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订购婚礼跟拍服务,被临时换人,如何维权 - 北大法律援助协会(LAAPKU)版 - 北大未名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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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订购婚礼跟拍服务,被临时换人,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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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sdnc [离线]

大咸咸

2.6一般站友

发帖数:55 原创分:0
<ASCIIArt> 1楼

提前半年在家乡当地订购婚礼跟拍服务,合同中指定摄影师和摄像师(所谓总监级别,且看过作品选定),但婚礼当天(2023年11月5日)发现来的两个人都经验不足,才发现两个人都不是合同中指定的人,怀疑低价外包。合同订单总额6360元,2023年3月1日已支付定金3360元,发现换人后我们没有支付尾款3000元。目前和商家协商失败,现状如下:

1. 底片在我们要求下已给,但照片质量较差,重要的家人合影以及婚礼大合影拍歪,无法通过后期修图解决。

2. 视频素材未到手,对方明确表示不支付尾款就不继续往下走。

3. 我们指出换人到现在,商家并未有任何道歉,处理问题态度也拖沓。

目前我的诉求是:

1. 就换人的事要个说法,是否可以就这一条要求赔偿

2. 尾款不再支付,即使要支付也要经过考量。是否可以要求摄影公司拿出当天来的人的价位表作参考

3. 素材我需要拿到。

请问各位法律人,我这样的诉求最后可以得到支持吗?我需要怎样维权呢?


发表于2023-11-15 12:41:37
楼主

csdnc [离线]

大咸咸

2.6一般站友

发帖数:55 原创分:0
<ASCIIArt> 2楼

谢谢提醒,补充当时的合同。由于是线上预定,只有微信发来的电子合同和图片。另,合同上的“双方特别约定”仅适用于婚纱照,不适用我们这次订购的婚礼跟拍。

请大家帮忙看一下,感谢!


dodobus (假寐)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建议把合同隐去隐私信息之后上传上来吧


发表于2023-11-15 13:25:17

pkuwwzz [离线]

wwzpkku

1.5一般站友

发帖数:19 原创分:0
<ASCIIArt> 3楼

当事人您好: 

感谢您对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信任!以下分析与推断均仅基于您的单方陈述,若有错误之处,敬请谅解。


一、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1.摄影公司违约,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您和摄影公司的合同约定中包含婚礼当天的特定的摄影师和摄像师,而指定摄影师、摄像师实际上并未提供服务,由其他人员代为提供服务,该行为系违约,摄影公司应当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赔偿的数额为您因此遭受的损失。

另外,部分地区的地方性法规会对摄影摄像服务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时的赔偿责任作出明确规定,若《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照片或者录像存在明显瑕疵或者因经营者保管不善遗失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免费修复或者重拍、重印,并依法赔偿损失。”


2.赔偿范围与举证责任

若您后续需走法律诉讼程序,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您需要就自己遭受的损失进行举证。

您遭受的损失至少包括:指定摄影师、摄像师的服务费用与实际提供服务人员的服务费用的差额。关于后者的服务费用,您无权要求摄影公司的人拿出价位表,故建议您通过找人咨询等其他方式获取摄影公司提供相关服务的最低价位,并就此取证。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您未能就实际提供服务人员的服务费用直接举证,但可以举证证明照片质量存在明显瑕疵;由于大合影拍歪属于明显的质量瑕疵,法院会酌情确定您的损失,您也可以通过市场价证明您的损失。

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则典型案例(周某某、肖某诉某演绎公司合同纠纷案)中指出:因服务方原因导致婚礼影像资料丢失,服务方需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除了这种与导致影像资料丢失严重程度相当的重大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违约损害赔偿中,一般不予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故本案中,关于摄影质量差距导致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存在难以举证的问题。

另外,也有类似案例(2023)浙0109民初5847号章璠、林涛等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中,作为消费者的原告主张提供摄影服务的被告存在欺诈行为,并主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假一赔三”,但法院不予支持,其认为:“因无证据证明被告的摄像技术与替代人员的摄像技术差距巨大,或被告以高价格套餐收费,而让低价格套餐对应摄像人员提供服务,故仅仅是被告本人未提供服务并无法就此确认被告提供的服务存在欺诈行为。”


二、尾款支付的问题

如前所述,摄影公司存在违约行为,但摄影公司的违约行为无法免除您基于合同产生的尾款支付义务。

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您虽然在法律上仍有支付尾款的义务,但是由于摄影公司违约,且合同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您可以根据损失选择对方承担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具体表现为:您仅需再支付“尾款-损失”的费用,而若您的损失多于尾款,自然不必再支付这部分费用。


三、关于摄影公司交付素材的问题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由于本案中合同未就尾款支付与素材交付顺序进行明确约定,可以认为您支付服务费用的义务与对方交付素材的义务需要同时履行,故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您未支付尾款,对方有权拒绝交付素材。

但如前所述,您需要支付的尾款可能和损失全部抵销或部分抵销,在全部抵销的情况下,对方无权拒绝交付素材;在部分抵销的情况下,您支付部分费用后,对方无权拒绝交付素材。


四、维权途径

关于维权途径,首先,您可以根据以上法律依据,与对方充分协商;其次,若协商不成,则可以考虑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另外,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中交付素材的法律义务,以及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具体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可以是请求对方减少价款,即与尾款部分或全部抵销)。



祝好! 


咨询员编号:777

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 


若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络我们:

咨询室地址:北京大学凯原楼B101室

咨询室电话:010-62744063  

咨询邮箱:pkulaazixun@yeah.net


csdnc (大咸咸)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提前半年在家乡当地订购婚礼跟拍服务,合同中指定摄影师和摄像师(所谓总监级别,且看过作品选定),但婚礼当天(2023年11月5日)发现来的两个人都经验不足,才发现两个人都不是合同中指定的人,怀疑低价外包。合同订单总额6360元,2023年3月1日已支付定金3360元,发现换人后我们没有支付尾款3000元。目前和商家协商失败,现状如下:

1. 底片在我们要求下已给,但照片质量较差,重要的家人合影以及婚礼大合影拍歪,无法通过后期修图解决。

2. 视频素材未到手,对方明确表示不支付尾款就不继续往下走。

……

发表于2023-11-18 14: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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