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
[复制链接] 分享:你的思考逻辑是有问题的。
行为动机本来就是靠行为结果推断的,这可不是靠嘴说的,谁也没办法知道行为人当时怎么想的。
至于你说能力问题?别闹,能力有问题能当一审法官?判决中需要靠法官专业判断来认定的内容,因判断有瑕疵而有利于哪一方,那就是偏袒哪一方。
这不是什么春秋笔法,这就是思考逻辑。
二审维持原判,你再考虑下更有利于哪一方?一审法官和被控诉玩忽职守的办案人员吧。维持原判,那就算办案人员程序错误,案卷缺失,也未造成损失,不构成玩忽职守嘛。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见你的166楼。
且不说男方控诉玩忽职守这是利益相关方举证,假设证据全部为真。如何从玩忽职守推出偏袒女方,这你倒是可以解释一下。不作为和玩忽职守造成错判是能力问题,而控诉偏袒一方则需要其他证据证明主观动机——你把这两个混淆成一体怎么能说不是春秋笔法呢?
你所有举的证据都是一审期间可能存在的问题,事实是走法律程序男方确实上诉了,这里的偏袒在哪里呢?现在讨论二审结果的过程和证据(比如上面有网友举出的不少,从混合DNA到录音到监控到伤鉴等等),那么请问二审的程序也有玩忽职守吗——如果有请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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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您对我有违反站规版规的行为,我就会举报您噢,亲;
2.如果您对我的行为感到不适,那我也不会在意您的感受哦;
3.如果您不希望看到我做什么,那我也不会考虑您的意见哦;
你这人怎么像个活在云端的人,一审没错为什么要改判,本来一个简单的事炒作浪费公共资源,你在这里争论这些又不能让事情变得更好,女生伸张了正义,而男的得到了教训,民风因此涤荡,百姓受到了教化,以后大家谁也不敢有暴力倾向,此类事件减少发生,这不是最好的判决吗
haoba (峰峰SIS07|今天超开心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刚不是还说那男的没精液吗?这么快又变说法了?你这拍脑袋编故事能力,直接去写小说得了。
后续你主张,你举证,否则默认你编故事造谣。
两个成年人之间的强奸,性器官接触都不算既遂,没插入就是未遂。这席某既遂或者未遂这刑期差别,无关紧要,也不在意。
……
你要是能把对男方的无罪推定精神分个十二分之一到你说的十二位公职人员身上,估计也就写不出这样的分析了...
我倒是开始理解你的论证思路了:你就是按照既有的立场,灵活挑选“无罪推定”和“有罪推定”的适用范围。这招在网络议题上确实很容易让自己得到“我是对的”的成就感,简单易学的当代魔法哈哈
haoba (峰峰SIS07|今天超开心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的思考逻辑是有问题的。
行为动机本来就是靠行为结果推断的,这可不是靠嘴说的,谁也没办法知道行为人当时怎么想的。
至于你说能力问题?别闹,能力有问题能当一审法官?判决中需要靠法官专业判断来认定的内容,因判断有瑕疵而有利于哪一方,那就是偏袒哪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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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sene Wenger has done it again!
嗨,不用太跟他较真,他在贵站参与的大部分讨论不是为了真相是什么,甚至不是为了输出观点,大部分时候是为了向他自己证明“你看果然只有我是对的”
zyqzyq (小懒)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这人怎么像个活在云端的人,一审没错为什么要改判,本来一个简单的事炒作浪费公共资源,你在这里争论这些又不能让事情变得更好,女生伸张了正义,而男的得到了教训,民风因此涤荡,百姓受到了教化,以后大家谁也不敢有暴力倾向,此类事件减少发生,这不是最好的判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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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sene Wenger has done it again!
1里写的很清楚啊,“发生了性关系”,这就是既遂的表述。未遂表述会写明企图发生但因非主观的XX原因被打断的。
2这个你自己搜案例,比较案情性质和量刑吧。不是说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在可量刑范围内随便怎么做都是对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也要参考其他类似案例的。
另外,上诉不加刑,一审是既遂判3年,如果二审改为未遂,那新增一个减轻情节,那就必须3年以下了。还得是在既遂量刑3年的情况下,考虑未遂的减轻情节,不存在你说的未遂也给到3年以上的情况。
Merryyundi (新酱)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的第1点里面,哪里可以判断出判决是“强奸既遂”或者“强奸未遂”啊??强奸倒是可以确定!
你的第2点,强奸未遂的判刑并不必然低于3年。虽然未遂行为一般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但法院仍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行为人主观恶性、手段残忍程度等因素,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在个别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接近既遂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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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昭昭,使人昏昏……
公职人员是法无许可即禁止,对公权力的行为,从来都是有罪推定,需要公权力自证清白,凭什么要无罪推定?
你怎么对权力这么谄媚?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要是能把对男方的无罪推定精神分个十二分之一到你说的十二位公职人员身上,估计也就写不出这样的分析了...
