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观点,争论中被情绪支配的逻辑错误
[复制链接] 分享:当讨论某个话题时,极端的观点往往缺乏灵活性和客观性,它们通常不考虑问题的复杂性和多面性。被情绪支配时,人们更容易陷入几种常见的逻辑错误:
以偏概全(轻率归纳):根据少数例子就得出广泛的结论。比如,因为遇到过几个不诚实的人,就认为所有人都不可信。
人身攻击(ad hominem):攻击提出观点的人而不是针对观点本身进行辩论。这通常发生在讨论变得情绪化时。
滑坡谬误:假设一个行动会导致一系列不可避免的负面后果,而没有实际证据支持这种连锁反应。
非理性恐慌(恐惧诉求):当一个人因为恐惧而作出决策时,可能会夸大某种威胁的实际严重性,从而导致过度反应或采取不合理措施。
情绪化论证(Appeal to Emotion):利用情感来代替事实或逻辑证据。例如,在辩论中诉诸同情心或其他情绪,而不是提供实质性的证据或论据。
道德义愤:在感到愤怒或义愤的情况下,人们可能会忽略复杂性,采取极端立场,认为某些行为绝对是对或错的,而没有考虑到具体情境或背景。
确认偏误(Confirmation Bias):在强烈情感驱使下,人们倾向于寻找支持自己观点的信息,而忽视或拒绝那些与自己观点相矛盾的证据。
投射效应:将自己的感受或动机归咎于他人,尤其是在感到受到威胁或不安时,可能会错误地认为他人也有同样的负面意图。
二元对立(False Dilemma):认为问题只有两个极端的选择,而没有中间的道路或解决方案。这通常是由于情绪化的思考导致的简化思维模式。
自我实现预言:基于负面预期采取行动,最终使得最初担忧的事情成真。例如,如果一个人因为担心背叛而表现出不信任的行为,这可能会导致对方真的离开。
要避免这些逻辑错误,可以尝试保持冷静,用事实和数据来支持论点,并且愿意从多个角度考虑问题。在讨论中保持开放的态度,愿意听取不同的意见,这样可以帮助更全面地理解问题,并且能够更理性地分析情况。当然科学论证的与众不同的观点不属于此类。
签名档
╭╯.★*★.
.*★*.* .★*★.
★ ★ * *.*★*.
★ 一点 * ' ★
. ..' 爱 ★
‘· . . .
这些常见的逻辑谬误与是否情绪支配没有关系,而是那些人故意犯逻辑谬误的,而且,他们自己知道那是逻辑谬误。
犯逻辑谬误的那些人,内心知道自己在这方面是错误的,但出于经济利益或权利地位的冲突,他们必须要攻击对方,他们在没有经济物资之类的攻击方式的情况下,只能采取逻辑谬误的攻击方式。
例如,美国打伊拉克,俄罗斯打乌克兰,打就打了,其理由是否有逻辑谬误,不重要。
而那些不能用经济物资方式进行攻击的人,就只能用逻辑谬误进行攻击。
例如,假如某人看见某女孩在公园里穿和服拍樱花照,看着不顺眼,立即扔5万元钱给那个女孩,说:老子看和服不顺眼!你给我换身汉服穿。那个女孩肯定会立即接受,去买新衣服换装。而那位看和服不顺眼的人,如果没有这么多钱,只能是采取各种逻辑谬误的言论攻击了。
micoloveu (一点爱)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当讨论某个话题时,极端的观点往往缺乏灵活性和客观性,它们通常不考虑问题的复杂性和多面性。被情绪支配时,人们更容易陷入几种常见的逻辑错误:
以偏概全(轻率归纳):根据少数例子就得出广泛的结论。比如,因为遇到过几个不诚实的人,就认为所有人都不可信。
人身攻击(ad hominem):攻击提出观点的人而不是针对观点本身进行辩论。这通常发生在讨论变得情绪化时。
……
签名档
epigene
这里讨论的是极端观点,是如何在情绪支配下形成的逻辑谬误,当然没有情绪支配这些错误也会发生,前者讨论的是充分条件,你否定的是必要条件。
epigene (epigene)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这些常见的逻辑谬误与是否情绪支配没有关系,而是那些人故意犯逻辑谬误的,而且,他们自己知道那是逻辑谬误。
犯逻辑谬误的那些人,内心知道自己在这方面是错误的,但出于经济利益或权利地位的冲突,他们必须要攻击对方,他们在没有经济物资之类的攻击方式的情况下,只能采取逻辑谬误的攻击方式。
例如,美国打伊拉克,俄罗斯打乌克兰,打就打了,其理由是否有逻辑谬误,不重要。
……
签名档
╭╯.★*★.
