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骑电动车被机动车撞到,对方全责,能否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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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8
2年前骑电动车,被机动车撞到躺地上5min,完全懵逼状态,因为保持健身头部自我保护仅轻微扭伤,对方全程拍视频拉扯躺在地方无法动弹的我,交警到后定对方全责,出具交通事故书,由于我轻微伤执行简易程序。在登记身份证时,看我是外地人一下子不紧张(原话大概是: 嗨 原来是外地人)。由于当时感冒难受,加上对方突然又开始恳求我,自己要接孩子放学,故我直接回去休息,考虑到未有严重疼痛,居家休息康复(感冒太难受了),未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然而,近两年后续骑车途中,经常对附近行驶的机动车感到害怕,对当时对方在交警到来前冷漠嘲讽,事后又恳求的态度十分郁闷。事后回想被老油条身心欺负,非常郁闷。
请问,这种情况我还能要求赔偿,或者正式书面道歉吗?目前仅有事故鉴定书,有对方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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