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结案] sleepingcats 诉 QCSpring 仲裁案结案 - 仲裁(Arbitration)版 - 北大未名BBS

Re: [结案] sleepingcats 诉 QCSpring 仲裁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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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 [在线]

无爱即无忧

6.9老站友

发帖数:9.2万 原创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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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IIArt> #44951


“这种程度”是什么程度??...


在我看来,贵站作为高校(而且自诩是贵国top2)的bbs...


负面评价与人身攻击,二者应该可以做到截然分开、不至混淆...


我们也没有将负面评价的要求提高到如古代的官场、学界那样必须引经据典的程度...


本判例的槽点并不在你所说的地方...


而在于大家都人身攻击,于是人身攻击就变成负面评价、不予追究了...


这个逻辑实在是清奇得很...


haoba (峰峰SIS07|今天超开心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这属于对SG版保护匿名网友承诺的背弃,对于匿名用户抒发心情感受的保障受到实质性损害,完全跟立版宗旨对着干。

这种程度的负面评价就能按人身攻击封禁,那随便找点帖子,就能把网友封出来看看了。

连SG版封禁与其他版不同都未做考虑,SG版封禁除天数以外,显示ID是重要处罚部分的情况也未作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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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人之所以生,要以自食其力为本根,以协同尚义为荣卫。

所贡献于群众者不啬,斯群众之报施我者必丰。藉势倚权,常与祸构,不可为也。

故求其可恃莫如学,势可踣也,学不得而閟也。

学无止境,致用亦无止境,有生之年,皆学之日。

诸生方盛年,志高而气锐,将欲厚其积储以大效于世耶?抑将浅尝自放以侪于俗耶?

是不可不审所处矣。诸生勉乎哉!

发表于2023-09-17 0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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