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家庭原因带来的纠纷
[复制链接] 分享:我是北京大学数学学院毕业年级的博士生。我遇到了如下问题想做法律咨询:
我的父亲a和母亲b离婚了,我被判给了父亲a从小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我的母亲b现在和c结婚了。我母亲现在病重,没有行动能力。现在c说他有胃癌晚期,没有能力照顾我的母亲b,要把我的母亲b送进福利机构。c要求我的身份证件信息以及复印件,c说没有我的身份信息,我母亲没有办法进福利机构。如果我不配合的话,他们会用法律程序起诉我。
我有以下具体的问题:
1.我母亲这种情况进福利机构一定需要我的身份信息吗?
2.我作为目前没有收入的学生。如果被起诉会受到什么影响吗?
我从小没有和我妈妈生活在一起,虽然我知道我妈妈很关心我,在我上大学之前,隔几年会给我买衣服。上大学之后的10年,只在大一和我通过一次电话(这里面有她的身体原因,我相信并不是她想这样的)。我觉得非常的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被起诉,我又在毕业节点,又担心影响到毕业去向。我很同情我的妈妈,但是我又没有能力。
当事人您好:
迟复为歉!
感谢您对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的信任!以下分析与推断均仅基于您提供的单方陈述,若有错误之处,敬请谅解。
根据您的描述,归纳事实如下:父母离婚后您被判给父亲一方,母亲和C再婚;现在母亲病重,C以自己胃癌晚期没有能力照顾母亲为由,要把母亲送进福利机构并要求您提供身份信息。您担心不提供会被起诉,进而影响毕业,希望了解:1. 福利机构的收容条件;2. 作为无收入学生被起诉的影响。以下是对您两个具体问题的分析与建议:
针对第一个问题,福利机构的收容条件通常由民政部门的具体规定和机构自身的管理制度确定,目前没有全国性的统一法律强制要求必须提交成年子女的身份信息才能让重病无行动能力的老人入住。从法律关系来看,根据《民法典》第2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您母亲的配偶C是其法定的第一顺位扶养义务人,在办理入住时,通常提交您母亲本人的身份信息、C的身份信息、亲属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即可。如果福利机构要求提供你的身份信息,您可以要求对方出示明确的政策依据,并非一定必须提供。
针对第二个问题,首先,若C以“您不配合提供身份信息”为由起诉,那么如前所述,“配合提供身份信息”并非您母亲入住福利机构的必要条件,根据《民法典》第122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C要求您“配合提供身份信息”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法院不予受理。其次,若C以“您不履行对母亲的赡养义务”为由起诉,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尽管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具有强制性的赡养义务,但该“赡养义务”的履行需要考虑您的实际负担能力。您作为暂时没有独立经济能力的在读博士生,即使被起诉,法院也会结合您的实际经济情况、您母亲的实际需求以及C的照料义务等因素综合考量,不会判决您承担超出自身能力的赡养责任。再次,单纯的赡养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会对您的学业产生直接影响,此类案件的判决结果主要是确定您需要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承担赡养义务,不会产生刑事犯罪记录,更不会影响您的学历学位取得。如果C起诉,您可以在诉讼中如实向法院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协商出符合双方实际情况的照料方案。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以上分析仅基于您提供的事实进行,最终结果可能因实际提交的证据、福利机构的具体规定以及法院的自由裁量有所不同。如果您对福利机构的要求有疑问,建议您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核实。
祝好!
咨询员编号:150
法律援助协会
2026 年 2 月 2 日
miaoyan (知鱼之乐)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是北京大学数学学院毕业年级的博士生。我遇到了如下问题想做法律咨询:
我的父亲a和母亲b离婚了,我被判给了父亲a从小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我的母亲b现在和c结婚了。我母亲现在病重,没有行动能力。现在c说他有胃癌晚期,没有能力照顾我的母亲b,要把我的母亲b送进福利机构。c要求我的身份证件信息以及复印件,c说没有我的身份信息,我母亲没有办法进福利机构。如果我不配合的话,他们会用法律程序起诉我。
我有以下具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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