Perron 版友的观点,已经成为“前版务”的我不应当具有对此发表答复的资格;但 @Perron 版友新近的帖子明确提及了我这位“前版务”,那么我暂且冒昧地认为自己得到了就此事发表意见的授权和认可。


@Perron 版友认为,Boy 版前任版务通过“版务群”的方式参与现任版务组关于版面管理事务的讨论、进而间接参与版面管理是不合规定的,前任版务对版面管理发表意见只能通过在 Admin7 发帖和向现任版务发表站内信的形式进行。@Perron 版友还认为,Boy 版前任或在任版务通过“拉人”的方式推荐新版务候选人是合规但不合适的;@Perron 版友提出,应当采取在版上发帖公开招募版务的方式,以使得非版务社交圈中的版友可以无顾虑地加入版务团队。


@Perron 版友在我担任 Boy 版版务期间首次通过微信提出了类似的意见,并在我在任期间反复通过微信及(经提醒后)在 Boy 版发帖等方式提出。我也已经于每次 @Perron 版友提出类似意见后通过对应渠道进行了说明和答复,这也将是我最后一次再就相同问题明确表达意见,也供各位区务、版务和关注 Boy 版的版友参考。


首先,在关于合规性的讨论上,我希望提醒注意一个常被有意或无意忽略的事实:法律(或规定,以下同理)并没有也不可能对所有事物进行详细而精确的界定,有些事情法律告诉我们可以去做,有些事情法律告诉我们不能去做,但是有更多的事情根本没有在法律中提及。在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对普通人,“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当权者,“法无授权即禁止”。我们不能因为一件事没有在法律中明确允许而草率地认为它不合规定,除非我们确信自己弄清了被讨论的是“普通人”还是“当权者”。这恐怕是 @Perron 版友在第一个问题上的漏洞所在。


@Perron 版友认为前任版务通过“版务群”“间接参与版面管理”的行为是不合规的,其理由是“BBS 的各级规定均未授予已卸任版务比未参与过版面管理的普通版友更多的版面管理权限”。那么,前任版务究竟是“普通人”还是“当权者”呢?按照 @Perron 版友一贯的观点,前任版务的身份、地位和权限不应当与普通版友有所区别,也就是说,前任版务似乎应当是“普通人”的一员。如果 @Perron 版友真的认为前任版务应当是“普通人”,BBS 没有规定前任版务能够参与版面管理,能够以群聊而非发帖、站内信的形式发表意见,还足以说明前任版务的这些行为不合规吗?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来进行思考:我们想象有一位真真正正的“普通版友”,借助某些机会认识了现任版务并添加了微信,甚至成为了不错的朋友;而他也是版面的活跃和忠实用户,因此,当他看到版面上有什么他认为应当被处理的帖子出现时,他就会发微信提醒这位版务,告诉版务这似乎违反了某条版规,建议进行相应的处理。在这个场景下,我们也应该认为这位热心版友的行为是违规的吗?通过微信私聊和在群聊中做类似的事情,其本质又有什么差别呢?为什么当这位“普通版友”的身份变成“前版务”,尽管前版务也是普通版友的一员,这样做就不可接受了呢?


