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女生与老外不正当交往算是有损国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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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对涉事女生作出的拟开除学籍处分,在法律依据、程序合法性及定性合理性上均存在明显问题,将个人私德问题上升为"有损国格"的指控缺乏法理支撑,具体可从以下维度分析:
### 一、校规适用与法律依据的双重错位
1. **校规条款的合法性存疑**
学校援引的《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将"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与"有损国格"挂钩,这一表述存在多重缺陷:
- **定义模糊**:"不正当交往"未明确界定,可能涵盖正常恋爱、学术交流等行为,导致校规适用范围无限扩大。
- **超越上位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开除学籍的法定情形仅限于严重违法或扰乱校园秩序的行为(如刑事犯罪、严重作弊等),而"有损国格"未被列入其中。
- **历史遗留问题**:该条款可能源于1981年《涉外人员守则》的时代语境,但在全球化背景下,将个人私德与国家形象强行捆绑,已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
2. **法律援引的根本性错误**
学校在公告中错误引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退学条款)作为开除依据,而真正适用于开除学籍的第五十二条并未包含"有损国格"的情形。这种法律适用错误直接导致处分缺乏合法性基础。
### 二、"有损国格"定性的法律与逻辑谬误
1. **法律定义的明确边界**
司法实践中,"有损国格"通常指向危害国家主权、尊严或利益的行为,例如侮辱国旗国徽、泄露国家机密、煽动分裂等。而涉事女生的行为属于私人领域的道德瑕疵,既未损害国家利益,也未影响中国的国际形象,将其上升至"国格"层面属于典型的概念泛化。
2. **性别与文化双重标准的隐忧**
事件中存在明显的性别歧视倾向:若涉事者为男性,舆论和校方反应可能截然不同。这种将女性身体异化为"国格计量单位"的逻辑,本质上是对女性权利的物化,与现代法治倡导的性别平等原则背道而驰。
3. **受害者与加害者的身份混淆**
女生的隐私视频被他人恶意传播,其首先是隐私权受侵害的受害者。学校未协助其维权,反而对受害者施以最严厉的惩戒,这种处理方式严重违背基本的公平正义原则。
### 三、程序正义与学生权利的双重缺失
1. **处分程序的严重瑕疵**
- **公开学生姓名侵犯隐私**:学校在处分尚未生效时公开学生全名,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敏感信息处理的规定,可能引发网络暴力。
- **剥夺申诉权**:尽管公告提及申诉期限,但未说明申诉的具体渠道和保障措施,且在送达程序上存在瑕疵(如未穷尽其他送达方式即采用公告送达)。
2. **教育功能的异化**
大学作为教育机构,本应优先履行保护学生权益、引导价值观的职责。但校方在事件中的反应,更像是急于与学生切割以规避舆论压力,将教育场所异化为惩戒机器,背离了育人初衷。
### 四、同类事件的司法启示与法理共识
1. **私德与法律的界限**
最高人民法院在类似案例中明确:私人领域的道德争议不属于法律调整范畴,更不应成为剥夺受教育权的理由。即使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也需通过教育引导而非行政惩戒解决。
2. **网络暴力的法律责任归属**
根据《民法典》和《刑法》,传播他人隐私视频可能构成侮辱罪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本案中,乌克兰选手及后续传播者才是法律追责的对象,学校对受害者的处分属于责任转嫁。
### 五、事件的深层反思与建议
1. **校规的现代化修订**
高校应尽快清理与现行法律冲突的陈旧条款,明确学生权利边界,避免将私德问题泛政治化。建议参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将处分重点放在"与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程度相适应"上。
2. **教育治理的法治化转型**
学校在作出重大处分前,应引入第三方法律审查机制,确保程序正当、依据明确。同时,需加强对学生隐私权的保护,避免将内部管理行为异化为公共舆论审判。
3. **受害者权益的优先保障**
面对隐私泄露事件,学校应第一时间协助学生维权,而非将其推向舆论漩涡。这不仅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高等教育人文关怀的应有之义。
