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结案] sleepingcats 诉 QCSpring 仲裁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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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IIArt>
#44951
“这种程度”是什么程度??...
在我看来,贵站作为高校(而且自诩是贵国top2)的bbs...
负面评价与人身攻击,二者应该可以做到截然分开、不至混淆...
我们也没有将负面评价的要求提高到如古代的官场、学界那样必须引经据典的程度...
本判例的槽点并不在你所说的地方...
而在于大家都人身攻击,于是人身攻击就变成负面评价、不予追究了...
这个逻辑实在是清奇得很...
haoba (峰峰SIS07|今天超开心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这属于对SG版保护匿名网友承诺的背弃,对于匿名用户抒发心情感受的保障受到实质性损害,完全跟立版宗旨对着干。
这种程度的负面评价就能按人身攻击封禁,那随便找点帖子,就能把网友封出来看看了。
连SG版封禁与其他版不同都未做考虑,SG版封禁除天数以外,显示ID是重要处罚部分的情况也未作考虑。
签名档
须知人之所以生,要以自食其力为本根,以协同尚义为荣卫。
所贡献于群众者不啬,斯群众之报施我者必丰。藉势倚权,常与祸构,不可为也。
故求其可恃莫如学,势可踣也,学不得而閟也。
学无止境,致用亦无止境,有生之年,皆学之日。
诸生方盛年,志高而气锐,将欲厚其积储以大效于世耶?抑将浅尝自放以侪于俗耶?
是不可不审所处矣。诸生勉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