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学校和驾校联合开设必修课“驾驶课”额外收费 - 北大法律援助协会(LAAPKU)版 - 北大未名BBS
返回本版
1
/ 1
跳转

【求助】学校和驾校联合开设必修课“驾驶课”额外收费

[复制链接]
楼主

MRycc [离线]

zhangyc

0.7新手上路

发帖数:13 原创分:0
<ASCIIArt> 1楼

我朋友的大学(某音乐学院)开设了一门必修课“驾驶课”,要求所有未持有驾照的大一新生必须学习两学期并通过期末考试,否则属于未完成必修学业。


课程费用:收取400元/人/学期的费用(费用包含在大一两学期的学费里,若已有驾照可以获得400元退费,免修该课程)

授课人员:驾校人员进行授课

授课内容:摸车,但不教科二科三的内容,对考驾照毫无作用。若想考取驾照,需要按常规驾校报名流程缴费报名。


这种情况明显是驾校和学校勾结圈钱,应该怎么维权呢?

 最后修改于2023-10-15 14:17:20
  • 发表于2023-10-15 13:27:25

recognition [离线]

recognition

该用户不存在
<ASCIIArt> 2楼

当事人您好:

感谢您对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信任!以下分析与推断均仅基于您的单方陈述,若有错误之处,敬请谅解。

关于您询问的“驾驶课”被列为必修课一事应当如何维权的问题,经研究,现予以下回复:

在您的陈述中提到,“驾驶课收取400元/人/学期的费用,包含在大一两学期的学费里,若已有驾照可以获得400元退费,免修该课程”。因为不清楚具体情况,在这里做两种不同的讨论:

1、400元费用原本已经包括在正常学费当中。

此时,由于并没有额外的收费,不构成对民事权益的侵害。至于必修课的安排,只要不违反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高校可以自行规定。因此,在这一情况下,学校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

2、400元费用为正常学费外额外增加的费用。

此时可能存在不当收费的情况,涉及到对学生利益的侵犯。查询相关法律后,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中“二、(一)”规定:“高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自愿选择的服务并收取相应的服务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高校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各地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管理的具体意见,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如果400元费用属于正常学费外额外增加的部分,则应当归于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高校强制服务。因此,高校以“驾驶课”为由强行收取400元费用的情况是不合理的,可以向教育局提起投诉。

综上所述,将“驾驶课”作为必修课并收取学费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应当考虑400元费用究竟属于正常学费范畴,还是学费外额外收取的部分。希望这份回复能对您起到帮助作用!

祝好!

咨询员编号:758

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

2023 年 10 月 16 日

MRycc (zhangyc)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朋友的大学(某音乐学院)开设了一门必修课“驾驶课”,要求所有未持有驾照的大一新生必须学习两学期并通过期末考试,否则属于未完成必修学业。

课程费用:收取400元/人/学期的费用(费用包含在大一两学期的学费里,若已有驾照可以获得400元退费,免修该课程)

授课人员:驾校人员进行授课

……

发表于2023-10-16 22:53:43
楼主

MRycc [离线]

zhangyc

0.7新手上路

发帖数:13 原创分:0
<ASCIIArt> 3楼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recognition (recognition)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当事人您好:

感谢您对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信任!以下分析与推断均仅基于您的单方陈述,若有错误之处,敬请谅解。

关于您询问的“驾驶课”被列为必修课一事应当如何维权的问题,经研究,现予以下回复:

……

签名档

来自北大未名BBS微信小程序 (http://t.cn/A67L9Lm2)

--

发表于2023-10-17 08:50:48
返回本版
1
/ 1
跳转

请您先 登录 再进行发帖

快速回复楼主
标题
建议:≤ 24个字
签名档
发布(Ctrl+回车)

您输入的密码有误,请重新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