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被人断章取义聊天记录,如何维权 - 北大法律援助协会(LAAPKU)版 - 北大未名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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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被人断章取义聊天记录,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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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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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不存在
<ASCIIArt> 1楼

暑假被人把聊天记录断章取义发到微博上,并且附带了我的证件照。想起诉不知道怎么办

在深圳实习,深圳互联网法院维护,让我去广东互联网法院,广东互联网法院又说没有管辖权,北京互联网法院又天天注册不了,人快疯了

发表于2023-10-16 21:51:55

feilengcui [离线]

feilengcui

1.9一般站友

发帖数:49 原创分:0
<ASCIIArt> 2楼

当事人您好:

感谢您对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信任!以下分析与推断均仅基于您的单方陈述,若有错误之处,敬请谅解。

一、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结论是,您的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根据您的描述,本案的性质是互联网名誉权侵权纠纷。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5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因此您可以选择您的住所地法院进行起诉,该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关于如何确定住所地的问题。

《民法典》第25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若您在深圳并未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则深圳不是您的经常居住地。因此,您需要在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地起诉,上述法院具有管辖权。若您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证明您经常居住的材料,例如居委会、街道办、派出所证明文件或租房、住房证明等。

关于互联网法院管辖权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本案中若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不在广州,则广州互联网法院不具有管辖权。

二、法院立案问题

关于您描述的北京互联网法院无法注册问题,我们建议您再进行尝试,或者电话联系法院寻求帮助,对此我们也没有解决办法,深感抱歉。

 

祝好!

咨询员编号:763

 

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

若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络我们:

咨询室地址:北京大学凯原楼B101室

咨询室电话:010-62744063

咨询邮箱:pkulaazixun@yeah.net

 最后修改于2023-10-16 23:32:55
  • 发表于2023-10-16 23:32:30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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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不存在
<ASCIIArt> 3楼

好的,非常感谢

feilengcui (feilengcui)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当事人您好:

感谢您对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信任!以下分析与推断均仅基于您的单方陈述,若有错误之处,敬请谅解。

一、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

发表于2023-10-17 18: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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