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中介违约拒不搬离,退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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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复为歉!
感谢您对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信任!以下分析与推断均仅基于您的单方陈述,若有错误之处,敬请谅解。
一、基本事实
您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出租人),与中介(承租人)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将自有房屋出租给该中介使用。合同履行期间,中介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您依据合同违约条款,通过微信聊天方式,正式向中介公司发送解除合同通知,明确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中介公司收到您的解除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提出任何书面或口头异议,未对解除合同事宜提出反驳。截至目前,合同解除已届满一个月,中介公司仍无理占用涉案房屋,拒不搬离腾退,拒不配合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且微信消息不予回复,刻意逃避履约义务,导致您无法正常收回并处置自有房屋,合法权益遭受持续侵害。
二、法律分析
(一)关于合同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562、563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或一方当事人有违约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您与中介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解除的条款,对方违约,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已完全成就,您作为守约方,依法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566条,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您通过微信向中介发送解除合同通知,微信作为合法有效的电子通信方式,通知内容清晰、送达记录完整,中介公司已实际收到该通知,合同已经解除;且中介收到通知后逾期一个月未提出任何异议,未通过司法或仲裁途径质疑解除效力,同样可视为认可合同解除的结果。
(二)关于中介拒不搬离房屋
根据《民法典》第733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中介公司不再拥有房屋占有、使用的合法依据。租赁合同终止后,该中介不再享有租赁权,应当及时返还出租屋。中介持续占用房屋,构成无权占有,侵犯您的物权。您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完整物权。依据《民法典》第235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中介公司在合同解除后,无任何合法依据占用房屋,严重侵犯了您的房屋所有权,您有权依法要求其立即搬离、返还房屋。且如果产生损失,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解决方案
(一)妥善保存和收集证据
具体可能包括:
1.您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尤其是合同中违约条款、解除条款、租金标准等关键内容;
2.证明中介公司存在违约行为的相关材料;
3.合同解除证据: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清晰体现您发送解除通知的时间、内容,以及中介已读、未回复的状态等,必要时可对微信记录进行公证,增强证据效力;
4.房屋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证实您是房屋合法所有权人;
(二)再次发送正式通知并进行催告
由于对方拒不回复您的微信,您可以通过更为正式方式再次通知中介、进行催告,并留存送达凭证,可以写明中介的最后履行期限。在通知中应明确搬离的时间、地点以及逾期不搬的后果,如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能面临的诉讼或强制执行等。
在寄送的时候可以选择邮政EMS邮寄并保留回执,作为送达凭证。同时可将催告函电子版发送至中介邮箱、微信等,留存发送记录。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如果催告、调解等均无效果,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您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并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原被告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合同、解除通知记录、催告函及送达凭证、证据清单等)。若法院作出胜诉判决,中介公司仍不履行判决义务,您可在判决履行期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依法采取强制腾房措施,保障您收回房屋。
(四)关于“自行换锁”等行为可能存在的一定风险
有时类似情况房东可能会选择自行更换门锁,但是该行为在法律上有一定风险,请谨慎对待。
如果您在对方尚未腾退、屋内仍存放其物品的情况下,擅自更换门锁、限制其进入甚至自行处置屋内物品,可能被认定为对对方占有利益的侵害。即便该占有已无合同依据,但在司法实践中,占有本身仍受一定程度的保护,对方可能据此主张侵权责任。二是若您在换锁过程中进入房屋、接触或搬动对方财物,一旦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形,若责任纠缠不清,您还可能面临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因此,从稳妥角度出发,不建议您采取直接更换门锁等强制性自力救济措施。
四、参考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祝好!
咨询员编号:225
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
2026年 3月 29日
hbddwj (D)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把房屋租给中介。因中介违约,根据合同违约条款,我微信上向中介正式提出解除了合同,收回房屋,中介没提出异议。
但一个月了中介在耍赖,拒不搬离,退回房屋,微信也不回。我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