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房东卖房要求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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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复为歉,感谢您对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信任!以下分析与推断仅基于您的单方陈述,若有错误之处,敬请谅解。根据您的陈述,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房东出售房屋后新业主要求您搬离,您是否有权要求更高的赔偿,以弥补因搬家产生的时间、精力及费用损失。
一、法律分析
(一)如对方执意要求您搬离,可能因合同违法解除而违约,可以诉请要求继续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您享有在租赁期内要求新业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权利。若房东出售房屋后,新业主要求您搬离,如果您不同意解除、也并未发生合同中规定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事由,则新业主由于违法解除可能构成违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如您希望继续履行,则可诉至法院,法院将支持您的诉请。
当然可能存在的问题是,提起诉讼较为耗时、耗费精力,房东如执意要求清退、采取不合理措施可能导致财物损失,且与房东闹僵可能影响后续居住体验等。因此,另一种策略是与房东协商要求提供赔偿金并解除合同。
(二)如您希望通过协商赔偿金搬离
如您根据合同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新业主作为出租人应承担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如1个月租金)不足以弥补您的实际损失(如搬家费、时间成本、租金差价等),可主张提高赔偿金额。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① 搬家费用(如搬家公司费用);② 因搬家导致的误工损失;③ 因搬家产生的额外租赁成本(如新租赁房屋的租金差额)等。
二、当前应对策略
根据您的叙述,您更希望继续在该房屋内居住,因此建议您首先与房东、中介协商,告知他们您享有要求其继续履行的合法权益,也有明确的意愿。您可引用《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强调您有权住到合同期满(剩余9个月);要求房东和新业主协商,确保合同继续履行;若新业主强制要求搬离,需与您协商一致,并支付合理赔偿。此外,可以留存证据如保存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记录、中介沟通记录(如微信、录音);若房东或新业主威胁搬离,保留书面通知或录音证据。如新业主执意要求您搬离,而您确实不愿搬离,则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如您担心诉讼带来的成本和不便,或新业主确需自住且您同意搬离则可通过协商要求房东支付更高数额的赔偿金,可协商以下赔偿:违约金(合同约定,通常1个月租金)+搬家费、临时住宿费、误工费(需提供票据)、新租房的租金差价(若市场价上涨)等。谈判时,可强硬表态(强调您本有权住满租期,搬离是“让步”,需合理补偿),量化损失(列出实际损失明细,如搬家费2000元、找房误工5天、新租金每月涨500元等),要求对方赔偿。如谈判达成一致,您可与房东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以确保自身权益。
若房东或新业主强制清退:您可拒绝搬离,明确表示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继续居住;若对方断水断电或换锁,立即报警并起诉要求恢复原状。另外可以起诉主张权利,要求法院(1)确认租赁合同对新业主有效,继续履行至期满;(2)若对方坚持解约,要求赔偿全部实际损失。
三、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租赁房屋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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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员编号:237
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
2025年3月14日
xwyh (子非鱼)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在校外租房,一直的诉求都是能长租。这两次都是在链家找的房子,上一次租了半年(合同一年),房东卖房,说是卖房之后也会要求新业主履行合同,因为是第一次,我们也很配合看房,结果卖掉之后新业主还是想让我们搬走,赔偿了一个月违约金,我们感觉人家也主动赔偿了,也就答应了。但说实话,后续找房子花费的时间精力、搬家的费用,真的不是这点赔偿可以满足的。
现在还是在链家找的房子,今天中介打电话说业主想卖房,真的很生气,当时租房前再三强调过我们只要业主不卖房!能长租!的房源。求助大家,应该怎么谈判,才租三个月(合同一年),真的不想再找房子,理论上可以要求买卖不破租赁,但现在这个大环境下,买房的人大概率都是自己有需要,也因此大概率会让我们搬出去,如果是这样,能够要求提高赔偿额度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