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纪律委员会对医学球员王铭桢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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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委员会对医学部足球队球员王铭桢的处罚决定
在2024年3月30日进行的本届“北大杯”男子足球赛甲级小组赛第三轮医学部足球队(以下简称“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足球联队(以下简称“生新”)的比赛中,医学替补球员王铭桢因第二张黄牌被罚令出场后,继续使用侮辱性语言对裁判员进行人身攻击。
2023-2024学年度北京大学学生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北京大学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23秋)》:
第三章 第四十条
对比赛官员实施不当行为
被给予直接红牌(或虽未被给予直接红牌,但实施下列行为或与下列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者,根据违纪情节或影响,在红牌自动停赛的基础上,可对其以下行为给予追加处罚:
(一)实施非体育行为(指责,具有攻击性、侮辱性或辱骂性的语言、手势或动作)的,
给予禁赛或禁止进入体育场区域至少3场的处罚,并处罚款150元至当赛季一支运动队全部纪律保证金。
纪律委员会认为医学球员王铭桢的行为属于对比赛官员实施不当行为。纪律委员会综合以上情况,决定对医学部足球队球员王铭桢禁赛3场,罚款150元。如果当事任何一方对纪律委员会或组委会的处罚决定提出异议,可在处罚决定下达后的 24 小时内向北大杯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诉。
北京大学学生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签名档
北京大学足球协会。
是足球让这个世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