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 受理 BVLGARIDOLCI 诉 JKvsKing 仲裁案
[复制链接] 分享:Splindow,您的 ' 水军式嘲讽 ' 在规则与证据面前不堪一击!
1. 仲裁权利不容践踏:我作为原告,依法向仲裁团申诉版务的错误封禁(依据:《仲裁办法》1.1 款)。您的 "可笑" 指控,正如鹊桥版务的用没有到版规封我号一样,暴露了你们对规则的蔑视与对他人权利的欺凌。请你告诉我,鹊桥版务用不存在的版规禁言我,我申请仲裁,仲裁团已经受理,请问可笑在哪里?
2. 版务错误铁证如山:版务用不存在的版规 2.10 定罪 (没有这条版规,用一条没有到版规封我的号), 超期 40 小时回复(版务自己也承认了),选择性执法(附同类案例对比,我已经附上了)。您若不是水军,为何对这些事实视而不见?
3. 你存在利益冲突实锤:在鹊桥版务错误用不存在的版规和更不不存在的理由错误封我在鹊桥版发言的权力之后,您在股票版多次攻击我(附封禁申请截图),与版务形成 "攻击 - 封号" 默契,违反《仲裁办法》3.2 款。您的 "可笑" 言论,不过是对自身水军身份的掩饰。你对我的所有攻击都发生在鹊桥版务对我的错误禁言之后
仲裁团请重点关注:Splindow 与版务的利益关联已构成程序瑕疵,其所有言论均不可信。支持程序正义,就是支持每个用户不被 "水军式诬陷" 欺凌的权利!"**
Splindow (\拎兜/)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真是要笑死我哈哈哈,是你被封禁了,不是我被封禁了,你有啥证据证明我是水军?你每次说话都不讲逻辑和证据也不是第一次了,正好让仲裁团看看
你打字越多,我就越觉得你可笑哈哈哈哈,我和版务非亲非故,你们的仲裁结果爱咋咋对我不会影响分毫,这个你理解吗?我只关心你违规被鹊桥版版主封禁了,而我并没有被股票版版主封禁,天道正义我超爽,你气不气?气不气?你是不是还觉得我和股票版版主关系好?哈哈哈哈哈哈哈,你这个逻辑,真的是贵校毕业的?我懒得教育你,让仲裁团给你讲道理吧
BVLGARIDOLCI (rainbow)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Splindow,您的 ' 水军式嘲讽 ' 在规则与证据面前不堪一击!
1. 仲裁权利不容践踏:我作为原告,依法向仲裁团申诉版务的错误封禁(依据:《仲裁办法》1.1 款)。您的 "可笑" 指控,正如鹊桥版务的用没有到版规封我号一样,暴露了你们对规则的蔑视与对他人权利的欺凌。请你告诉我,鹊桥版务用不存在的版规禁言我,我申请仲裁,仲裁团已经受理,请问可笑在哪里?
2. 版务错误铁证如山:版务用不存在的版规 2.10 定罪 (没有这条版规,用一条没有到版规封我的号), 超期 40 小时回复(版务自己也承认了),选择性执法(附同类案例对比,我已经附上了)。您若不是水军,为何对这些事实视而不见?
……
BlancRedCesc,您的 ' 特权思维 ' 在规则与证据面前愈发荒诞!我需要对你用事实回复:
1. 我依法将仲裁帖转至love版(符合《仲裁办法》6.1 款),这是每个用户的合法权利。请问我”搞笑“在哪里?您的 "搞笑" 指控,暴露了您对规则的无知与对他人权利的欺凌。
2. 若您认为我的行为违规,请引用具体版规条款 —— 但我打赌您和版务一样,只能用 "空气法" 定罪。
您与 Sprindow 等固定 ID 反复人身攻击(附发言记录),与鹊桥版务形成 "攻击 - 封号" 默契,构成《总纲》第 4 条禁止的 "恶意联动"。您若不是水军,何须用 "搞笑" 掩盖心虚?
鹊桥版务至今未出示任何有效证据
证据链碾压:
我提供了版务虚构规则(用不存在的版规禁言)、程序违法(超期 40 小时回复)、选择性执法(附同类案例对比)等铁证,而版务和您零举证。
特权思维批判:
您嘲讽我 "转帖",却不敢直面版务用 "空气法" 封禁的事实。
仲裁团请重点关注:BlancRedCesc 与版务的水军联动已严重干扰仲裁程序。支持程序正义,就是支持每个用户不被 "特权思维" 霸凌的权利!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他还好意思把仲裁帖转love版,太搞笑了...
Splindow,您在股票版攻击我后(3.8日),我第二次在鹊桥版发帖(3月中下旬)鹊桥版务立即封号的时间差(附截图)你已构成《仲裁办法》3.2 款利益冲突。您若不是水军,何须用 ' 可笑 ' 掩盖心虚?
