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宅基地超面积被告知将会接到限期拆除通 - 北大法律援助协会(LAAPKU)版 - 北大未名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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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宅基地超面积被告知将会接到限期拆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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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stl [离线]

amstl

2.3一般站友

发帖数:24 原创分:0
<ASCIIArt> 1楼

当事人您好:

感谢您对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信任与支持!我们所有的推论和建议都将建立在您提供的信息之上。针对您的问题,经研究,我们现予以下答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第6条(历史上接受转让、赠与房屋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转让、赠与行为发生时对宅基地超面积标准的政策规定,予以确权登记),因此是否超面积应当根据买卖时的政策规定。您可结合当地当时的政策规定确认是否超面积。

即使超面积也并不意味着肯定会被拆除,有些地方政府出台了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的相关规定,您可通过缴纳有偿使用费继续使用宅基地。

夫妻离婚分户,如果此时一方满足了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即可以分割过户。需要提醒您的是,条件可能较难满足。

如果在村集体中有您较信任的成员且其宅基地未超面积,您也考虑可以向其转让超面积部分的宅基地,实际上由您家继续使用。

 

以上是针对您的描述所提供的法律意见,在此需要说明,因为我们所了解的信息有限,只能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事实推断,基于推断阐述我们的意见。如果有一些不符合案件事实的情形,请您谅解。希望我们的建议能够帮助到您!

 

 祝好!

咨询员编号:837


szsl (wu)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家中有宅基地一处,修建时是二十年前年左右从集体成员手中买卖的完整一户地皮,但村集体一直未给办宅基地权属证书,现通知到家属房屋超面积需要办理分割过户否则就要接到限期拆除通知书,但由于达到年龄要求的孩子已经落户城市将农村户口迁出,其他孩子还是未成年,无法单独分户办理分割过户,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如果被发超出通知书是否意味着房子肯定会被拆除?如果夫妻离婚分户是否可行?

发表于2024-05-01 18:47:10

szsl [离线]

wu

1.3一般站友

发帖数:10 原创分:0
<ASCIIArt> 2楼

谢谢🙏

amstl (amstl)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当事人您好:

感谢您对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信任与支持!我们所有的推论和建议都将建立在您提供的信息之上。针对您的问题,经研究,我们现予以下答复:

 

……

发表于2024-05-03 19: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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