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BVLGARIDOLCI你心理还健康吗?(转载)
[复制链接] 分享:具体的?你是说有什么硬性的规定吗?那可能没有。bm手册只能呼吁版务“保证版面和谐发展”,而不能也不会具体规定到版务该如何运用自己的权力,就好像也没有规定要求站务不得泄露普通站友的ip。但对一个人的要求本来也不会全部写在法律里。作为一个三区版务,他的帖子体现了三区的专业性吗?他是出于为站友的心理健康考虑而发帖的吗?他的行为体现了版务应有的公允吗?他是在解决问题还是在制造问题?我想贵站站友应该心里有数。
changhedayi (长翮大翼)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是觉得按规则办事。
我想问的就是对心理健康版版务而言,有什么具体的,比对该版版友更高的约束。
我认为版规不能成为这一更高的约束。
三十九 对于版务的明显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用版务权限对网友开玩笑以及
对网友进行人身攻击、辱骂、打击报复的,视为失职,情节严重的,视
为严重失职。若版务利用版务权限来达到私人目的,视为严重失职。
前提是广大网友认为他的行为属于人身攻击,如果这个前提不成立,那根据这个版务的判罚标准,我在这个版按他的方式at一遍你,宣称只是好意地查询你的精神状态,你觉得是人身攻击吗
changhedayi (长翮大翼)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是觉得按规则办事。
我想问的就是对心理健康版版务而言,有什么具体的,比对该版版友更高的约束。
我认为版规不能成为这一更高的约束。
我赞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这是我所想知道的“更高的约束”。谢谢分享。
但这不是版规吧?我认为版规没有构成也不应该构成更高的约束,这没问题吧?
至于你后面的发散:
为什么“如果这个前提不成立”,即广大网友不认为他的行为属于人身攻击;你要at我?
我没有表达过对他的言论是否属于人身攻击的看法吧?
我的疑问与回应,也不基于我对人身攻击的判断吧?
那我现在就做点判断:
如果这是“人身攻击”,我看仲裁版里有几个的口吻也不遑多让。
如果以“人身攻击”为依据处罚他,我希望一碗水端平。因为处罚人身攻击,对版务版友都具有效力。
iChuan (带带大师兄||孙笑川||NM$L)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三十九 对于版务的明显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用版务权限对网友开玩笑以及
对网友进行人身攻击、辱骂、打击报复的,视为失职,情节严重的,视
为严重失职。若版务利用版务权限来达到私人目的,视为严重失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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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懼隔世種滿的恩怨 愚昧智慧再次呼風雨
殘皓掛上血染的悲壯 靈慾戰勝空虛的深淵
嗯,你的问题很值得思考。
我想大家心里肯定都有一杆秤。
主要是,我想以你的的问题来问一问仲裁版那一群群嘲的网友,ta们又是出于什么与仲裁相关考虑,来发声的。
我当然也希望贵站站友对此心里有数。
fundamental (B.C.)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具体的?你是说有什么硬性的规定吗?那可能没有。bm手册只能呼吁版务“保证版面和谐发展”,而不能也不会具体规定到版务该如何运用自己的权力,就好像也没有规定要求站务不得泄露普通站友的ip。但对一个人的要求本来也不会全部写在法律里。作为一个三区版务,他的帖子体现了三区的专业性吗?他是出于为站友的心理健康考虑而发帖的吗?他的行为体现了版务应有的公允吗?他是在解决问题还是在制造问题?我想贵站站友应该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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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tbacks are unavoidable, but giving up is unforgivable.
哎没想到挺简单一个事都吵不清楚了。。。
在BBS正常运行的时代,版务用大号在自己版面发这种言论,是否违反版规都已经不重要,必吃弹劾且大概率能过。
但是现在的BBS基本处于 版务联版自治 状态,目测没有能正常履职的站务,能正常履职的仲裁可能有1-2个。那么版务就是事实上的最高统治者。他在这个帖子里理直气壮的表态也就是自然的。
skytale (非正常离站,时间不详)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但是至少在明面上他应该没有违反任何版规区规吧, 各位不要把这个版和心理中心那个版弄混了; 心理健康版是3区学术研讨下面的板块, 也没有"不能伤害来访者感情"之类的规定;至多只能从道义上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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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我的堕落/给你我隐藏的脆弱
--陈绮贞《烟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