我列举了 7 项铁证、以及多项版规、总纲、仲裁管理办法的依据,以证据说话。而您和鹊桥版务零举证。为何不举证(因为鹊桥版主没有证据)?为何用没有的鹊桥版规2.10(根本没有这个版规)来禁言。没有证据且用没有到版规来封号,我肯定要仲裁,而且结果已经显而易见了
你作为利益冲突者,我需要提醒您,这里是仲裁,请用事实和证据说话。
Splindow (\拎兜/)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打字越多,我就越觉得你可笑哈哈哈哈,我和版务非亲非故,你们的仲裁结果爱咋咋对我不会影响分毫,这个你理解吗?我只关心你违规被鹊桥版版主封禁了,而我并没有被股票版版主封禁,天道正义我超爽,你气不气?气不气?你是不是还觉得我和股票版版主关系好?哈哈哈哈哈哈哈,你这个逻辑,真的是贵校毕业的?我懒得教育你,让仲裁团给你讲道理吧
你太可笑了简直是,现在不说我和版务关系好了是吧?你说利益冲突就利益冲突?还是那句话,我懒得教育你,你不配我再废话了,让仲裁团教育你什么是规矩
BVLGARIDOLCI (rainbow)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Splindow,您在股票版攻击我后(3.8日),我第二次在鹊桥版发帖(3月中下旬)鹊桥版务立即封号的时间差(附截图)你已构成《仲裁办法》3.2 款利益冲突。您若不是水军,何须用 ' 可笑 ' 掩盖心虚?
我列举了 7 项铁证、以及多项版规、总纲、仲裁管理办法的依据,以证据说话。而您和鹊桥版务零举证。为何不举证(因为鹊桥版主没有证据)?为何用没有的鹊桥版规2.10(根本没有这个版规)来禁言。没有证据且用没有到版规来封号,我肯定要仲裁,而且结果已经显而易见了
你作为利益冲突者,我需要提醒您,这里是仲裁,请用事实和证据说话。
……
铁证如山,鹊桥版务 JKvsKing 系统性违规必须严惩!
一、鹊桥版务 JKvsKing 虚构版规执法,程序正义尽失“用不存在的版规”来封禁我:3 月 19 日封禁公告(截图 1)显示,版务用不存在的 “版规 2.10” 定罪,但是现行《鹊桥版规》根本没有2.10条款,无此条款(原文截图)。此行为如同法官用 “莫须有” 罪名判刑,违反《仲裁管理办法》1.1 款 “处罚需基于有效版规”。欲加之罪,版务可以编造版规。
3.22日鹊桥版务二次违法,悄悄修改封禁理由,并在我没有发帖的情况下给我禁言:3 月 22 日版务悄悄将理由改为 “版规 3.10”(截图 2),但 3.10 要求 “删帖后继续违反”。我 3 月 22 日未在鹊桥版发帖,我明明没有发帖,为何在3.22日再次禁言我,鹊桥版务把鹊桥版已经变成了自己的一言堂。我没有发帖为何禁封我呢?证据如下,是鹊桥版主3.22日禁言的记录,我当天根本没有发帖
权益遭践踏 不教而诛:从首次发帖(2 月 22 日)到封禁(3 月 19 日),鹊桥版务未履行《仲裁办法》1.2 款 “处罚前警告义务”,未发送任何警告通知。请鹊桥版务回复,为何他不依据总纲和仲裁管理办法执行。
鹊桥版务超期回复,程序失序:我 3 月 19 日 23:30 发站内信询问违规细节,版务超 40 小时回复(3 月 21 日 14:58,附时间戳截图),违反《仲裁办法》5.2 款 “临时处罚后 3 日内调整” 的规定。截图及时间如下:
版务超 40 小时回复(3 月 21 日 14:58,附时间戳截图),违反《仲裁办法》5.2 款 “临时处罚后 3 日内调整” 的规定
鹊桥版务选择性执法,歧视性封禁:同类自征贴【找女友 for GG】(ID:Alice2024)未被处理(附发帖记录截图),独针对我封禁,违反《总纲》第 2 条平等原则。
三、我原帖属自征贴,版务误判为代征无依据,以代征需要满足帖子限制为由删帖,属于错误判断
自征贴铁证:标题【征老婆 for mm】符合自征贴格式(《鹊桥版规》5.1 款),征友帖子内容含 “本人”“我” 等第一人称,无任何代征贴标识或表述。版务诬陷无证据:版务指控我 “替不认识的人发帖”(版规 1.4 款),但未提供转账记录、代征协议等任何证据。我的年龄与版务说的帖子 “85 前” 不符,我的工作为”技术男”我是理科生,与版务虚构的 “金融高管代征” 矛盾
四、滥用权力,操作逻辑荒诞,我3月22日没有发帖,鹊桥版务却再次封我。我没发贴,却再次封号,简直荒谬:3 月 22 日我未在鹊桥版发帖,版务却发布 “改变封禁时间或说明” 的公告(截图 )。这种 “无事实依据的持续迫害”,暴露其滥用职权,违反《总纲》第 3 条言论自由原则。
