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请问这种情况下主动提离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复制链接] 分享:虽然秋季学期的咨询已经结束了,但还是希望有懂的校友不吝赐教。主要最近的一些事情实在让自己很不舒服,离职的念头非常重,但当时签合同的时候脑子被驴踢了,同意了一条感觉不太合理的条款。合同的原文是这样的: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享有公费培训学习的权利,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甲乙双方中,主动提出解约的合同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剩余合同期100万/年的违约金。
问了一下AI,它给的回复是
适用前提:仅当单位为你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有凭证,不含普通岗前培训),才可约定服务期违约金;无此前提的违约金条款直接无效。
双重上限:总额不超过单位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实际支付不超过 “未履行服务期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实际情况是单位并没有给我付出任何培训费用,然后也不和户口、编制、安家费之类的挂钩(就是普通的合同工,没有任何绑定的福利),合同里规定的100万/年的违约金也远超过了年薪(30多一点每年)。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主动辞职,需要向单位付违约金吗?如果需要付,大概又要付多少?
先谢谢大家了。
从法律层面来说,你绝对不需要支付一毛钱违约金,这是违法劳动法的。但是你想跑路,公司那边肯定会想办法让你赔钱,不过你不用担心,因为这个100W一年就算走法律程序,法院也不可能支持,你需要想清楚的是,你自己打算出多少钱去和解,如果你能够挺着,实际上就算你直接跑路也没有影响(银行卡密码在你手里,你不输入密码,没人能拿走你的钱),如果到时候公司起诉你,法院判了(至少一两年的流程),你该赔多少就赔多少(这个数字肯定不会太多),类似的事情我今年也遇到了,我的计划就是:钱一毛都没有,如果公司要告,那我就直接曝光这家单位,到时候大家一起上热搜。
baioletsuto (viole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虽然秋季学期的咨询已经结束了,但还是希望有懂的校友不吝赐教。主要最近的一些事情实在让自己很不舒服,离职的念头非常重,但当时签合同的时候脑子被驴踢了,同意了一条感觉不太合理的条款。合同的原文是这样的: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享有公费培训学习的权利,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甲乙双方中,主动提出解约的合同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剩余合同期100万/年的违约金。
问了一下AI,它给的回复是
……
感谢回复,所以这个最坏最坏可能要赔多少钱?我其实是一分都不想给,单位实在是有点不把人当人用了。工作量近乎翻倍的情况下工资一点没涨,实在忍无可忍了。不过单位在当地应该算是比较有背景的,这个会对法院的裁判有影响吗?
Loveeason (Love-eason)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从法律层面来说,你绝对不需要支付一毛钱违约金,这是违法劳动法的。但是你想跑路,公司那边肯定会想办法让你赔钱,不过你不用担心,因为这个100W一年就算走法律程序,法院也不可能支持,你需要想清楚的是,你自己打算出多少钱去和解,如果你能够挺着,实际上就算你直接跑路也没有影响(银行卡密码在你手里,你不输入密码,没人能拿走你的钱),如果到时候公司起诉你,法院判了(至少一两年的流程),你该赔多少就赔多少(这个数字肯定不会太多),类似的事情我今年也遇到了,我的计划就是:钱一毛都没有,如果公司要告,那我就直接曝光这家单位,到时候大家一起上热搜。
这个最坏要赔多少钱,我也不清楚,我不是专业的,看看你的合同签了几年,违约金是怎么说的,很多人国企落户一般是5年赔50W,这种情况据说法院就是根据你还剩多少年来判,比如说有的人第三年跑路,估计法院最多也就判20W(但是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很少见,我上面也说了,这个户口违约金就是违法的),你的情况和我很像,我觉得你换一种思路,不妨想一想,自己是不是能抱着跟单位一起自爆的想法上热搜,或者是搜集单位黑料准备谈判,还是那个话,只要你不主动输入银行卡密码,没有人能拿走你的钱,到时候法院判多少,你就赔多少。比如说你还剩2年,假设按照比例最多赔20W,你就想一想用这个20W换取自己两年的自由是不是值得,而且走法律程序很久,单位真要跟你硬刚,我敢说单位绝对得不偿失,我已经听说了好几个单位遇到这种情况懒得起诉的例子了。只要你够胆,有勇气,敢背骂名,不怕律师函警告,你就是无敌的,随时都可以走,至于单位背景,再大的背景还能跟北大比么,“北京大学,户口违约金”这种关键词放网上,分分钟上热搜,看看单位到底敢不敢试一试呗。单位都跟你耍无赖,让你无偿加班,你别害怕,用魔法对付魔法不就行了。就怕你“一方面不想赔钱,一方面又害怕上热搜搞坏名声,又害怕得罪当地有背景的单位”,这种前怕狼,后怕虎的态度最容易被单位拿捏
baioletsuto (viole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感谢回复,所以这个最坏最坏可能要赔多少钱?我其实是一分都不想给,单位实在是有点不把人当人用了。工作量近乎翻倍的情况下工资一点没涨,实在忍无可忍了。不过单位在当地应该算是比较有背景的,这个会对法院的裁判有影响吗?
