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众应该知道真相吗?选择权应该交给公众吗? - 现代中国(Modern_China)版 - 北大未名BBS

Re: 公众应该知道真相吗?选择权应该交给公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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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less [离线]

麦田与十三岁|石榴成熟时

8.1紫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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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IIArt> #25329

萧峰的身世在他上任丐帮关键岗位前就应该告知公众,而不是拖到不能公布的地步为止。只不过他的身世被隐匿为的是玄慈这些人的名声,及偷袭契丹带来的地缘冲突风险。


玄慈违背寺规二十年了,自杀不是因为违规、误杀乔峰家人或者害叶二娘一生,而是因为违规被公众知晓了。一个人人都有原罪,不查都是焦裕禄的虚伪江湖就是这样缔造出来的。

yangeva (Eva)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如果大部分人都是第二种人,哪里来的法制结构?不过是以法为名的人治江湖而已,比如,公众应该知道萧峰身世的真相吗?丐帮帮主的选择权应该交给公众吗?那些几乎没有逻辑推理能力的公众承受得起真相被慕容博、马夫人和全冠清这样的Psychopath操控的后果吗?


一个社会得有足够多的法治精英及追随者能够镇得住玩弄权术的人,才能搭建起法治框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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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桃花马上威风凛凛,敌血飞溅石榴裙。

发表于2025-07-02 13: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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