水军联动,干扰仲裁:版务水军形成 “攻击 - 封号” 利益链(见上楼里的,附股票版封禁申请截图),仲裁期间水军反复人身攻击违反《总纲》第 4 条理性讨论原则。
五、鹊桥版务JKvsKing私自设立前置条件,违反《总纲》与《仲裁管理办法》
违规事实:鹊桥版务通过站内信要求我“请至少通过一个月时间提高发帖数”(这是其原话,截图记录),但《北大未名 BBS 总纲》未赋予版务 “设定发帖时间门槛” 的权力,《鹊桥版规》中也无 “新账号需等待一个月才能发帖” 的条款。
违反依据:违反《总纲》第 2 条 “平等原则”,用户注册即享有平等发帖权,版务无权私自增设限制;违反《仲裁管理办法》1.1 款,版务处罚需基于有效版规,其 “一个月等待期” 无任何规则依据,属滥用职权。(附上截图:鹊桥版务JKvsKing私自设立前置条件,请至少通过一个月时间提高发帖数”)
六、鹊桥版务JKvsKing违反《总纲》及《仲裁管理办法》鹊桥版务JKvsKing违反《总纲》条款:第 2 条(平等原则):对同类自征贴(如同类案例对比:用户 A(新号自征贴)标题为【找女友 for GG】,未被删封(附链接:
https://bbs.pku.edu.cn/v2/post-read.php?bid=167&threadid=18903993 (这个用户只发表过2篇帖子,鹊桥版主一样没有删帖子)另外一个用户 B 仅仅上站5次(截止仲裁时,依然可以发帖在鹊桥)【FOR MM】98年男生征友-坐标北京 - 鹊桥(PieBridge)版 - 北大未名BBS (pku.edu.cn)。
仲裁请求:
立即撤销封禁,恢复发帖权;
鹊桥版务在鹊桥版置顶道歉 3 天,承认虚构版规、程序违法;
对版务滥用职权、伪造证据行为立案调查;
公示《鹊桥版规》修订记录,杜绝 “法外执法”。
结语:
当版务用 “没有的版规来封我” 践踏规则,用没有的依据来作为理由,当水军的嘲讽充斥版面,对我人生攻击,却提供不了一条有效的证据,这不仅是对我个人的欺凌,更是对 BBS 法治根基的挑战。
仲裁团及全体站友:当北大 BBS 的规则沦为鹊桥版务的橡皮泥,当我们的发帖权被 “用根本不存在的“空气版规” 肆意禁止,北大人的法治信仰何在
作为北大校友,我目睹了鹊桥版务用 “莫须有” 的版规 2.10 定罪(上文截图)、,潍坊总纲和仲裁管理办法超期 40 小时回复站内信(附时间戳),将自征贴诬陷为代征贴(附原帖对比),甚至在我 3 月 22 日未发帖时仍封禁号(上文附发帖记录)。这不是管理,而是 “统治者的傲慢”—— 用虚构规则、程序违法和水军攻击,将法治 BBS 变成一言堂!
我们的发帖权,难道要由 “空气法” 来裁决吗
我们的平等权,难道要被 鹊桥版务“选择性执法” 随意践踏吗
我们的话语权,难道要被鹊桥版务与水军的利益链扼杀吗
自始至终,鹊桥版务及其水军都拿不出一条证据来回应,但是给了我很多人生攻击。
恳请仲裁团:以铁证为剑,斩断版务滥用职权的黑手;以规则为盾,捍卫每个用户发帖的权利;以北大人的法治信仰,让程序正义重归 BBS!这是一个普通bbs用户关于规则与特权的较量!如果纵容鹊桥版务滥用职权,明天就可能轮到你被 "莫须有的空气法" 删帖。捍卫《总纲》尊严,让规则高于权力,让平等取代霸凌
Arbitrator (北大未名BBS仲裁团)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团经初步讨论,决定受理以下仲裁案件:
仲裁人:BVLGARIDOLCI
……
自己倒是挺激动,你看看有人支持你鸟你吗?
BVLGARIDOLCI (rainbow)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仲裁团及全体站友:当北大 BBS 的规则沦为鹊桥版务的橡皮泥,当我们的发帖权被 “用根本不存在的“空气版规” 肆意禁止,北大人的法治信仰何在
作为北大校友,我目睹了鹊桥版务用 “莫须有” 的版规 2.10 定罪(上文截图)、,潍坊总纲和仲裁管理办法超期 40 小时回复站内信(附时间戳),将自征贴诬陷为代征贴(附原帖对比),甚至在我 3 月 22 日未发帖时仍封禁号(上文附发帖记录)。这不是管理,而是 “统治者的傲慢”—— 用虚构规则、程序违法和水军攻击,将法治 BBS 变成一言堂!
我们的发帖权,难道要由 “空气法” 来裁决吗
……
支持仲裁团对扰乱版面秩序者的处理,正是维护规则权威、保障公正讨论环境的体现。让大家看到仲裁对公平的坚守!
另外,至于涉及我提起的仲裁:鹊桥版主及水军,如果有不同意见,请提供证据 现在是:七项铁证VS鹊桥版主的零证据及虚假版规和违规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