谈完前版务的行为是否合规,我们再来评析一下现任版务这一方面。BBS 不仅没有规定前任版务可以以各种形式参与版面管理,也没有规定现任版务可以听取或接受前任版务的意见,这是我替 @Perron 版友做的补充。现任版务似乎是妥妥的“当权者”,“法无授权即禁止”,他们没有被规定可以听取前任版务的意见,是不是就意味着不能听取前任版务的意见呢?在这件事上,我们或许需要先明晰“当权者”的概念和“法无授权即禁止”的目的:我们要求当权者“法无授权即禁止”,本质上是希望防止公权力对私权利的过度干预,也就是说,当当权者行使的是公权力时,他只能做法律授权他去做的事情,而不能超出范围地对普通人的权利进行侵犯。版务在进行封禁、删帖等操作的时候,行使的自然是公权力,因此,版规没有规定可以处理的行为,版务无权加以干涉;而版务在日常生活中,包括在听取别人意见的时候,他并没有在行使公权力,此时的身份也不是“当权者”,他受到的应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限制。仍旧是上一段中提到的场景,版务收到了这位热心版友的意见,选择了接受或是拒绝,对相应的帖子做出了处理,或者他认为没有必要处理:我们会认为这位版务的行为违规了吗?因为站规、区规、版规没有规定他可以听取认识的版友的意见,他就不应该听取甚至根本不应该接收消息吗?如果回答是“是”,这显然荒谬得可笑——他只是收到了一份意见和建议而已,接受或者不接受是版务自己的事情,难道成为版务就意味着要拉黑所有存在潜在向自己提出版面管理相关意见的可能的微信好友,从而自绝于人世吗?而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一位官员在决策前选择跟前辈们、专家们聊一聊,听一听他们的看法和意见,我们不但不会指责他,说法律没有允许他这样做,反而会对他广泛寻求建议、不刚愎自用的行为表达赞赏。当“官员”换成“版务”,同样都是所谓的“当权者”,为什么 @Perron 版友的评价就截然不同了呢?


至此,我们基本讲完了第一个问题:前任版务作为普通版友,通过各种渠道向现任版务表达意见的行为并不违规;现任版务听取并自由选择是否接受其他版友通过各种渠道对版面管理表达的意见,也没有违反 BBS 的任何规定。这里还需要强调一个小点:前任版务通过“版务群”这一形式表达意见,现任版务通过“版务群”这一形式征求意见,是否改变了问题的性质?是不是意味着“前任版务”这一身份确实附带了某种专属的特权?我想,只要思考清楚了前面我们提及的那个场景,就能明确地得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任何一位加到了版务微信的“普通版友”都可能而且可以通过微信向版务发送自己的意见,版务的微信里大概也不会只有“前任版务”一人;而版务是否接受这种形式、是否听取他们的意见,则是版务个人的自由选择。版务可以听取并处理、耐心地回复和解释,就像我最初对 @Perron 版友通过微信提出的意见一样;版务也可以直接拒绝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意见,就像我答复 @ccmesongshu 版友关于“多读书少作恶”发言的举报时一样(顺带一提,我至今仍然不认为这属于 @ccmesongshu 版友认为的人身攻击言论);版务甚至可以直接告诉他们不接受微信或当面提出的意见,只有通过 BBS 提出的建议才会被受理,就像我后续对待 @Perron 版友的一样。版务也拥有选择性听取他人意见的自由:版务可以明确表示不接受前任版务通过微信提出的意见,而在晚上与自己的男朋友见面时顺便听他对版面管理发表的看法——我们大概不会认为他允许男朋友当面聊这些而不允许前任版务微信聊同样的话题显失公平,而只要版务最终的行为和操作没有超越版规的规定,我们也没有理由认为版务听了男朋友的想法就失职了。换言之,前任版务通过微信群提出意见不是一种“特权”,而是每一个有版务微信的版友都能够实现的行为方式;而版务接受前任版务通过微信群提出的意见则是版务个人的自由,不愿接受的版务完全可以退出群聊并拉黑前版务们。而愿意这样行使个人自由的版务究竟值不值得信任,则是由版面投票来最终决定的结果:如果我们不信任这样的版务,可以在他申请的时候投出自己反对的一票,也可以在上任之后发起针对他的弹劾;如果他仍然获得了超过四分之三的版友的信任,那我们也只能尊重他这样行使个人自由的权利。


