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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uchenh [离线]
jihchen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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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兼职合同中声明:“课程续报期间(含预热,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出请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当次预计课时费的5倍作为违约金”。
我在2025年12.30日提出2026年1月10日需要请假,但是甲方告诉我这是课程续报期,在此之前我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课程续报的通知,这种临时通知的方式,我是否有办法维权?
一共也就20节课,扣除就白上了1个多月课了,如果要维权的话,我第一次接触这种纠纷,想问下各位应该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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