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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吸毒记录封存没有人讨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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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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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IIArt> #27736

吃二类精神类药物,也叫吸毒,比如利他林、莫达非尼 这种,治疗ADHA 多动症、嗜睡、抑郁的药物。我曾吃一直吃,也没有成瘾性,但是法律上吃这类药就是定义为吸毒。所以并不是吸毒就一定成瘾,吸一次毒甚至几次 也不一定会成瘾。喝酒喝多了 还会成瘾呢,成瘾后,打骂家人 路人的人也有啊。那也是危害啊。

我并不是说支持吸毒无罪论,只是觉得事情都有两面性,有人支持,有人反对,很正常。

Lebesgue (Pd(PPh3)4)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看什么事情。像打架斗殴这种事情,导致治安处罚,确实不应该作为记录影响人的工作和生活。但是吸毒不是啊。吸毒者具有非常大的潜在社会危害性。根本无法预料他会在什么时候发作,以何种形式发作。所以,对待吸毒者就是全面管理起来。用人单位必须要了解他们的涉毒历史,再决定录不录用。他的女朋友和配偶,也应该要了解她的吸毒历史,再做出决定是否要继续这段感情。盲目把吸毒者的记录封存,是对其他人的高度不负责任!

发表于2025-12-04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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