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可以管管五四赤膊运动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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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IIArt>
#264559
你这条说的是有道理的,北京市不会去处理京基尼大爷。
引用这些只是针对你的回复:很有可能客观存在、落灰许久的、限制赤膊这类不痛不痒的事的正式规范的;贵校作为现场管理方,也是有相关管理权限的。
lz提出来会被人喷事多,而一旦是五四直接贴个通知不许,楼里的支持者就算去reply版叫破30页喉咙——也没人理(当然也不会有人去执行)。
TallestDwarf (TallestDwarf)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这个条例并没有给出“公共场所”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导致你提到的“赤膊”无法执行。例如,游泳馆算不算公共场所?赤膊行不行?运动场与游泳馆有何不同?没有具体规定,就没有执行的可能性。
另外,本条例明确规定了只有违反第三章规定的才处理,然而条例中关于赤膊的说法只出现在第二章,所以本条例不能作为处理赤膊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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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