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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ey [离线]
chaser
1.6一般站友
本人于2023年7月入职上海某民营企业,劳动合同3年,约定年包30万元(第一个完整年度扣除五险一金和税前未达此标准)。因工作内容与入职前公司口头承诺差距较大,远离个人预期,因此在一次部门会议(3人)中本人与部门领导口头提出了离职意愿,但并未表明具体离职计划。当前本人正在找工作,计划找到合适工作后提出书面离职。今天部门领导要我将工作的交接内容写给她,并说明了部门后续将调入一人、招聘一人,意在强迫我离职。请问我应当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获取对应年限的年终奖or离职赔偿)?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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