我感觉你应该先在bbs曝光一下
我在传统行业工作了10年没听说过这么逆天的
baioletsuto (viole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虽然秋季学期的咨询已经结束了,但还是希望有懂的校友不吝赐教。主要最近的一些事情实在让自己很不舒服,离职的念头非常重,但当时签合同的时候脑子被驴踢了,同意了一条感觉不太合理的条款。合同的原文是这样的: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享有公费培训学习的权利,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甲乙双方中,主动提出解约的合同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剩余合同期100万/年的违约金。
问了一下AI,它给的回复是
……
相信我,这条就是用来威慑你的,公司法务哪有那么闲,这种根本打不赢的官司他们都不一定会去起诉。你就提离职吧,违约金一毛也不要给
baioletsuto (viole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虽然秋季学期的咨询已经结束了,但还是希望有懂的校友不吝赐教。主要最近的一些事情实在让自己很不舒服,离职的念头非常重,但当时签合同的时候脑子被驴踢了,同意了一条感觉不太合理的条款。合同的原文是这样的: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享有公费培训学习的权利,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甲乙双方中,主动提出解约的合同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剩余合同期100万/年的违约金。
问了一下AI,它给的回复是
……
谢谢,甚至都不是跟户口挂钩的,就只是没绑定任何好处的违约金。就像楼下有前辈提到的,吓唬人的。可能自己确实社会经验不够,被唬住了吧。听你这么分析,感觉这种真的是没什么道理要赔了。再次感谢!
Loveeason (Love-eason)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这个最坏要赔多少钱,我也不清楚,我不是专业的,看看你的合同签了几年,违约金是怎么说的,很多人国企落户一般是5年赔50W,这种情况据说法院就是根据你还剩多少年来判,比如说有的人第三年跑路,估计法院最多也就判20W(但是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很少见,我上面也说了,这个户口违约金就是违法的),你的情况和我很像,我觉得你换一种思路,不妨想一想,自己是不是能抱着跟单位一起自爆的想法上热搜,或者是搜集单位黑料准备谈判,还是那个话,只要你不主动输入银行卡密码,没有人能拿走你的钱,到时候法院判多少,你就赔多少。比如说你还剩2年,假设按照比例最多赔20W,你就想一想用这个20W换取自己两年的自由是不是值得,而且走法律程序很久,单位真要跟你硬刚,我敢说单位绝对得不偿失,我已经听说了好几个单位遇到这种情况懒得起诉的例子了。只要你够胆,有勇气,敢背骂名,不怕律师函警告,你就是无敌的,随时都可以走,至于单位背景,再大的背景还能跟北大比么,“北京大学,户口违约金”这种关键词放网上,分分钟上热搜,看看单位到底敢不敢试一试呗。单位都跟你耍无赖,让你无偿加班,你别害怕,用魔法对付魔法不就行了。就怕你“一方面不想赔钱,一方面又害怕上热搜搞坏名声,又害怕得罪当地有背景的单位”,这种前怕狼,后怕虎的态度最容易被单位拿捏
AI说的没问题
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都不支持违约金,涉及户口的是赔偿金(前提是必须约定赔偿金,约定违约金是不合法的),涉及公费培训的是补偿培训费(以实际培训费为限),你这样的违约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得到法院支持的案例
baioletsuto (viole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虽然秋季学期的咨询已经结束了,但还是希望有懂的校友不吝赐教。主要最近的一些事情实在让自己很不舒服,离职的念头非常重,但当时签合同的时候脑子被驴踢了,同意了一条感觉不太合理的条款。合同的原文是这样的: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享有公费培训学习的权利,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甲乙双方中,主动提出解约的合同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剩余合同期100万/年的违约金。
问了一下AI,它给的回复是
……
签名档
四、南广线直通旅客列车全程停站表 (自2017年1月5日起)
序号车次 运行区段 担当 全程停站
1 G2911 南宁东-深圳北 宁 梧州南 广州南
……
6 G2916 深圳北-南宁东 宁 广州南 梧州南
……
当事人您好:
迟复为歉!
感谢您对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信任!以下分析与推断均仅基于您的单方陈述,若有错误之处,敬请谅解。
一、案件事实
您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期内乙方享有公费培训学习权利,甲乙任何一方主动解约均需向守约方支付剩余合同期100万/年的违约金;但实际单位未为您支付任何培训费用,您也未享受户口、编制、安家费等福利,且约定违约金远高于您的年薪。现在,您因个人原因想主动辞职,您想了解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及具体金额。
二、法律分析
(一)案涉违约金条款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五条规定,除前两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本案中,单位未实际为您支出任何专项培训费用,也未对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不符合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的前提;同时,您并非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案涉条款也非竞业限制相关约定。
因此,该违约金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您主动辞职无需依据该条款支付违约金。
(二)案涉违约金标准因不合理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单位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且劳动者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未履行服务期部分的培训费用。本案中,单位无任何培训费用支出,且100万/年的违约金标准既无实际费用作为计算依据,也明显超出合理范围,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三、实践建议
您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通过邮件等留存记录的方式送达,保存好辞职申请回执、送达记录等证据。
若单位依据案涉无效条款要求您支付违约金,您可向单位援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等规定,说明该违约金条款的无效性,拒绝支付违约金。
若单位仍要求您支付违约金,您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无培训费用支出的相关证据、与单位的沟通记录等,以法律途径维权,要求单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
以上是针对您的描述所提供的法律意见。在此需要说明,因为我们所了解的信息有限,只能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事实推断,基于推断阐述我们的意见。如果有一些不符合案件事实的情形,请您谅解。希望我们的建议能够帮助到您!
祝好!
咨询员编号:149
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
2026年2月11日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baioletsuto (violet)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虽然秋季学期的咨询已经结束了,但还是希望有懂的校友不吝赐教。主要最近的一些事情实在让自己很不舒服,离职的念头非常重,但当时签合同的时候脑子被驴踢了,同意了一条感觉不太合理的条款。合同的原文是这样的: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享有公费培训学习的权利,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甲乙双方中,主动提出解约的合同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剩余合同期100万/年的违约金。
问了一下AI,它给的回复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