至于第二个问题恐怕简单得多。版务“拉人”的本质是向特定版友发出担任版务的邀请,被邀请的版友可能不会接受,发出邀请的版务也可能随时撤回。需要注意,“邀请”并不是“指定”,被邀请者依然需要撰写申请并经过版友投票的检验;也并非只有被邀请的版友才有担任版务的可能,若干版务和前版务即是通过主动申请加入的版务的行列。简单来说,收到版务的邀请是成为版务的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我们依然可以想象一个场景。一位版务或是前版务或是“普通的”热心版友,在遇到另一位版友时问他:“你有兴趣来申请当版务吗?”恐怕我们也不会认为这位版务或前版务或热心版友的行为有任何不妥,而即便被问到的这位版友真的申请了版务并成功上任,我们大概也不会认为他依靠的是裙带关系或者“小团体”的相互举荐。事实上,认为版务存在共同的社交圈、只有位于这个社交圈中的人才会受到邀请的想法从根本上就是因果颠倒的。我直到通过版聚才认识 @Changhe、@KennethPKU、@silicona 和 @haji,他们或我收到担任版务的邀请时,我们根本不存在于相互的“社交圈”中;而当他们或我收到了担任版务的邀请甚至直到成为版务之后,我们的“社交圈”中才出现彼此的形象。在时间的横断面上看来,版务和前版务似乎确实总是同处于一个“社交圈”中,但是,如果拥有纵向的视野,我们就会发现,他们是因为担任或有意担任版务才被纳入版务们的“社交圈”,而非他们早就存在。此外,任何版友都可以申请版务恐怕是一种常识,正如我们不必在版面置顶告诉版友“可以在本版面发帖”一样,明确提醒“本版公开招募版务”也只是多此一举。按照 @Perron 版友的观点,每个版面都应当挂出公开招募的告示,但从实践中来看,大部分版面大概也不认为有这样的必要。


当然,以上的讨论中,我只解决了“能不能”的问题,而没有解决“好不好”的问题。我论证了 @Perron 版友矛头指向的“版务群”可以存在,前任版务在其中表达意见、现任版务在其中接收意见,并不违反任何规定;现任或前任版务推荐其他版友申请版务,也没有任何不合理或不合规的地方。但是,“好不好”的问题是难以甚至无法证明的,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把关于“好”的标尺,没有什么在所有人眼中都必然是好的。我可以给出关于这种模式“好”的数十条理由,但在认为它“不好”的人眼里,所有的理由都不可能被接受和相信。就像有人无香菜不欢,而有人对香菜深恶痛绝;有人觉得同性恋应当骄傲地活着,也总有人觉得同性恋本身就罪大恶极、不可饶恕。我尊重每一个人心中自己对好与不好的评判,只要它内部是一致的。但是,如果一个人觉得香菜“不好”,于是每一天都在你的耳边,在报纸、电视和广告牌上,在你能看到和听到的任何地方痛陈香菜的罪恶,在你告诉他你依然坚持喜欢香菜、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感受之后仍旧不知疲倦地喋喋不休,恐怕你也很难像我希望的那样保持理解和倾听的耐心。


最后,非常遗憾地,我恐怕还不得不指出几个事实性错误。@Perron 版友提出,我改变与其的私人关系,大概是在“拿私人关系来要挟”以使得他“闭嘴”。我没有理解为何 @Perron 版友做出了这样的解读,但真实情况恐怕恰恰相反。版务并不是一项全职的工作,哪怕撰写今晚的这一条回复也已经花费了我超过六个小时的时间,“为爱发电”的版务也有自己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当 @Perron 版友前几次通过微信向我提出这些意见的时候,我出于作为朋友的义务不得不优先给出回复,并花费大量时间进行后续的讨论。但是,随着 @Perron 版友对此问题越发执着,我没有能力每天都花费数个小时来就同样的问题做出答复,因此我提出了不接受微信、只接受站内信或发帖的要求。而在这一“私人关系”改变之后,我免除了时刻待命的回复义务,而不必为自己没有或不想及时回复而产生道德和心理上的负担。因此,这恐怕不是一种“要挟”,而是维持版务工作与日常生活平衡的无奈之举。@Perron 版友还提出,我“不认可”其通过站内信等方式私信沟通对版面管理的意见。正如前面已经提出的,我从未表示不认可站内信作为沟通方式,相反,我认为站内信和发帖是版友反映版面相关问题最正式的渠道,版务可以拒绝答复版友通过微信提出的问题,但有绝对义务答复版友通过站内信或站内消息提出的意见。


