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长客”的列车模型,再也不是我们的“常客” - 铁路(Railway)版 - 北大未名BBS

Re: “长客”的列车模型,再也不是我们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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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ipku [离线]

K402|ZY|动车组一等座

4.2普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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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IIArt> #31545



dyablps (大小羊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作为一个曾经的校会干部,对学生工作这块可能有点儿体会,就目前的信息稍微说两句。

1.目前网上的主流事实经过是1127的物品需要搬到仓库,而铁协未获通知,导致物品被损毁。如果上述信息属实,那么责任肯定是在信科而非铁协。

2.同样基于上述对事情发生经过的推断,信科学生会的行为应视为严重工作失误,但不能推断有主观恶意。

3.目前应当做的是追究确实负有责任的同学,而不是扩大化打击无辜同学。我认为没有尽到通知责任的同学(或老师),以及现场处理时没有联系铁协而又对物资价值判断严重失误因而下令清理的同学(或老师)是造成这次事件的主要责任者,前者责任更重。但是需要说明,以上仅仅是基于网络信息推测,在没有调查清楚前,网暴任何个人我觉得都是极不适宜的。

4.现场清理的同学,如果尽到了请示的义务,那么我认为是无辜的,因为各学工和社团组织确实会有许多历年堆积的物资,普通学工同学难以判断其是否仍有用是非常正常的。

5.以上仅仅能够推断出丢弃和瓜分的行为在逻辑上是通畅的,现场某些故意损毁的行为(如果属实)仍令人感到费解。

6.起诉我认为是不可行的,因为铁协不是法人,主体是北大,因此这些财物在法律上是归北大所有,只能由学校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但由信科学生会向铁协进行赔偿,我认为对铁协这样一个具有实体性的组织而言是合理且必要的,尽管这对于学校来说只是左口袋倒右口袋。

7.杜绝相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根本措施还是完善学工组织管理制度尤其是换届时的交接制度,希望信科学生会(以及其他学工组织)深刻吸取教训。反正本人作为一个曾在学生会工作过的学生干部,对此的体会是十分深刻的。


以上仅仅针对本人从网络上获取的信息,如有错漏,恳请谅解和指明。

2.监控的具体行为很难被认为是单纯清理丢弃,已有明确信息说明这些行为,常人都可以判定为那些人是自认无主物恶意破坏

3.目前没有涉事学生的照片和姓名流出

4.负责清理的同学只是单纯清理所以没有判断的义务,责任是下达任务的人的,负责清理的同学没有责任;下达任务的人不清楚具体清理的物品的情况,判断是否有用是清理人员的责任,下达任务的人没有责任。综上,没有人有责任。这个逻辑对吗?

6.铁协很多有价值的物资都是会员、校友为了支援协会寄放在这里的,物主随时可以联系协会取回,无需获得北大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同意

发表于2023-10-14 0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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