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记录封存没有人讨论吗? - 现代中国(Modern_China)版 - 北大未名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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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记录封存没有人讨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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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eimingboy [离线]

weimingsky

3.5声名鹊起

发帖数:653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1楼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签名档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最后修改于2025-12-03 14:43:50
  • 发表于2025-12-03 14:43:30

lea [在线]

无爱即无忧

6.9老站友

发帖数:9.4万 原创分:3
<只看ta> <ASCIIArt>
2楼


吸毒一般都涉及买毒,买毒是否构成刑责??...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签名档

须知人之所以生,要以自食其力为本根,以协同尚义为荣卫。

所贡献于群众者不啬,斯群众之报施我者必丰。藉势倚权,常与祸构,不可为也。

故求其可恃莫如学,势可踣也,学不得而閟也。

学无止境,致用亦无止境,有生之年,皆学之日。

诸生方盛年,志高而气锐,将欲厚其积储以大效于世耶?抑将浅尝自放以侪于俗耶?

是不可不审所处矣。诸生勉乎哉!

发表于2025-12-03 14:59:57
楼主

weimingboy [离线]

weimingsky

3.5声名鹊起

发帖数:653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3楼

看看这个帖子能坚持多久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签名档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发表于2025-12-03 15:02:26

Pipiap [离线]

起名字可真难

3.1中级站友

发帖数:231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4楼

这个赵宏已经引起民愤了,我看北大抖音官网都被冲击了....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发表于2025-12-03 15:05:23

Lebesgue [离线]

Pd(PPh3)4

4.1高级站友

发帖数:1938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5楼

不仅引起民愤,北大学生对她愤怒的人估计也不少。

Pipiap (起名字可真难)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这个赵宏已经引起民愤了,我看北大抖音官网都被冲击了....

签名档

人生百年 吾道不孤

发表于2025-12-03 15:06:07
楼主

weimingboy [离线]

weimingsky

3.5声名鹊起

发帖数:653 原创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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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可真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Lebesgue (Pd(PPh3)4)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不仅我之前发了帖子10分钟不到就没有了。你看我原先2楼的留言也10分钟不到就没有了。这条帖子能活多久?

签名档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发表于2025-12-03 15:10:36
楼主

weimingboy [离线]

weimingsky

3.5声名鹊起

发帖数:653 原创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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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抖音已经关闭评论了。。。

Pipiap (起名字可真难)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这个赵宏已经引起民愤了,我看北大抖音官网都被冲击了....

签名档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发表于2025-12-03 15:11:16

Pipiap [离线]

起名字可真难

3.1中级站友

发帖数:231 原创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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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被冲击后关评论,好好好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抖音已经关闭评论了。。。

发表于2025-12-03 15:11:53
楼主

weimingboy [离线]

weimingsky

3.5声名鹊起

发帖数:653 原创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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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这不就是典型的反动学术权威,立场有问题,知识越多越反动

Lebesgue (Pd(PPh3)4)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不仅引起民愤,北大学生对她愤怒的人估计也不少。

签名档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发表于2025-12-03 15:12:28

lea [在线]

无爱即无忧

6.9老站友

发帖数:9.4万 原创分:3
<只看ta> <ASCIIArt>
10楼


近年,秦法风评大大逆转,难说是群众在借古讽今,呼吁严格法治...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可真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签名档

“网络无限宽广。”

“我猜想,下次人类面临技术奇点时,应该就会离开这个星球,四散前往遥远宇宙吧。”

“你又要走了吗?”“没错。”

“巴特,下次见面时,或许我们会认不出彼此。”

“那么为了以防万一,我们要不要订个暗号呢?”“代码1A84。”

“可别忘了,我们曾经...存在于这个时代。”

发表于2025-12-03 15:16:36

aaabbbcccddd [离线]

sponge

3.5中级站友

发帖数:666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11楼

很好奇赵宏老师有什么课吗,想回学校洗耳恭听一下逆天理论23333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发表于2025-12-03 15:19:18
楼主

weimingboy [离线]

weimingsky

3.5声名鹊起

发帖数:653 原创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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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百度百科:德国基本法概论、德国公法、德国行政法、德国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中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p.s.北大法学院官网打不开了

aaabbbcccddd (sponge)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很好奇赵宏老师有什么课吗,想回学校洗耳恭听一下逆天理论23333

签名档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发表于2025-12-03 15:23:09

BlancRedCesc [在线]

Le Professeur

3.4水盆

发帖数:3162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13楼

我觉得他说的没毛病,是否封存的核心应该是之前的违法行为是否危害到了他人(或公共)的安全/利益,不懂为什么敌意这么大。


什么都管,什么都开盒曝光,毫无隐私的社会就是人想要的吗...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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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sene Wenger has done it again!