.*★*.* .★*★.
★ ★ * *.*★*.
★ 一点 * ' ★
. ..' 爱 ★
‘· . . .
我列举的几个事例:美国打伊拉克,俄罗斯打乌克兰,女孩穿和服拍照激怒路人,都是有激烈情绪的情况发生,很可能有些人认为这几个事件都是在情绪支配下发生的逻辑谬误。但,大家也都心知肚明,这几个事件涉及的逻辑谬误是先于情绪发生的,情绪是被逻辑谬误支配而产生的。
就我日常见到的,或经历的逻辑谬误,常常是如此,逻辑谬误先于情绪发生,是逻辑谬误支配情绪,而非情绪支配下产生逻辑谬误。
我讨论的是因果关系,谁为条件,谁为结果,不是什么充分条件,或必要条件。
micoloveu (一点爱)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这里讨论的是极端观点,是如何在情绪支配下形成的逻辑谬误,当然没有情绪支配这些错误也会发生,前者讨论的是充分条件,你否定的是必要条件。
签名档
epigene
这是我开头说的“当讨论某个话题时,极端的观点往往缺乏灵活性和客观性,它们通常不考虑问题的复杂性和多面性。被情绪支配时,人们更容易陷入几种常见的逻辑错误:”
这个有问题吗?
你论证的是“逻辑谬误先于情绪发生”,那么请问这能否定“被情绪支配时,人们更容易陷入几种常见的逻辑错误”吗?
因果关系?必然有果先有因,则上述情况只能有一个成立,除非互为因果。事实是这两个都能成立。我的论述属于充分条件,就是被“情绪支配时”-“人们更容易陷入几种常见逻辑错误”:有A必有B,没有A,也可能有B。
我说你否定的不到地方,否定成必要条件了,必要条件指没有A一定没有B,有A也可能有B,也可能没有B,你的论述不就是在论证“这些常见的逻辑谬误与是否情绪支配没有关系,而是那些人故意犯逻辑谬误的,而且,他们自己知道那是逻辑谬误。犯逻辑谬误的那些人,内心知道自己在这方面是错误的,但出于经济利益或权利地位的冲突,他们必须要攻击对方,他们在没有经济物资之类的攻击方式的情况下,只能采取逻辑谬误的攻击方式。” ,你不就是在论述:没有A也可以有B吗?
如果你非要强调“这些常见逻辑谬误与情绪是否与清洗支配没有关系”,情绪会导致逻辑谬误错误这个论述,是错误的。仅仅举几个支持你自己论点的例子是不够的。这就导致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这就好比在说“理性”……“杀人”,冲动杀人是不存的。
epigene (epigene)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列举的几个事例:美国打伊拉克,俄罗斯打乌克兰,女孩穿和服拍照激怒路人,都是有激烈情绪的情况发生,很可能有些人认为这几个事件都是在情绪支配下发生的逻辑谬误。但,大家也都心知肚明,这几个事件涉及的逻辑谬误是先于情绪发生的,情绪是被逻辑谬误支配而产生的。
就我日常见到的,或经历的逻辑谬误,常常是如此,逻辑谬误先于情绪发生,是逻辑谬误支配情绪,而非情绪支配下产生逻辑谬误。
我讨论的是因果关系,谁为条件,谁为结果,不是什么充分条件,或必要条件。
签名档
╭╯.★*★.
.*★*.* .★*★.
★ ★ * *.*★*.
★ 一点 * ' ★
. ..' 爱 ★
‘· . . .