我倒是开始理解你的论证思路了:你就是按照既有的立场,灵活挑选“无罪推定”和“有罪推定”的适用范围。这招在网络议题上确实很容易让自己得到“我是对的”的成就感,简单易学的当代魔法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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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您对我有违反站规版规的行为,我就会举报您噢,亲;
2.如果您对我的行为感到不适,那我也不会在意您的感受哦;
3.如果您不希望看到我做什么,那我也不会考虑您的意见哦;
说什么反话呢,先生大义,请先生赴死是吧。
你这是唯恐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降的慢是吧。
zyqzyq (小懒)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这人怎么像个活在云端的人,一审没错为什么要改判,本来一个简单的事炒作浪费公共资源,你在这里争论这些又不能让事情变得更好,女生伸张了正义,而男的得到了教训,民风因此涤荡,百姓受到了教化,以后大家谁也不敢有暴力倾向,此类事件减少发生,这不是最好的判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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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您对我有违反站规版规的行为,我就会举报您噢,亲;
2.如果您对我的行为感到不适,那我也不会在意您的感受哦;
3.如果您不希望看到我做什么,那我也不会考虑您的意见哦;
不不不,我说的就是有罪推定,可不是监督。
你说的监督还是在法律框架内,而我说的这个有罪推定,是“有权力就有腐败”,“绝对的权力带来绝对的腐败”,只要他有权力,我就预设他腐败,需要他自证清白。
这是观点,看来你没理解啊。
这案子男方女方都是小卡拉米,没权,那就是无罪推定喽。
至于男性女性,社会上的权力并不按性别分布,相对无权者和有权者发生利益冲突时,一概相对无权者无罪推定,相对有权者有罪推定,我坚定的站在弱势的一方。
你要是和南山必胜客打官司,我也肯定对你无罪推定,对南山必胜客有罪推定。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连接受监督和有罪推定都分不清楚,还在这讨论“公权力”,实在是太搞笑了。按照同样的“谄媚”逻辑你对男人还真是爱之入骨,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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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昭昭,使人昏昏……
对 我看到的是男方提起民事诉讼之后女方才退钱,正常来讲应该强奸被害之后就退钱的,哪有跟强奸犯私了的?这还不是物化自己女儿?还不是存了婚约破裂还不还彩礼的心思,这就给了男方家属利用舆论的空间
Merryyundi (新酱)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双方发生纠纷后,男方起诉返还婚约财产。一审法院审理查明,男方给付女方的10万元及戒指属彩礼范畴,在法院立案前,女方已将上述彩礼退还至婚介机构,女方持有彩礼的基础事实已不存在,婚介机构多次通知男方领取但被其拒绝,审理期间法院告知男方可以帮助其取回上述款物,男方仍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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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man is an island. -John Donne
不退钱这块我倒是觉得没啥问题,自家女孩子都受欺负了,还退什么钱,就该尽可能不退。被强暴了,无论既遂还是未遂,那也是确定敌对关系,尽一切办法让敌方受损,这完全没问题。
男方觉得该退,那也是民事纠纷,让男方去法院起诉去。
这是另外一个事,不应该牵扯到刑事案件的定性和量刑上。
monolingual (monolingual)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对 我看到的是男方提起民事诉讼之后女方才退钱,正常来讲应该强奸被害之后就退钱的,哪有跟强奸犯私了的?这还不是物化自己女儿?还不是存了婚约破裂还不还彩礼的心思,这就给了男方家属利用舆论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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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您对我有违反站规版规的行为,我就会举报您噢,亲;
2.如果您对我的行为感到不适,那我也不会在意您的感受哦;
3.如果您不希望看到我做什么,那我也不会考虑您的意见哦;
这种情况拿了强奸犯的钱才说不清。这种恶性刑事案件既然报警了就不能存私了的心,等着法院判赔偿才对
除非是什么便宜都想占,婚约作废了成了仇人还要贪彩礼
haoba (峰峰SIS07|今天超开心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不退钱这块我倒是觉得没啥问题,自家女孩子都受欺负了,还退什么钱,就该尽可能不退。被强暴了,无论既遂还是未遂,那也是确定敌对关系,尽一切办法让敌方受损,这完全没问题。
男方觉得该退,那也是民事纠纷,让男方去法院起诉去。
这是另外一个事,不应该牵扯到刑事案件的定性和量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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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man is an island. -John Donne
为什么要自己说清?厘清事实要讲证据,那是公检法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无需自证清白。
而且强奸犯的钱更该拿,那叫替天行道。等法院强奸案的判决和退不退彩礼钱那是两个案子两回事。既不主动退钱又不谅解也是可以的,想要钱自己去诉民事案件等法院强制执行呗。
目前女方情况介绍的很清楚,不是职业婚托骗婚的。哪怕是职业婚托骗婚的,男方可以去法院起诉,但自己去强暴性侵,该判刑还得判刑,不能说自己是某个经济纠纷的受害者,就有了成为刑事案件加害者的合理性。
双方成为仇人,那是从强奸发生开始,而非索要巨额彩礼。
monolingual (monolingual)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这种情况拿了强奸犯的钱才说不清。这种恶性刑事案件既然报警了就不能存私了的心,等着法院判赔偿才对
除非是什么便宜都想占,婚约作废了成了仇人还要贪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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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昭昭,使人昏昏……
“男方想生米煮成熟饭少给钱”倒是新的视角。
monolingual (monolingual)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如果大同这件事不涉及彩礼网友的怒火会小很多,男方家属也没法用这个引导舆论
1. 我看到的信息是:女方要求更多彩礼和房子加名字,男方想生米煮成熟饭少给钱。事发后男方发起民事诉讼要求退钱后女方才退还。这不就是典型的一边谈价钱一边上法院?正常人报警之后难道不是赶紧把钱退了,强奸犯的钱也能收的吗?
2. 彩礼就是物化女性,使男性产生“这不是就是买卖吗?我都给了钱了怎么反咬我一口”的错误认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