发表于2025-12-03 16:24:19

pkutopone [离线]

修身养性pkuer

3.9剑侠

发帖数:1413 原创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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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理中客又来了?那我希望你全家都吸毒哦,反正也能封存。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觉得他说的没毛病,是否封存的核心应该是之前的违法行为是否危害到了他人(或公共)的安全/利益,不懂为什么敌意这么大。


什么都管,什么都开盒曝光,毫无隐私的社会就是人想要的吗...

发表于2025-12-03 16:29:25

pkutopone [离线]

修身养性pkuer

3.9剑侠

发帖数:1413 原创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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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反正你全家吸毒也没人管,也没人开盒,又能保障隐私。多好啊,这个政策,简直是为你全家量身定制的。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觉得他说的没毛病,是否封存的核心应该是之前的违法行为是否危害到了他人(或公共)的安全/利益,不懂为什么敌意这么大。


什么都管,什么都开盒曝光,毫无隐私的社会就是人想要的吗...

发表于2025-12-03 16:30:03

BlancRedCesc [在线]

Le Professeur

3.4水盆

发帖数:3162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16楼

你这个逻辑跟之前私信骂我全家死光也没区别嘛...根本就不是在讨论问题23333

pkutopone (修身养性pkue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理中客又来了?那我希望你全家都吸毒哦,反正也能封存。

签名档

Arsene Wenger has done it again!

发表于2025-12-03 16:30:16

Pipiap [离线]

起名字可真难

3.1中级站友

发帖数:231 原创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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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吸毒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和利益吗?那虎门销烟是为了好玩吗?你这个什么都管什么都开盒的论断又是哪里来的?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觉得他说的没毛病,是否封存的核心应该是之前的违法行为是否危害到了他人(或公共)的安全/利益,不懂为什么敌意这么大。


什么都管,什么都开盒曝光,毫无隐私的社会就是人想要的吗...

发表于2025-12-03 16:33:06

BlancRedCesc [在线]

Le Professeur

3.4水盆

发帖数:3162 原创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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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你这个从个人行为的吸毒延伸到虎门销烟的逻辑真的太搞笑了...


吸毒对公共安全和利益的危害是由它的结果引起的(比如吸毒后成瘾行为导致的暴力、渎职、等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就会从暴力/渎职等其他违法行为对这样的人进行制裁。


但是吸毒本身是个人行为。如果一个人吸毒了,但是吸完了自己把自己关在小黑屋里发狂,没有影响到任何其他人,那么就是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和利益啊?从法制和逻辑的角度讲,确实没有开盒这个人的必要性;不如说如果只因为这样的事情开盒,更加不利于戒毒人员下一步的社会改造,从长远看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

Pipiap (起名字可真难)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吸毒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和利益吗?那虎门销烟是为了好玩吗?你这个什么都管什么都开盒的论断又是哪里来的?

签名档

Arsene Wenger has done it again!

发表于2025-12-03 16:37:04

Pipiap [离线]

起名字可真难

3.1中级站友

发帖数:231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19楼

别嘴犟,“吸完了自己把自己关在小黑屋里发狂,没有影响到任何其他人”这种情况在瘾君子群体中存在的比例有多少?你的逻辑更搞笑。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这个从个人行为的吸毒延伸到虎门销烟的逻辑真的太搞笑了...


吸毒对公共安全和利益的危害是由它的结果引起的(比如吸毒后成瘾行为导致的暴力、渎职、等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就会从暴力/渎职等其他违法行为对这样的人进行制裁。


但是吸毒本身是个人行为。如果一个人吸毒了,但是吸完了自己把自己关在小黑屋里发狂,没有影响到任何其他人,那么就是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和利益啊?从法制和逻辑的角度讲,确实没有开盒这个人的必要性;不如说如果只因为这样的事情开盒,更加不利于戒毒人员下一步的社会改造,从长远看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

发表于2025-12-03 16:40:05

BlancRedCesc [在线]

Le Professeur

3.4水盆

发帖数:3162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20楼

所以说了啊,法律会在下游造成其他社会影响的部分对吸毒者进行惩罚。这件事不意味着吸毒者会逃脱社会和法律的惩罚,是法律和程序正义进步的一步。

Pipiap (起名字可真难)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别嘴犟,“吸完了自己把自己关在小黑屋里发狂,没有影响到任何其他人”这种情况在瘾君子群体中存在的比例有多少?你的逻辑更搞笑。

签名档

Arsene Wenger has done it again!

发表于2025-12-03 16: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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