我在认识 @Perron 版友早期、@Perron 版友通过微信向我提出相关问题时、改变与 @Perron 版友的“私人关系”后,都曾多次建议 @Perron 版友申请版务;如果 @Perron 版友认为受到前任或在任版务的推荐或邀请是申请版务的必要条件,我也在这些时间多次向 @Perron 版友发出过邀请;但这些建议和邀请均被以不同的原因拒绝。在最终回帖中,@Perron 版友表示自己不申请版务是因为新的版务候选人 @haji 已经提出申请,并且担心自己申请版务会导致版务数量为偶数,不利于投票表决。我需要声明,@haji 版友发表申请帖的时间是自主选择的,没有经过我或“版务群”的授意和许可(自然也根本不需要后者),亦不可能具有“无缝衔接”以避免他人申请版务的预谋性质。此外,《北大未名 BBS 版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各版的版务人数原则上最多为三个(如有特殊情况设立多于 3 个版务,需经站务委员会讨论通过)。该《办法》第五条规定:当同一版面版务申请者人数大于版面版务空缺数时,主管站务可酌情开启记名复选投票,并可在适当的时候采取竞选方式。因此,前述顾虑并不成立,我对 @Perron 版友没有申请参选版务感到遗憾。


haji (LotusCorniculatusL)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1.        申请

英文版名:Boy

中文标题:男孩子

……

发表于2023-09-22 00:55:07

Postel [离线]

天马

5.0快速

发帖数:7492 原创分:10
<ASCIIArt> 58楼

让我看看你们在说啥

Perron (Perron)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这我觉得就跟拿捏尺度有关系了,也就是版务的自由裁量权。如果拿捏得紧一些,那么我觉得原帖中前版务ccmesongshu说“你现在声明你的性别和性取向认同 如果你不是顺直我马上道歉”这种话也不算什么理性讨论……,如果按我的想法,拿捏得宽一些,那么Postel的相关表述也应该是在言论自由允许的范围内。关键是现任版务的自由裁量尺度,恰好容许了前版务而对Postel比较严苛。(当然,这也是他的权利,毕竟目前版规还没有更详细的规定来约束版务的权力

签名档

哈尔滨、哈尔滨西、玉泉、平山、牡丹江、龙嘉、长春、长春西、吉林、沈阳北、沈阳、呼和浩特东、八达岭长城、清河、秦皇岛、北京北、北京、北京西、北京南、天津、天津南、大连北、大连、石家庄、郑州、西安北、淮安东、盐城、扬州东、扬州、南京、合肥南、苏州、上海、上海虹桥、武汉、杭州东、杭州、黄山北、千岛湖、遵义、福州、福州南、厦门、台北、桃园、台中、广州南、南宁东、深圳北、香港西九龙、珠海、海口东、三亚

发表于2023-09-22 18:28:17

Postel [离线]

天马

5.0快速

发帖数:7492 原创分:10
<ASCIIArt> 59楼

既然是版务申请期间,那我来问申请人几个问题。

1.你对涉及“形婚”的帖子会如何跟进、维护秩序?

2.你对涉及“代孕”的帖子会怎么处理?

尤其是第二个问题,在“账号本位”的bbs上,不特定所处国对代孕问题的认知态度、法律认定可能会有差异。遇到争议,你怎么处理?

