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急急急!正当防卫or互殴 侄子打砸院墙打伤叔叔 - 北大法律援助协会(LAAPKU)版 - 北大未名BBS

Re: 急急急!正当防卫or互殴 侄子打砸院墙打伤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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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mormaster [离线]

我愿称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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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IIArt> #11269

医生这个不好讲 除非是同一科室啊 那不如律师+警察 县官不如现管 这时候比派出所所长比远在市里的公安局局长好用

hanpf (野原新之助)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男人多占优势的前提是,双方都不懂法。

楼主在北大耳濡目染,应该能明白,律师+医生组合可以无限团灭一群打手。

对方一直在想方设法干扰公安(这种做法只对当地的朴实百姓有效),就说明对方也明白男人多就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发表于2026-02-26 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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