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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ncRedCesc [离线]
Le Professeur
3.5水盆
第一个问题我28L回答过了。如果从风险出发,“吸毒”对标的不是“醉驾”而是“酗酒醉酒”。
你说的第二句话我完全同意。
zisan (阿八阿八)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那按你这样说醉驾就不该定罪,没撞人的醉驾干扰谁的权益了?为什么不撞完人再定一个撞人罪。同时,虽然醉驾犯罪,但毒驾不是哦。定不定罪还不是立法者一句话,本质就是立法者对立法权力的垄断
Arsene Wenger has done it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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