居然把有果先有因打成有因先有果,一时没察觉到,已修正。
micoloveu (一点爱)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这是我开头说的“当讨论某个话题时,极端的观点往往缺乏灵活性和客观性,它们通常不考虑问题的复杂性和多面性。被情绪支配时,人们更容易陷入几种常见的逻辑错误:”
这个有问题吗?
你论证的是“逻辑谬误先于情绪发生”,那么请问这能否定“被情绪支配时,人们更容易陷入几种常见的逻辑错误”吗?
……
签名档
╭╯.★*★.
.*★*.* .★*★.
★ ★ * *.*★*.
★ 一点 * ' ★
. ..' 爱 ★
‘· . . .
这个因果推断非常难啊,而且你觉得这几个案例都是非常复杂的事件,有大量的共变因,逻辑谬误和情绪发泄最多只有相关性...
我觉得lz的意思是在于情绪激动会提升逻辑谬误发生的概率,这点应该没什么问题...
epigene (epigene)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列举的几个事例:美国打伊拉克,俄罗斯打乌克兰,女孩穿和服拍照激怒路人,都是有激烈情绪的情况发生,很可能有些人认为这几个事件都是在情绪支配下发生的逻辑谬误。但,大家也都心知肚明,这几个事件涉及的逻辑谬误是先于情绪发生的,情绪是被逻辑谬误支配而产生的。
就我日常见到的,或经历的逻辑谬误,常常是如此,逻辑谬误先于情绪发生,是逻辑谬误支配情绪,而非情绪支配下产生逻辑谬误。
我讨论的是因果关系,谁为条件,谁为结果,不是什么充分条件,或必要条件。
签名档
Arsene Wenger has done it again!
感觉还是应该用更加贝叶斯派的方法来考虑事情。人的思维方式在演化过程中本来就会过于偏向自己已知的信息和因果推断。如果不根据获得的信息来修正自己的先验信息,就算没有逻辑错误也大概率会产生无法修正的偏见。
micoloveu (一点爱)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当讨论某个话题时,极端的观点往往缺乏灵活性和客观性,它们通常不考虑问题的复杂性和多面性。被情绪支配时,人们更容易陷入几种常见的逻辑错误:
以偏概全(轻率归纳):根据少数例子就得出广泛的结论。比如,因为遇到过几个不诚实的人,就认为所有人都不可信。
人身攻击(ad hominem):攻击提出观点的人而不是针对观点本身进行辩论。这通常发生在讨论变得情绪化时。
……
签名档
Arsene Wenger has done it again!
是的,即使强调认识的宽度和深度,方法的客观性,逻辑的严谨性,也很难避免自己已知对不和自己观念知识系统不和的信息。虽然我钟情于逻辑学、认识论、知识论、方法论,但是我还是有立场有倾向的。
逻辑毕竟只是一个工具,偏见可能产生于多种情况。讨论问题就好一些,因为会有新的观点和信息进来,也可以修正自己的一些观点。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感觉还是应该用更加贝叶斯派的方法来考虑事情。人的思维方式在演化过程中本来就会过于偏向自己已知的信息和因果推断。如果不根据获得的信息来修正自己的先验信息,就算没有逻辑错误也大概率会产生无法修正的偏见。
签名档
╭╯.★*★.
.*★*.* .★*★.
★ ★ * *.*★*.
★ 一点 * ' ★
. ..' 爱 ★
‘· . . .
很多交流时候产生的矛盾比起立场不同,更多是源自于思维方式的根本不一样。
修正posterior在一些人看来叫做“屁股决定脑袋”
更改prior在一些人看来叫做“立场不坚定”
Bayesian人的一生就是被扣上“骑墙派”和“讨好型人格”的过程(XXX)
micoloveu (一点爱)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是的,即使强调认识的宽度和深度,方法的客观性,逻辑的严谨性,也很难避免自己已知对不和自己观念知识系统不和的信息。虽然我钟情于逻辑学、认识论、知识论、方法论,但是我还是有立场有倾向的。
逻辑毕竟只是一个工具,偏见可能产生于多种情况。讨论问题就好一些,因为会有新的观点和信息进来,也可以修正自己的一些观点。
签名档
Arsene Wenger has done it ag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