**结论**:大连工业大学的处分决定在法律依据、程序正义和价值判断上均存在根本性错误,将个人私德问题无限上纲上线为"有损国格",既违背法治精神,也践踏了基本的人性尊严。该事件暴露了部分高校在管理理念上的滞后与僵化,亟待通过法治化改革实现教育治理的现代化转型。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大连工业大学某女生与乌克兰电竞选手不正当交往,被拍摄不雅视频并在外网大规模传播,学校根据校规“有损学校声誉和国格”对其作出“拟开除学籍处分”。https://finance.sina.com.cn/wm/2025-07-13/doc-inffiefp71270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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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她们没有可比性,看过电影姐姐妹妹站起来吗?以后可别说某某不如娼妓了。古代有被亲生父母,兄弟卖入,有被人贩子拐带的,有逼良为娼的,有官方贬入的,有政治斗争失败的官员女眷,也有战争失败被俘虏的……不管是那一种方式,99.99%都不是自愿的。为家人活下去或者自愿卖身葬父情况也不是自愿的。
我知道你抛开历史背景说韦春花之流腌臜下贱,来刻意说明某些群体更为低贱。还不如说现在的暗娼呢?比如火车站的站街女啥的,毕竟她和韦春花之流相比有选择的,她们才是自愿的。而且人家不想做了还能洗心革面回老家找个公务员嫁了……关键这还是事实。
liujinhao (ljh)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很多女的还比不上韦小宝他妈韦春花
南京红姐就是一帮性少数群体自嗨,和大部分性向正常的男性没关系,少乱泼脏水。
至于你的白皮男论调更是可笑,粪坑里的石头>黄金是吧,这更是体现了我们当今亚裔男性向白皮男学习的紧迫性,男性去责任化势在必行
math (math)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说的“女生为什么会对白男有这么大滤镜”这句话并不正确,大部分像这个女生这样子搞一夜q的,那都是只要符合自己审美的都会试试的,不只约白男,也约黄男。白男对她们来说可能比约的别的人让人新鲜,但并不比约的别的人高级。
换个性别来说,光红爷那样的都那么多男人趋之若鹜,所以换个正常长相的白女,哪怕长得很一般,男性显然比女性要趋之若鹜地多。所以这类人并不是对白男“趋之若鹜”,而是对yp趋之若鹜。
你说的“白男比黄男烂的程度更深”也不算太正确。黄男有一点比白男普遍靠谱,就是谈恋爱很多奔着结婚去的,早已做好了结婚负责任的准备。而欧美那边,都是各种situantionship什么的,愿意结婚负责任的越来越少,很多婚姻是意外怀了孕后由于基督教的不堕胎思想而迫不得已结婚的。白男date黄女的时候,愿意认真负责的确实很少(但他们date自己国家的女人的时候也这样),但是确实有一些白男会认真地考虑结婚负责任,这种在某种程度上反而比普遍认真负责的黄男要更难得、更显得真诚可贵了。
……
知名优秀学生跟导师一起去cosplay瓢虫被抓如今安然无恙,然而运动队公众号因自嘲水平不高而被全系通报有辱系格
制定规则和解释规则本身就是两件事,敢冒险的前提是要有解释规则的权力,更不必说涉及的是解释空间很大的词条了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大连工业大学某女生与乌克兰电竞选手不正当交往,被拍摄不雅视频并在外网大规模传播,学校根据校规“有损学校声誉和国格”对其作出“拟开除学籍处分”。https://finance.sina.com.cn/wm/2025-07-13/doc-inffiefp7127074.shtml
事件特征:多涉及导师利用学术权力胁迫或诱导学生,如以“指导论文”“毕业推荐”等为条件,或存在权力不对等下的性骚扰、强制猥亵等问题。
处理结果:高校通常会迅速展开调查,对涉事导师给予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关系等处分,部分案例还会移交司法机关。例如,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均在24小时内对举报作出回应,体现了对师德失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但是学术妲己们安然无恙你不关注。
huayuankou (盏搞)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知名优秀学生跟导师一起去cosplay瓢虫被抓如今安然无恙,然而运动队公众号因自嘲水平不高而被全系通报有辱系格
制定规则和解释规则本身就是两件事,敢冒险的前提是要有解释规则的权力,更不必说涉及的是解释空间很大的词条了
我从来不认为给外籍人士特殊优待是什么有辱国格的事。我家来了客人,我也会把最大的苹果给客人吃,全家人并不会有什么意见。
但是,身体不是苹果。
vicicia (VV)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前面是在讨论如果这个女生easy girl有辱国格,现在国内各种高校、行政给外籍人士特殊优待算不算easy school easy goverment。楼主说这些事情都是个人行为,失德问题不应该反思来源,我就回贴反驳了,好像前面很多人的回贴都不见了。
我认同“不论男女,做了这样的事情,都应该受到同样的惩罚... 根本不应该往性别问题上引”。那段里我举的是追逐金钱和社达竞争的例子,这两个都不区分男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