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要过年了,又要被催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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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IIArt>
#57680
我再回一次(因为你修改了原楼有新的信息)。
“结婚/离婚属于积极行使婚姻自由的行为”——我100%同意,没有问题,支持。
我觉得你把“形婚”等价于“结婚”是问题所在——这件事本身的道德成本是在“形”上,不在“婚”上。至于是否承认“形”应该有额外的道德惩罚,这是我跟你观念分歧的地方,我觉得有,你觉得没有,只是一般的分歧而已,没有对错。
Matto (可用的套接字)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得补充一点,我不是道德相对主义,我的出发点是觉得干预婚姻自由这事不道德
可能你觉得这不是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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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sene Wenger has done it aga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