(这两个问题其实是婚恋婚育问题涉及的版块都可能出现的——在boy版也出现过,不是虚空索问)

haji (LotusCorniculatusL)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1.        申请

英文版名:Boy

中文标题:男孩子

……

签名档

哈尔滨、哈尔滨西、玉泉、平山、牡丹江、龙嘉、长春、长春西、吉林、沈阳北、沈阳、呼和浩特东、八达岭长城、清河、秦皇岛、北京北、北京、北京西、北京南、天津、天津南、大连北、大连、石家庄、郑州、西安北、淮安东、盐城、扬州东、扬州、南京、合肥南、苏州、上海、上海虹桥、武汉、杭州东、杭州、黄山北、千岛湖、遵义、福州、福州南、厦门、台北、桃园、台中、广州南、南宁东、深圳北、香港西九龙、珠海、海口东、三亚

发表于2023-09-22 19:05:23
楼主

haji [离线]

LotusCorniculatusL

3.7侏罗纪

发帖数:912 原创分:1
<ASCIIArt> 60楼

感谢@Postel同学的提问,这些问题都非常重要,也是常见的会在Boy版引起争议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        你对涉及“形婚”的帖子会如何跟进、维护秩序?

答复如下:在我国,“形婚”目前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是部分特定人群为了减轻社会压力,或在跟亲属博弈后,主动或被动选择的行为。在男女双方了解对方目的与诉求,且自愿的前提下,我个人理解“形婚”这一行为,并认为其并不违法(这点需要找法律专业的同学进行进一步确认)。因此,出于“版务也要在版规的范围内慎用手中的权利,保证版上自由的讨论氛围少被人为干扰”的原则,如果有形婚相关的帖子(如征集“形婚”对象,讨论如何保障男女双方的利益,以及遇到问题时在版面上求助),我并不会删除或关闭这类帖子,并秉持中立态度。在后续跟进中,我会重点关注,乃至干预以下内容:

1)        对楼主、支持或反对“形婚”的版友进行人身攻击,爆粗口的行为;

2)        尝试对楼主、支持或反对“形婚”的版友进行“开盒”,爆料个人隐私的行为;

3)        对特定人群进行“不当概化”,以偏概全的行为;

4)        其他违反国家规定与版规的行为。

此外,如果后续了解到男女双方存在不知情或不自愿的情况,我会干预帖子。此外,如果涉及到与版面主题无关的内容,建议去其他版面讨论。


2.你对涉及“代孕”的帖子会怎么处理?

答复如下: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代孕”是违法行为。近期也有许多新闻介绍了各地打击“代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动。因此,根据版规2.1.1,我会封禁绝大多数这类帖子,包括但不限于:

1)        寻找“代孕”公司,或者为“代孕”公司打广告;

2)        询问“代孕”价格,或者分享“代孕”攻略;

3)        寻找“孕妈”,或合适卵子

4)        寻找“代孕”搭子(即一同寻找“代孕”公司,或去海外“代孕”);

5)        其他违反国家规定与版规的行为。

但需要强调的是,“代孕”行为违法,并不代表讨论“代孕”这一行为是违法的。因此我会对以下帖子保持中立:

1)        在符合版规的前提下转发国内外“代孕”新闻(无论是正面还是负面新闻);

2)        讨论各国“代孕”政策差异,以及国家未来是否会修改对应法律;

3)        其他符合版规的对“代孕”行为的讨论。

需要注意的是,在讨论期间,我会持续跟进,重点关注,并干预违反版规的、不和谐的言论(具体干预的内容见第一条)。此外,如果涉及到与版面主题无关的内容,建议去其他版面讨论。



PS:这一回复中的干预形式包括:私信楼主或层主提醒行为并不适宜;公开回复尝试制止争论等不合适的行为;封禁;删帖。干预程度视具体情况而定。


Postel (天马)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既然是版务申请期间,那我来问申请人几个问题。

1.你对涉及“形婚”的帖子会如何跟进、维护秩序?

2.你对涉及“代孕”的帖子会怎么处理?

……

发表于2023-09-22 20: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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