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记录封存没有人讨论吗?
[复制链接] 分享:没事,你看到就行,问候你妈妈你可以代领,你妈活着吧,祝你妈身体健康哦。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母亲又不上bbs,问候半天也问候不到啊
我建议haoba老师别跟pkutopone学,本来你神经元的连接就偏少,学着学着就光滑大脑了
签名档
1.如果您对我有违反站规版规的行为,我就会举报您噢,亲;
2.如果您对我的行为感到不适,那我也不会在意您的感受哦;
3.如果您不希望看到我做什么,那我也不会考虑您的意见哦;
羡慕隔壁没有出赵教授这种顶流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我永远支持赵老师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你在说别人举例片面的同时,是否自己也在给出一个假象的条件呢?吸毒没有影响到任何其他人可能吗?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这个从个人行为的吸毒延伸到虎门销烟的逻辑真的太搞笑了...
吸毒对公共安全和利益的危害是由它的结果引起的(比如吸毒后成瘾行为导致的暴力、渎职、等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就会从暴力/渎职等其他违法行为对这样的人进行制裁。
但是吸毒本身是个人行为。如果一个人吸毒了,但是吸完了自己把自己关在小黑屋里发狂,没有影响到任何其他人,那么就是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和利益啊?从法制和逻辑的角度讲,确实没有开盒这个人的必要性;不如说如果只因为这样的事情开盒,更加不利于戒毒人员下一步的社会改造,从长远看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
法学教育的假设是所有人都有可能被成为犯罪人或违法人,也就是所有人都面临被无法抵抗的公权力构陷的可能,因此现代法治倾向于慎刑,和老百姓的思维是反向的。当年的劳动教养里面有多少黑幕,普通人没法理解,行政处罚这个东西有多容易,很多人也没法理解。这次封存应该是经历了多少年的努力对法领域完成的一种矫正,结果因为一次叫魂一样的传播走向了完全的反面,这种走向很有意思,很有社会学和法学仔细研究的必要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不止是年轻人,贵站跳的好些个都是中年老登...
老登们说我带节奏,怎么看都是他们带节奏233
我觉得你的话就是看似很正确结果逃了很多论证,兜一些没用的假大空圈子。
“行政处罚这个东西有多容易,很多人也没法理解”。你不觉得自相矛盾吗?行政处罚那么容易,会让大众不知道它有多容易?会不会是因为tmd大众身边真的没见过很多被“很容易地”进行了行政处罚的人呢?你的数据在哪里?中国在监狱的人口比例在世界上到底是高是低,数字的问题起码先搞搞清楚呢?
社会学和法学最需要仔细研究的是牢赵牢燕这些法学者的现象,“几年800万之后没人能当公务员”这种典都会爆出来,这种水平去个超市连采购都当不了,却在法学界是座上宾。如果真把大众权利看得这么重要,她自己就这种认真程度吗?笑拉了。
RyanYHan (知行合一)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法学教育的假设是所有人都有可能被成为犯罪人或违法人,也就是所有人都面临被无法抵抗的公权力构陷的可能,因此现代法治倾向于慎刑,和老百姓的思维是反向的。当年的劳动教养里面有多少黑幕,普通人没法理解,行政处罚这个东西有多容易,很多人也没法理解。这次封存应该是经历了多少年的努力对法领域完成的一种矫正,结果因为一次叫魂一样的传播走向了完全的反面,这种走向很有意思,很有社会学和法学仔细研究的必要
你可以行使你作为人民的权利,用你的投票权,去选举,你可以发表你的言论并联合同道去反对,而不是攻击个人,因言废人。
你能做得到吗?去争取你的观点落地,而不是在这里当个乐子人
EthanBKB (Morethingstocome)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觉得你的话就是看似很正确结果逃了很多论证,兜一些没用的假大空圈子。
“行政处罚这个东西有多容易,很多人也没法理解”。你不觉得自相矛盾吗?行政处罚那么容易,会让大众不知道它有多容易?会不会是因为tmd大众身边真的没见过很多被“很容易地”进行了行政处罚的人呢?你的数据在哪里?中国在监狱的人口比例在世界上到底是高是低,数字的问题起码先搞搞清楚呢?
社会学和法学最需要仔细研究的是牢赵牢燕这些法学者的现象,“几年800万之后没人能当公务员”这种典都会爆出来,这种水平去个超市连采购都当不了,却在法学界是座上宾。如果真把大众权利看得这么重要,她自己就这种认真程度吗?笑拉了。
你就只喜欢这么说话吗?只会教别人做事来掩盖你解决不了别人提出的任何挑战?你能回应我第二自然段对你的任何问题吗?
我当然要因言废人,因为这些家伙们对大多数人的意义就只有她们的言论,大众当然有权批判她们的话。没有人要求上门把她们正法,现在我只是对她们的水平提出质疑——连同你的水平,我就要去联署立法让我的观点落地了?真落地你就同意伏法吗?哦男孩你可比大多数反对封存的人极端。
RyanYHan (知行合一)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可以行使你作为人民的权利,用你的投票权,去选举,你可以发表你的言论并联合同道去反对,而不是攻击个人,因言废人。
你能做得到吗?去争取你的观点落地,而不是在这里当个乐子人
法学这个领域水分本来就多,什么牛鬼蛇神都有,不稀奇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民心向背你不看,模糊重点,回避争议。吸毒不仅是自损行为,而是成瘾性高戒断难,极易引起其他犯罪(以贩养吸、容留他人吸毒等等)危害社会。
犯错的人不是不可以有第二次乃至第三次机会,但是要自己争取、证明,不是一封了之,让社会和大众承担不自知的后果。这让遵纪守法的人情何以堪?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不关心我的观点是不是人人喊打啊。
远的不说,中山搞革命的时候也是人人喊打啊,你觉得他是对是错?
所以才说嘛,你这种民粹主义的墙头草要不得的。
签名档
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
Old age should burn and rave at close of day;
Rage, rage against the dying of the light.
